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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第2页)

法官拿起文件,轻声道:“经检验,该遗嘱字迹为仿写!”

姜梓琬闻言,不可置信的看着汪律师,自己的明明模仿的很像,汪律师为什么会怀疑呢?

尽管姜梓琬心里充满了疑问,但没人能回答她!

这时,法官敲击法槌:“被告人,你可认罪?”

姜梓琬见证据确凿,只好低垂着头:“我认罪!”

所有人都以为案件便到此结束了,连法官也是这么想的。

这时,慕文耀迅速开口说道:“法官大人,我还要证据要当庭提交!”

法官闻言:“同意!”

慕文耀将事先准备好的证据,递给了上去,而他也快速的叙说着姜梓琬的罪证:“被告人,利用大量金钱收买人,企图杀害蓝城一中学生,云岚!

肇事司机和中间人已经全部招认,法官可以宣他们上庭作证!”“同意!”法官开口道。

很快,肇事司机和龙哥便被带了上去,两人老老实实地将姜梓琬的计划全部抖了出来。

法官例行公事的问道:“被告人,对于原告律师以及两位从犯所说的,你可认罪?”

姜梓琬眼睛毫无生气:“我认罪!”

第八十三章姜梓琬落网,云岚暗中收购姜氏

伴随着姜梓琬的这声认罪,法官和慕文耀不约而同的的松了口气。

坐在旁听席上的云岚,也不由松了口气。

伴随着法官的法槌落下,法槌发出了重重的声响,这个法槌像是砸在人的心上,令人浑身一震。

法官站起身来,顿时合议庭所有组成人员,都站起身来,以表示对法律的尊敬!

“现在开始宣判,被告人姜梓琬下毒杀害父母,并且收买他人,企图杀害他人,其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应予处罚!

被告人姜梓琬故意杀人,事实清晰,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依照《华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第四百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姜梓琬犯故意杀人罪,处以死刑,因其怀孕,故予以轻判,判死缓,待孩子出生后,立即执行死刑。

二、从犯龙某和胡某(肇事司机)因钱财,而帮被告人企图杀害他人,判有期徒刑一年。

本判决为口头宣判,判决书将在五日内向你们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像蓝城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提供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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