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好奇死了,扒拉着自己的头发看了又看。
“你怎么弄的?”
菲尔修斯:“你弄不了。”
然后给他的头发编织了下,一个精致好看的辫子就弄好了,他还在林默的发尾用带着蓝宝石和铃铛的发绳给系好。
这还没完,刚才采摘的新鲜蔷薇被他点缀在了耳侧的发辫上,又从梳妆柜里拿出了亮晶晶的宝石珍珠继续点缀在他蓬松漂亮的发辫间。
看起来非常繁琐复杂且花里胡哨的,但却很好看。
本就漂亮极了的少年被盛装打扮好,更精致了。
好看到令人挪不开眼。
林默自己都觉得好看,抱着那精致的发辫欣赏了好一会儿,都不讨厌自己这白色儿的头发了。
“换衣服。”
说完又带着弟弟到衣柜前找出一身黑白搭配,并且十分华丽的衣服给他穿上。
那雪白色的衬衣上,领子衣袖都是复杂的褶皱花纹,还给他套了一件黑色的小马甲。
裤子五分黑色短裤,然后长靴,恰到好处的露出了膝盖往上一点雪白的肉。
林默:我想把鞋子蹬掉。
他还特别不老实,爪子痒痒总想扒拉衣服袖子和领子。
这身打扮总体像极了教养的高贵小王子,就是身上长虱子了一般走路抖抖脚,或者偷偷把整整齐齐的衣领子和袖子给扯得乱糟糟的。
菲尔修斯脸上优雅的笑容都差点维持不住了。
他拍开少年乱动的手。
“乖,别乱动。”
然后给他重新把衣服整理得整整齐齐才算顺眼了。
“走吧,带你去用餐。”
菲尔修斯扣住他不老实的手,走到门外的时候管家竟然已经等着他们了,并且把手中一个黑色的权杖交到菲尔修斯手中。
管家抬头,看向菲尔修斯身边少年的目光带着惊艳,然后转变成了惊喜。
“默少爷是我活了这么多年,见过最好看的血族。”
血族,不仅强大,而且各个都是颜控以及喜欢把宝石之类的东西挂在身上打扮自己的种族。
不然菲尔修斯一个未来亲王的继承者,怎么可能会编头发,还会搭配衣服呢。
林默之前见到的任何一个高等血族,从衣服到头发丝儿都是精致好看的,就没有一个邋遢的。
管家敢肯定,默少爷一旦露面了肯定会成为血族最喜爱的小辈,哪怕他在战斗力方面依旧是个小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