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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五章 巨大影响(第3页)

不言而喻,这样的家庭传统对培养曹雪芹的文艺才能起了一定的作用。

曹寅死后,曹颐、曹烦相继承袭职位。

其时清宫廷内部斗争异常激烈,雍正五年(1727)曹雪芹父亲曹頫因事被株连,获罪落职,家产抄没,次年全家北返,家道遂衰。

到了乾隆初年,曹家似乎又遭另一次更大的祸变,从此就一败涂地了。

曹雪芹一生恰好经历了曹家盛极而衰的过程,他十三岁前曾在南京过了一段“锦衣纨挎”、“饫甘餍肥”的生活。

十三岁迁居北京后,初在宗学工作了一个时期,这时他结识了敦敏、敦诚兄弟,晚年在西郊“蓬牖茅椽,绳床瓦灶”,生活更,为困顿。

曹雪芹从自廷贵族下降到“举家食粥”(见敦诚赠诗)的不平常经历,使他对社会上种种黑暗和罪恶的认识比别人更全面,更深刻。

对封建阶级没落命运的感受也比别人更深切,同时也使他有机会接触更广阔的社会现实,这都为他的创作提供了坚实的生活基础。

生活的困顿并没有消磨曹雪芹的志气,相反地更促使他嗜酒狂狷,对现实表现傲岸不屈的态度。

敦诚的《佩刀质酒歌》题下小注记录了曹雪芹的一件轶事:

秋晓,遇雪芹于槐园,风雨淋涔,朝寒袭袂。时主人未出,雪芹酒渴如狂,余因解佩刀沽酒而饮之。

雪芹欢甚,作长歌以谢余。余亦作此答之。

在敦诚的诗中还写道:“曹子大笑称快哉,击石作歌声琅琅!”从这里我们可以想见他性格的一斑。

《红楼梦》写于曹雪芹凄凉困苦的晚年。创作过程十分艰苦。小说第一回说“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真是“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木寻常”。

可惜没有完稿,就因幼子夭折,感伤成疾,还不到五十岁,就在贫病交中搁笔长逝了。

死后,留下的只有琴剑在壁,“新妇飘零”,连他手稿也无人整理。

几个好友草草地殡埋了这位伟大的作家。

曹雪芹的未完稿题名《石头记》。

基本定稿只有八十回,八十回后的一些稿子不及整理便已“迷失”。

这八十回,开始在为数很少的朋友中传阅,继之则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开去。

此后藏书家抄录传阅,凡三十年之久,到了乾隆五十六年,程伟元,高鹗第一次以活字版排印出版,已是一百二十回。

并且书名也由《石头记》改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一般认为是高鹗续成的。

高鹗宇兰墅,别号“红楼外史”,乾隆时进士,做过内阁侍读,刑科给事中等官。

他根据原书线索,把宝、黛爱情写成悲剧结局,使小说成了一部结构完整、故事首尾齐全的文学巨著,从此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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