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行坐在书桌上,非常认真地写着字。
一笔一划,虔诚地好像是献给神的文字。
他太寂寞了。
即便不喜欢对方,也忍不住靠近,想要依靠对方温暖的身子来熬过这寂寞。
“你在干什么?”
对方吃了一惊,似乎是想要收起本子,但是又放松了身子。
“我在写,林子行和路云缙的幸福生活。”
林子行……和路云缙的幸福生活?
他下意识地冷笑,对方看到他的表情,满脸的血色一下子褪得干干净净。
他抽过本子来看。
本子的纸质非常舒服,就像是婴儿的肌肤,细腻得惊人,字也格外端正漂亮。
对方好像写了很久,写得很琐碎,路云缙索性就推开对方坐在椅子上看。
——路云缙是H城的漂亮小王子。
哼。
——路云缙喜欢H城的林子行。
他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
他实在有些受不了对方的妄想,就粗略地翻开浏览一遍。
这里,有一个冷漠骄傲的路云缙,喜欢一个狡猾骄傲的林子行。
路云缙拼命追求着对方。对方是一个同样喜欢他,却被骄傲逼得有些自卑的人。
但是他们很快就互相坦诚了。
他们在一起接吻,上床……
林子行写的太琐碎了,才刚刚写到林子行准备推到路云缙。
呵呵。
路云缙抬头看着对方。
“你既然喜欢写,就写脐橙吧!”
路云缙盯着对方说道。
他看到对方变掉的脸色十分开心继续地说到,“就像你上一次做的那样,写的清清楚楚,仔仔细细。”
第三十三章
怎么会突然想起这个?
路云缙头抵在瓷砖上想。
水流顺着他的身体下滑。
他的睫毛湿漉漉的,头发紧紧贴在肌肤上,闭着眼睛,好像可以看到那消失的往事。
这是他一直遗忘的,记不起来的,丢失的记忆。
那种被他视为犯罪,丑陋的过往。
他恨林子行,从心底恨着对方,但是这种本能的恨意抵不过记忆混乱的迷茫和对方那种天真热切的爱。
那种爱,对于寂寞的人来说,太过体贴温暖,甚至生不出拒绝的意思。
有一个,可以在你寒冷地时候抱住的人,在你需要的时候不离开的人,在你痛苦的时候安慰你的人,即便痛苦寒冷都是对方带来了,但是记忆的模糊和脆弱战胜了那种本能。
所以,路云缙更痛恨那个时候的自己。
痛恨那个时候的林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