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本来只是住在江城徽楼上的邻居和工友,江城徽起家的初期他也就是做点跑腿的简单活,虽然后来因为能力没跟上渐渐淡出了主角身边,但是偶尔出现,不是在海边度假就是在山里散心,无忧无虑混吃等死——咸鱼翻身,爽快打脸踩死仇人,最后功成身退享受人生,这不就是宁响最向往的生活吗!
宁响也当机立断,砸重金直接买下了江城徽对面的屋子——对门对户肯定比楼上楼下更容易亲近吧!
他本来还想把江城徽住的屋子一起买下来,只可惜屋主怎么也联系不上,他只能无奈放弃了当主角房东,还能给主角免租的梦想。
宁响甚至还动过去工地打工的念头,毕竟那个钱程也是江城徽一个工地的工友。
但是看看自己的细胳膊细腿,宁响明智的放弃了这个天真的想法。
他还是专心用邻里之情打动江城徽吧!
房子虽然已经买下来了,但是里头的环境实在太糟糕,宁响又斥重金找了最好的设计师,要求用最快的时间装修出一套能住人的房子,但是再怎么快也要等好几天,这几天,他就像一个偷窥狂一样蹲守在江城徽工作的地方,拿着一个小笔记本,认真记录研究心得。
“喜欢的服装:白t恤工装裤,可能是为了工作方便。”
“中午喜欢去旁边的小饭馆,不喜欢吃工地餐——猜测对食物的要求比较高。”
“最大的竞争对手钱程目前已经成为男主的小跟班,以后只能靠最大的热情努力打进他们的小团体!”
笔记本上一条条一项项,字虽然写得歪七扭八,但是个个都透着一股十足的认真劲。
宁响觉得,自己上学的时候要是有这种态度,说不定考清北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他低头专心做笔记,还不知道那个被他视作最大竞争对手的钱程,已经注意到这个鬼鬼祟祟的小子了。
工地的饭菜实在太寡淡,钱程时常跟着江城徽去边上的小饭馆补充一点油水,主要是江城徽模样太帅,小饭馆的老板娘每次分量都给得足足的,他在旁边也能得点实惠。
他这位工友不但样子长得好,性格还又冷又酷,很讨姑娘们的喜欢,但是钱程可没想到,江城徽竟然还能招到一朵男桃花。
那是一个长相又乖又软的小青年,皮肤白眼睛大,时常偷偷摸摸的跟在江城徽附近,然后又像一只受惊的兔子一样溜走。
钱程看着就觉得好笑。
这天,那只白兔子又冒出来了,手里还捧着一杯奶茶,看上去更乖了。
他戳戳江城徽,努了一下嘴唇:“喏,你的仰慕者,今天又来了。”
江城徽只是抬手擦了一下前额的汗水,看都没往那边看一眼。
他是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黑发如墨,眉飞入鬓,眼神永远带着三分清寒,唇偏薄,整个人藏着一股冷厉的狠劲,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