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鼓了鼓腮帮子,才没有害羞,只是他们的眼神太可怕了。
林默来之前还把脑袋高高的扬着,因为管家说他最好看!
但现在,被这么多人直勾勾的盯着,他们还露出自认和蔼实际上露着尖牙有些恐怖的笑容。
林默是有点害怕了。
“你们好。”
硬着头皮和他们打招呼后,林默看到了对面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他的三个血族少年,忽然就没那么害怕了。
哼哼,惊呆了吧少年,他现在能变成人了!
“默!”
“真的是默。”
距离他最近丽萨忽然窜了过来,然后不客气的捏他脸。
在丽萨面前都矮了那么点的林默:…………
丽萨此刻摸摸林默的脸又摸摸他的头发,眼睛越来越大。
“真好看,太好看了怎么变得这么好看的,呜呜呜……默你为什么不是我的儿子啊,王究竟是怎么找到你的。”
林默小眼神慌乱,手往后抓了抓,抓住了菲尔修斯的手。
他求救的目光投去,快救救他哇!
菲尔修斯:“好了丽萨,你吓到他了。”
有了菲尔修斯的发话,丽萨不得不遗憾的松开了手。
真的好想把小家伙抢回去养呢。
不仅丽萨这么想的,其他血族也是这么想的。
血族都是一群颜控,就林默这张脸谁都顶不住。
不过这要是在其他人家发现的小蝙蝠,他们肯定已经大打出手了,就为了把人抢回去当弟弟或者儿子都行,只每天为他准备漂亮的衣服,给他梳漂亮的头发,点缀最好看的宝石都能幸福死了。
血族寿命长,他们的兴趣爱好很少,其中给自己喜欢的血族打扮,送他们精致的礼物就是一个共同的爱好。
被林默的盛世美颜冲击了好一会儿后,餐桌上的大家才逐渐正常起来。
不过那视线也会时不时的落到林默身上。
少年面前放着一杯红色的液体。
漂亮的高脚酒杯,浓稠鲜艳的血红色。
那并不是什么酒,而是血液。
不过血液的腥味落在血族的嗅觉中却是带着香甜的芬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