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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主管军事的将领必须是自己人。目前每个县配置一个连的兵力,每个郡配置一个营的兵力。这些兵不可能从主战部队分出来,否则的话,刘厚刚组建出来的几个师很快就要被瓦解了。
兵员一般是从原来的地方守军筛选一些能用的,再招募一些退伍的老兵,如果还不足,就重新招募一些百姓。这一切要等新任武官上任后看情况而定了。这些武官一般是由hong军中年龄较大需要退伍的基层军官担任,也有些是战斗中致残无法再留在部队的基层军官。
这些驻军需要有个机构,或者衙门,刘厚直接给给它起个名字叫武装部,而这些军队也直接叫某某地方驻军。武官也按相应的官职来叫,县的武官就叫连长,郡的就叫营长。
这些驻军武官熟悉hong军的训练方式,又有丰富的作战经验,有他们在,很快就能训练出一支堪用的地方守卫军。关键是,这些人对刘厚有一种盲目的崇拜和忠诚,那些县令即使有异心也不可能指挥得动他们,和他们一手训练出来的军队。
然后,主管人事的功曹史一般也是刘厚派去的人,对于一个机构来说,财权和人事权是至关重要的事情。所以,主管计财的少府也是需要抓在手中的。
抓~住这三个职位,一个县基本就在朝廷的控制之下了。县官即使想玩什么花样,也跳不出刘厚的五指山。根据司马懿的“诡计”,刘厚特意设置了一个新的官职:监察御史。其职能相当于检察院加秘密间谍组织。
好吧,秘密间谍组织这个名称有点不好听,叫锦衣卫也不完全对,他们其实只是拥有侦察权,不管是暗中进行的还是明面上进行的都可以。他们会收集辖区内任何人的犯罪证据,包括县令大人的。
当他们掌握了某人的犯罪证据后,会发出照会文书(相当于批捕文书)给县尉(政法委书记),县尉再找来贼曹(公安局局长),让他出动捕快去逮捕嫌疑犯。如果嫌疑犯势力太大,捕快搞不定,他们也会提请武装部出动驻军辅助捉拿嫌疑犯。
嫌疑犯捉获后,监察御史将侦察到的证据提交给法庭,对嫌疑犯提起公诉。而审判的法庭,原来一般由县尉担当法官进行审案,有时县尉也会聘请一些吏员辅助他审案,这些吏员一般叫判官。
现在刘厚特别将法庭独立出来,成为一个不受县令管理的机构,相应的,审案也由专门的法官(判官)负责,县令和县尉都不得再插手审判过程。这一点甚至和刘厚原来生活的那个时代有点不同,是个完全司法独立的架构。
如果说,上面提到的少府、功曹史还是归于县令管辖的属官,(只不过刘厚另外安插了自己人进去任这些职位,进一步架空县令),那么以之相对的,武装部、监察御史和法庭则和后世的中央直属单位一样,并不受县令、太守这些地方官的管辖,而是采取垂直管理的形式。
除了法庭独立外,其实,刘厚这个司法体系差不多就是照搬后世的结构。不过,其实和古代的司法架构也很相像。汉朝实行中央及地方州、郡、县司法审判长官的任命权直接操于皇帝之手,地方州、郡、县的司法属吏,则由其长官根据法令自行选除的制度。
所以,按照原本汉代的制度,法官其实是可以不鸟县令的,虽然他们在名义上还是县令的佐贰官,但是他们的考功和升迁调动都不是由县令说了算的。不过有句话叫官官相卫,出来做官的都是人精,一般都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大家互相给面才能更有利于工作嘛。
所以,这些佐贰官一般都会和县令搞好关系。县令虽然不能决定他们的去留,但是也是有弹劾的权利的,而且可以在物资经费、人手办公室等事情上为难你,如果大家关系搞得太僵,对大家都没好处,所以,按照原来的制度,县令还是可以对审案过程有很大的影响力的。
现在,法庭和监察御史成为中央直属单位后,上述的弊端得到很大的改观。县令和县尉基本上无法干涉到整个司法流程。司法独立制度领先世界一千多年。当然,阴险的司马懿私下里认为,小皇帝搞这套制度,正是为了方便日后秋后算账。
因为县令、县尉影响不到司法过程,就可以大大方便监察御史侦察那些贪官污吏的劣迹,方便他们收集证据。等到时机成熟后,就可以一举抛出这些证据,将贪官污吏统统绳之于法
这次刘厚趁着接受地盘的机会,在这些新得到的地方强行推行了这套行政架构的改革,这次最大的区别就是多了由监察御史签发批捕文书和提出公诉的手续。相当于多了个监察的部门出来,避免出现县尉一手遮天乱审案,乃至于栽赃陷害的漏洞。
正文 第三百零五章 新的敌人出现
司马懿万万没想到,他只不过是提议一下,成立个秘密组织,暗中调查那些归降的地方官,将来等时局稳定了,就将这些证据拿出来,然后对他们实行“秋后算账”,可是这个小皇帝竟然据此搞了个司法独立体系出来。±,。。
这已经不是用“天才”两个字可以形容的了,简直就是“天人”,不但司马懿觉得小皇帝具有天人之姿,就连郭攸之、步骘也有这样的感觉。他们当初听了刘厚对这套司法系统的阐述后,敏锐地觉察到,这套体系会给吏治带来革命性的改变。
独立的司法系统简直就是悬在这些地方官头上的达摩利斯之剑。在检察院的监督下,他们只能夹着尾巴做人,想再像过去那样鱼肉乡里,肆意欺压百姓只怕是不可能了,只要被检察院收集到他们干坏事的证据,他们就死定了。
如果是以往,司法系统都是他们的手下,他们对这些手下有绝对的权力,这些手下不敢也不可能违逆他们的意志。所以,司法系统的人要不就和他们同流合污,要不就被他们整走,换上自己人。
那个时候,他们就是地方上的土皇帝,想干嘛就干嘛,真正的只手遮天。而现在他们只能“严于律己”、“遵纪守法”了,再想干些什么坏事也只能偷偷摸~摸地干了。
就算偷偷摸~摸也不是完全安全的,那些监察御史为了自己的功绩,必然会时时刻刻想尽办法去侦察他们的违法事迹。这种感觉就像是他们被放在火堆上烤一样。
小皇帝这次的地方行政架构改革不单将司法系统完全独立出来,还将军权也独立了出来。地方行政长官根本接触不到军权,想造反也没有兵。带兵的武装部将领却是缺少了发动造反的最重要物资基础——钱粮。
想要造反,他们必须先和地方官勾结好,让他们提供钱粮。这样虽不能完全防止地方官造反,割据成军阀,但是,无疑为地方官造反增加了很多的难度。
刘厚对这套系统也得意洋洋,尤其是独立司法制度,简直比后世还先进,他有种一步到位的感觉。如果再搞个什么立法系统出来,那三权分立的体系就完活了。不过饭得一口一口吃,现在还不宜一下子变动过大,还是留待以后再说吧。
可是,也不是所有人都同意刘厚这样做,邓芝一如既往地跳出来反对,他认为刘厚这是要复辟法家,有违祖制。他认为法家的思想要不得,如果一味以严刑峻法加之于民,很可能重蹈暴秦官~逼~民~反的覆辙。
邓芝认为现阶段应当学高祖皇帝当初打天下时,废除各种严刑峻法,和百姓“约法三章”,给百姓一个宽松的环境,而不是一味严格执法。
邓芝不知道的是刘厚其实还真的想建立一个法治社会,真的想推行法家的那一套。法家虽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但是其中也有很多思想闪光点。刘厚正是打算用法家思想为基础,结合后世的法治思想,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法治社会。
可是他也知道现实情况还是儒家的天下,所以他并不敢一下子将步伐迈得太大,只能一步一步改革行政制度,用温水煮青蛙的方法,慢慢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这次的机构改革力度其实并不算很大,很多东西和汉代原来的制度是一样或者相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