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配得上3。0以上排量的豪车出席任何一场香槟酒会
都不露怯的,每一平方尺的单价是一定超过房价的。
而我的兄弟,他最贵的衣服是一件皮夹克,颜色
诡异,材质可疑,做工粗犷,针脚奇异,由于经年缺
乏保养,硬得像盔甲。他经常脱下来把它立在地上,
是的,是立在地上,稳稳地扎撒着两只粗壮的袖管,
阴郁得像个无头的甲士。
有次下冰雨,他拿来当雨衣,雨停后脖梗子上一
圈棕色。我说:“我擦,皮衣还有掉色的。” 他指着那
件皮衣说:“是啊,不经历风雨都不知道你是这种本
色。”
那件皮衣犀牛一样地坨在我们面前,霸气地,腾
腾地蒸着热气。
我觉得他的本色还是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穿着的
那条牛仔裤。他一直穿了六七年,两只膝盖处从里往
外磨出了两个洞。前两年他自己动手把它改成了七分
短裤,每当边缘磨损成小草裙的时候,他就把它改得
短一点儿,再短一点儿,直到隐约露出平角底裤的边
儿。他一年四季穿着,冬天也不例外。
我的兄弟大军很穷,万幸,他也从未奢望把西装
革履所折射的生活,作为这场人生旅程的行进目标。
他自有他的本色,自有他的随遇而安。
我的兄弟大军是个流浪歌手,真名叫安军。我和
他认识在七八年前的丽江。
那个叫做丽江的丽江
那时候我在丽江的身份也是流浪歌手,每天在四
方街的青鸟酒吧和小石桥的布拉格门前卖唱,搭档是
后来的丽江鼓王大松。那时候全丽江只有三四只手
鼓,大松有一只,我有一只,两个人叮叮咚咚地敲
着,一边唱些奇奇怪怪的歌,旁边摆上啤酒,每天从
下午开开心心玩到黄昏。
有时候,有人会背着冬不拉加入,比如野孩子乐
队的张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