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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赌博之风日渐盛(第3页)

说明赌博是一场极其耗费时间和金钱的游戏,不是富二代基本都玩不起。

可赌博的吸引力又实在太大了,它不但是一项好玩的社交游戏,更能让人有一夜暴富的盼头,所以贫民百姓当中,赌博者不计其数。

虽然赌博从古至今都在街头巷尾非常流行,但你真要是以为古人对赌博是十分纵容的态度,那可大错特错了。

古人沉迷于这类赌博游戏,已经到了败坏社会风气的地步了,于是孔子在觐见鲁国国君时,就一针见血地指出:“若是乎,君子之恶恶道至甚也。”

可惜孔圣人的话,在当时没有几个人听得进去。

到了战国时期,李悝最先对赌博的危害有了明确认识,并制定《法经》严令赌博:“博戏,罚三金。”

不仅如此,《法经》还规定:“太子博戏,则笞。不止,则特笞。不止,则更立。”

也就是说,太子赌博是要挨鞭子抽的,发现一次打一次,如果被发现三次,连太子之位都要被废掉。

秦朝统一六国后,也对赌博持坚决反对的态度,对私下设赌的官民脸上刺字,还要“挞其股”。

西汉建立之初,刘邦深知上梁不正下梁歪的道理,对官吏聚赌者处以重刑,汉武帝也经常以赌博为借口,削掉官吏的爵位。

唐代就跟不要说了,李世民及其反感赌博,对于聚众赌博者不但要打一百板,还要没收家里的“浮财”,唐玄宗时期还有规定,在家里开赌坊的,赢的钱要以偷盗论处。

宋朝虽然是赌博风气最盛的一个朝代,可也是对赌博的处罚最严厉的时期。

虽然宋朝重文轻武,刑不上大夫,但一旦被发现赌博,还是有掉脑袋的风险的。

之所以如此,便是因为五代十国后期天下大乱,盗贼四起,赌风日盛。

宋太祖赵匡胤立国之初制定的法典《宋刑统》对禁赌有明确的律文。

在实际的处罚中,甚至超过了律文限制,处罚之重可谓空前绝后,故北宋开国后,宋太祖制定律条:凡在京城赌博者一律处斩。

这不是说说而已,而是完真的,《宋史太宗纪》记载:太宗“淳化二年闰二月己丑,诏京城蒲博者,开封府捕之,犯者斩。”

包括凡隐匿赌徒不报者与之同罪。(《宋会要辑稿刑法志》:“开柜坊(赌场)者,并其同罪”)。

以及京城以外犯赌博罪的一律发配充军。

明朝朱元璋更是严令,赌博的人都要被“解腕”,也就是剁手。

大清律例中,也能找到对聚众赌博者流放三千里,建设乌鲁木齐的惩罚。

可是都没用,即便刑法如此严苛,社会上对于赌博的风气依旧屡禁不止。

人们总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官府即便想要治理这等不良风气,却无法禁止市民们的“小赌”,一旦有人来抓,只要及时藏起赌资,说一句“我们没玩钱”,就不了了之了。

毕竟律法再严苛,也不能禁止百姓下棋投壶吧?养鸡遛狗又能犯什么罪呢?

历朝历代,老百姓们就用这样的借口,依然不断地将赌博这项“国粹”发扬光大了。

但赌博的代价,从来都很大。

《东京梦华录》里写宋朝的赌徒,输红了眼,跑到大街上抢人荷包、乃至越货杀人,搅乱社会治安。

满清八旗子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除了抽大烟就只有牌技令外国人大开眼界,白花花的银子水样流出去,不是流进鸦片贩子的腰包,就是流进胡同里的小赌场。

输钱,还是小事,多少人,因为输光了赌资,卖儿卖女,将老婆孩子都押上赌桌,输到最后孑然一身,还想着翻本,直到再也无力还清,剁了手指割了耳朵,从此不能成活。

多少家境殷实的人,沾上了赌,落魄成街头乞丐;多少老实本分的人,沾上了赌,抹了脖子上吊。

总有人想投机取巧,又有几人能为命运翻盘?

所以看着此时又逐渐兴盛起来的赌博之风,是让得他逐渐皱起了眉头,因为想要改变这个时代,是越发困难了啊,要做的不是一点点。

不过,说不定他可以借此做点文章,好好折腾折腾那帮文举生,你们要玩是吧,那好,小爷我就陪你们玩,玩不死你们,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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