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眠花,你已离开了我,但我对你的追忆,却始终追击着我!)
他拾起一粒石子。
嗖,石投湖中。
涟漪漾起。
本是一个宋眠花,变作无数个宋眠花。
涟漪也在方柔激心头扩大……眼下那么多个宋眠花,那一个才是初遇时的她?
他初见宋眠花,是因为“色妖”金被单。
金被单虽已有妻室,却作了无数采花案子,专找黄花闺女下手,奸而后杀,官府一向办不了他,原因有二:一是金被单武功高强,官府抓不了他;二是金被单是魏忠贤心腹走狗崔星秀的义子,官府根本不敢治他。
其实,金被单在光天化日下,一样敢明目张胆,调戏民女,只不过他好做更下流事,穿窬踰垣,窃玉偷香,淫掳妇女,自名为侠,官衙一样莫敢奈何!
方柔激也好色。
他一向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诸侯,无视于世间名位权威,但却认为人生在世,只有在剑与剑的交击中,才能证实自己的道,才能照见自己生命的价值,也只有男人与女人灵欲合一的激扬里,身体与身体的直接接触中,才能破除一切虚伪与修饰,尽情享受官能的愉悦。
不过,他主张的是“你情我愿”的色欲,对良家妇女从不施暴,是以,他看见别人都收拾不了这混帐,他便出来好好“教训教训”金被单。
没料,当他闻风而至之时,金被单却给人杀了。
他死在一个他欲侵犯女子之手。
那女子杀了人,美丽得惊人。
当时她还提着刀,刀尖上还滴着血。
她还杏靥含春的问他:“你是来帮他的还是来杀他的?”
意即:如果你是来帮他的,我连你一并杀了!
杀人杀得那么美艳,然而人清的人间而不人烟、红尘而不风尘,方柔激是第一次看见。
他几乎要从心底发出一个呻吟。
她就是宋眠花。
见了她之后,后来足有一年没见过她。
至少要付出整整一年的想念才能再见她。
像方柔激这样子的“色狼”,只要是给他见过一眼的女子,他立即能知道对方美丽与否,美在那儿;只要是他认为漂亮的女人,他便能过目不忘,十年后音容尚在心中胸上。
可是他对那女子虽是念兹在兹,无时或忘,但却忘了她的容颜。
只剩下心底留存的一缕气质。
这使他更刻骨铭心。
这女子最使我忘不了的是她的气质,而不是美貌。
世间美丽的女子,方柔激实在是见得太多了。而且也抱过许多了,但是美丽而有气质的女子,决不多见。
(虽然,她还是我见过中最美的女子。)
最特别的是她还有一种淡然的清香……
(唔,我总不能因为香味而爱上女子吧!)
还有她那水仙花样般的笑容!
这样,仿佛一切理由都充分了,方柔激也安心乐静的去思念宋眠花。
宋眠花送给他的亘常是不眠。
她是夜晚盛开在他思念里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