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把电话拖过来,拨了梅维斯·韦尔德的号码。铃响了又响。响了九次,够多的了,马洛。我猜没人在家。没人因为你而在家。我挂上电话。你现在又要打给谁?你哪里有个朋友可能会想听听你的声音?没有。没有人。
让电话响响吧,求求你们。总得有个人打来,把我接回地球做人类的一员吧。警察可以。马格拉尚也行。不需要有人喜欢我,我只是想逃离这颗寒气逼人的孤星。
电话响起。
“阿米哥,”她的声音在说,“有麻烦了,大麻烦。她想见你。她欣赏你,觉得你很诚实。”
“上哪儿?”我问。其实这不是个问题,只是我发的几个音。我猛吸凉凉的烟斗,头支在手上,对着电话沉思。毕竟是个可以交谈的声音。
“你会来?”
“要我熬夜伺候一只喉咙发炎的鹦鹉我都干。上哪儿去?”
“我去接你,十五分钟内到你的大楼下面。那地方要去可不容易。”
“回程呢?”我问,“还回得来吧?”
不过她已经挂断了。
坐在楼下小杂货店的餐台前时,我还有点时间吞下两杯咖啡,吃掉一块奶酪已经化掉的三明治——里头夹了两片劣等熏肉,就像枯水池中淤泥里的死鱼。
我疯了。真是好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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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妹》26(1)
这是一辆黑色福特敞篷车,轻巧的车篷拉上了。我探头往车里看时,多洛雷丝·冈萨雷斯顺着皮椅向我这边靠过来。
“你来开吧,阿米哥,我一向不爱开车。”
杂货店的灯光照到她的脸上,她又换了衣服,不过还是一身黑,只是里面的衬衫是火红色的,外面是长裤配上一件颇像男式休闲夹克的宽松外套。
我斜靠在车门上。“她怎么没打电话给我?”
“她没有办法,她没有你的号码,而且时间不够。”
“怎么说?”
“她只能趁那人离开房间时偷偷打给我。”
“她从哪儿打的?”
“我不知道街道名,不过我找得到房子,所以我才得来接你。上车吧,得赶路。”
“好吧,”我说,“不过也有可能不好。年纪大又得了风湿,我现在凡事都很小心。”
“老爱耍嘴皮。”她说。
“能耍的时候我就耍,”我说,“我只是顶着一个脑袋瓜的普通人——这脑袋瓜有时候会惨遭不测。所谓的有时候往往就是这样开头的。”
“今晚我们上床好吗?”她柔声说。
“这问题也是没有固定答案的。也许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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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你不会浪费时间。我不是那种皮肤假得你可以在上头擦火柴的金发娃娃,像那种干过粗活的妞们一个个手脚粗大,膝盖突出,至于胸部嘛,啧啧,真是不提也罢。”
“就半个钟头,”我说,“我们先把上床的事放一边。这玩意儿很棒,跟巧克力圣代一样,不过有时候我是宁可撞墙也不上床。我看我现就想撞墙了。”
我绕过车头,坐到方向盘后,发动引擎。
“往西走,”她说,“穿过贝弗利山,然后开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