珑月不禁软声叹道:“说来,我还是头一回叫阿兄背呢。”
常祯一怔,旋即失笑:“你是不记得了,你小时候最喜欢叫我背着你逛街了。”
十三年前的常祯,还是个身材瘦弱的少年。
他那时在城阳一所书院读书,并不能每日往返常府,时常几日才能回府一趟。
他时常担忧,担忧自己几日不回去,妹妹就不认识自己了。
是以他一下学,连书院的衣裳都来不及换下,一身素色牙白的衣袍,就要急匆匆骑着马往府里赶回去,去母亲院子里陪着妹妹玩儿。
连母亲都常常笑话他,以往从没见他这般的孝顺。
菡萏话说虽慢,认人却是不差,总是能在人群中一眼认出他来。
话都说不清的奶乎乎的小团子已经会扯着他的衣袖了,嘴里含糊嚷嚷“阿兄、阿兄。”
后来,菡萏开始展现顽皮的一面,成日嚷嚷:“要阿兄背,要骑大马。”
常祯对她幼年时期的记忆也到此为止了。
四周喜庆的颜色刺的常祯眼眶发酸,他与来迎亲的那人双眸对上。
那人身量直挺,身上喜袍惹眼,一双深眸剔透凌冽,与常祯对视片刻旋即便移开视线,落在常祯肩膀上的小脑袋上。
“珑月。”
隔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嘈杂纷乱的声音,小姑娘还是一下子就听见兄长在唤她。
珑月连忙伸手扯开珠帘,却被身前的常祯阻止。
“这可不能看!”
有什么晚上不能回去慢慢看?
珑月被常祯骂了,悻悻然不敢再动手,面上珠帘细密,几乎挡住了她所有视线。
不过她也能沿着珠帘下摆细小缝隙,看到不远处长身玉立的新郎——的靴子。
她虽看不见,却听得见。
耳边充着女眷们毫不吝啬的惊叹赞美,甚至不掩饰的抽气声。
以往众人爱护颜面,便是惊叹于男子容貌也万万不敢面露出来。
如今这日却不这般,喜庆的日子人们胆子皆是大了几分,且此处送亲的人多嘈杂,谁也不知是谁说的,一个个皆以打趣新郎的方式偷偷七嘴八舌。
“真是好生俊俏的新郎”
“老身虚活了七十岁,也没见过如此俊俏的后生啊,还是亲王,新娘子当真是好福气。”
“新郎身量怎生那般高?脸生的又白又俊”
又有人挥着帕子道:“新郎身上穿的喜袍真显得人俊,年尾我家小儿子也成婚,到时候给他也做一个这般样式的穿,我那儿子也生的好看,定然也不差分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