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卡斯饭店是我稍早提到过的那种地方—非常时髦,大家都削尖了脑袋想往里钻。饭店位于滨水区,有私人海滩,有租金高昂的滨海小棚屋,另外还有十来艘平底船载着侍者、食物和饮料,运送到停泊在海上的游艇。这部分的消费算是低档的。
至于独家供应、贵死人的部分,则叫作“天空酒吧”。我从乐器行出来,就直奔杜卡斯饭店,走进新艺术风格的大门,穿过宽阔的古巴桃花心木地板,绕经法国设计师菲利普·斯塔克(PhilippeStarck)一批奢华的家具陈设,然后找到了通往天空酒吧的专用电梯。我走近时,看到操作电梯的那名男子—穿着特别设计的黑色宽松衣裤—注意到我一身廉价的联邦调查局风格服装,正准备要说电梯只搭载有订位的客人。不过我有一种像是想杀人的眼神,这会儿我狠狠一瞪,他就判定不值得为了挡下我而送命。
他载我迅速到了顶楼,我踏进了一个动物园。天空酒吧的正中央是个纯白的、溢出式的无边游泳池,池底是透明的玻璃,而且面海的视野绝佳,可以看到十字军城堡和“法国屋”。
几座超级奢华的小棚屋面对着游泳池畔,似乎被东欧一些最会贪钱的腐败政客带着家人占据了。小棚屋的地势稍微高一些,因而拥有池畔的最佳视野,可以看到大批的肉体和硅胶胸部—各种年龄的女人穿着泳装,嘟着丰厚的翘嘴唇和整过的乳房,还有年轻硬汉穿着很露的泳裤,一般就称这种泳裤叫“香蕉吊床”。
小棚屋区的对面是一个吧台,以及一个供五人乐队演奏的小舞台。其中一个吉他手是我的目标,但要走到那里还是要通过一些障碍。其中第一个障碍正朝着我走来,脸上带着同情的微笑,双手歉意地摊开。他是侍者总管,而且不同于顾客们,他全身上下都非常有品味:我猜想他是法国人,脚上穿着伯尔鲁帝手工鞋,薄料布里奥尼西装,金框眼镜。
“对不起,先生,”他说,“今天我们已经被预订光了。”
现在还很早,我看着二十来张空桌子,以及吧台那边更多的空凳子,朝他亮出同样愉悦的微笑。“是啊,我看得出来。”
他已经一手揽住我的肩膀,带着我回头朝电梯走,那里的服务员正等着要把我迅速载下去,让我回到我应该待的街道。我伸手到西装外套的内里,那个侍者总管以为我是要拿皮夹里的钞票贿赂他。
“拜托,先生—别搞得我们彼此都很尴尬。”他说,真心觉得痛苦。
“不会的。”我回答,掏出我的调查局金色徽章。
他看了一会儿,放弃了原先的态度,同时思考着接下来该怎么办。
“你要来逮捕某个人吗,威尔森先生?”他问。
“大概吧。”
他朝我凑得更近—看得出来他这个人很八卦—压低声音。“你能告诉我是谁吗?”
我同样朝他凑近,也同样压低声音。“对不起,规定不准的。”
“啊,那当然了。但你大概可以告诉我罪名是什么吧?”
“当然可以,”我说,指着泳池区,“坏品味。”
他大笑起来,同时跟我握手。“那这里会变成空的,你得找一辆巴士才能装得下那么多人。”
他一个眼神打发掉那个电梯服务生,朝远处的酒保抬起一手比了个手势,同时带着我往回走到泳池区。“请便,威尔森先生,吧台的安东会帮你准备饮料。”
我谢了他,走到泳池旁。我跟安东要了杯咖啡,把注意力转向乐团。我有兴趣的是那个贝斯手,他名叫阿姆特·帕穆克,五十来岁,穿得很整齐,显然多年前就决定只要专心弹他的贝斯就好,完全不要理会观众。在天空酒吧,这样大概是聪明之举。他很行,功夫非常好,看起来就像是那种把人生精华岁月都奉献给音乐、大概会一直演奏到进坟墓为止的人。
但那个乐器行的老板警告过我,说他恐怕会是你碰到过最难相处的人之一。这会儿看着他在台上,兀自弹奏着,我忽然有点明白为什么了。对一个真正的音乐人、一个曾经充满希望和梦想的人来说,一遍又一遍重复弹奏着《妈妈咪呀》(MammaMia!)和《黄色潜水艇》(YellowSubmarine),会让任何人都变得愤世嫉俗。
安东送上咖啡时,乐队正在演奏电影《泰坦尼克号》(Titanic)的热门组曲,于是我等着他们演奏完。乐器行老板之前告诉我,帕穆克多年来一直在收集传统和民俗音乐。开始收集的人是他父亲(也是音乐人),他担心要是不赶紧收集且写下来,这些音乐就会永远消失了,后来他的儿子接棒继续下去。显然地,帕穆克一直设法谋生—在天空酒吧演奏,还在加油站打工—同时寻找失传的音乐、演奏某些乐器、把乐谱记录下来,然后交给土耳其国家档案馆。根据那个乐器行老板的说法,要是有当地人可以听出那首奇戈玛笛的曲调,那一定就是帕穆克了。
组曲演奏完毕,乐队离开舞台时没有掌声,我站起来去找帕穆克。我说了自己的名字,又说我有一段音乐,希望他能帮忙听一下。我原先是打算请他听我的MP3随身听,但结果没机会:关于帕穆克的个性,那个乐器行老板说得一点也没错。
“现在是早午餐时间,而且我已经演奏了一个小时—你刚刚听到热烈的掌声了,对吧?”他说,“我要去吃饭,接着喝杯咖啡,然后要休息。”他说完就转身要走。
“帕穆克先生,”我说,“我不是音乐学家或什么国外的学者。”我亮出联邦调查局徽章。他不确定该作何反应,但是判定至少嘴巴上答应合作,会比较明智。
“好吧,我给你一个电话号码。你明天打来,我们约个时间。”他说。
“明天就太晚了,一定要今天才行。”我说,然后狠狠瞪着他,他没看过这种眼神,于是让步了。
“我四点开始在另一个地方工作,地址是176号—”然后他说出一个我连发音都不会的街名,更不可能找到了,他当然也晓得这点。混蛋!
“写下来,麻烦你。”我告诉他,然后跟安东比画着要一支笔来。帕穆克很不情愿地写了,我离开时,把那张地址塞进口袋里。
我差点放弃了:以他的个性来看,我很确定跟他碰面只是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