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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第1页)

但这不妨碍他用这不到一年的时间去捞一笔块钱,而且,如果有郝仁在,明年凌初夏跟江沅就可以保证在深市那边买到股票,并且在赚到百分之五百后迅速卖掉。

可以说,凌初夏对郝仁的生意感兴趣,更多的也是为了明年的股票市场。

莫家豪显得更加担心了:“你都说了这不是什么正经生意,又干不长,那你还投资啊?万一亏了怎么办?”

“他不是你表哥吗?你怎么不向着他?”凌初夏故意问道。

“他是我表哥啊,而且他是个很好的人,除了说话耿直一点儿,也没别的毛病了。但你也是我的好朋友啊,我不希望看到你亏钱。”

“谢谢你的关心,不过我心里有数的,如果你表哥的计划书没能让我满意,我也不会投钱进去的。”凌初夏说:“还有,你表哥是个勤快人吗?”

“勤快?他很勤快的,就是不爱读书,高中没读完就出来做个体户了,干过各种各样的小生意,也赚到了一点钱。反正吧,他特别能吃苦的。”

凌初夏点点头,能吃苦就是好事,只有能吃苦的人才能在深市那边赚到钱。

“既然他赚到钱了,为什么还要找你借钱?”凌初夏还是有些疑惑。

“他去年交了一个女朋友,把他手里的积蓄全都骗走了。”莫家豪叹口气说:“我表哥受到的伤害挺大的,我还以为他会一蹶不振呢,谁知道他很快就跑去了深市,说是要去那边赚大钱。”

“听起来是个还不错的人。”

“对啊,我表哥本来就是个好人。”莫家豪说着说着,肚子咕咕叫了起来,他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哎呀,都这个时间了,我们赶快去吃饭吧。我定好了包厢,给你们接风洗尘。”

三个人一起出了门,莫家豪还去隔壁喊了郝仁,但郝仁拒绝吃饭,表示要一心一意干活儿。

最后,接风宴上只有五个人,除了他们三个人之外,就是莫家豪的经纪人杜倩兰,跟他在当地的一个朋友,叫黎欣欣。

黎欣欣也是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子,她穿着一看就很贵的裙子,左手腕上的手表是进口货,在这个年代很少有人认识,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黎欣欣很漂亮,她有一半维族血统,因此长得很像西方人,轮廓很深,毛发比较重,但也因此有着一头浓密乌黑的长发跟非常漂亮的长睫毛。

“菜都是我点的,我也不知道你们爱吃什么,就把沪海市的特色菜都点了一些,反正你们都是年轻人,胃口好,多吃一点吧。”杜倩兰笑着开了一瓶香槟,给每个人都倒了一点儿。

凌初夏从未喝过酒,这会儿手里握着一杯香槟,非常非常小心地抿了一口,然后眼睛一亮:“还行,挺好喝的。”

杜倩兰笑了起来:“第一次喝酒?”

“对,以前没碰过酒精制品。”凌初夏笑眯眯地说道。

“那你一开始的时候少喝一点,先看看自己会不会酒精过敏。”杜倩兰说:“你这么漂亮的皮肤要是起皮疹就不好了。”

黎欣欣瞪着一双深邃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凌初夏的一举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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