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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第1页)

这本书初次成稿的时候我已经回到了中国,暂居在上海。我从美国带回来的硬盘中整理出了第一版书稿。

那是我迄今为止最渴求成功的岁月,虽然那时的我在中国没有立足之地。我喜欢去外滩18号的顶层酒吧喝酒,望着对岸的霓虹灯招牌直通天地、黄浦江上游船往来,立志要功成名就衣冠楚楚。

第一稿成书的时候我还在和另外一些作者合作,想打造所谓“中国指环王”,现在我跟他们中的某些人已经相逢陌路。

上海那座城市给我留下的第一个印象来着港剧《上海滩》,灯红酒绿,舶来文化,还有恩怨情仇,就像一座精美的舞台,每日上演风云际会,你方唱罢,我复登场。后来我离开了上海,那座城市在我心里留下的印象依然是一座舞台。在那个舞台上很多人都会身不由己地演出,我也没有免俗,那时我经常是喝着酒动笔,文字青涩却凌厉,字里行间渗透着狂妄的热情。

那时候写到动情处真的会哭,有时候哭得像是孩子,有时候哭得像是独狼,唱念做打,生旦净末丑,一个人都演遍了。

后来到了北京。

我 从上海到北京,行李中最重要的货品就是这本书的书稿,虽然它在硬盘中甚至没有一克的重量。古人说书剑飘零,我来到北京这座城市的时候却只带着一些txt或者doc格式的书。

我终于学会写书这件事了,而且在这座城市里有些朋友,大概还夹杂着一些运气,渐渐地我变得有点名气了,写的另一些书在畅销书排行榜上爬到了首位,买了房子,熟悉这座城市里的每条道路,定期有人找我吃饭。虽然写书的时候还是邋里邋遢,但也经常衣冠楚楚。

这是距离我写完《九州缥缈录》的第一部,已经过去了六年。

其实我并未完成整个工程。按照我原先的计划,这是个系列的作品,讲诉一场王朝的兴替,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九州缥缈录》讲诉君王们少年的时代,第二部讲诉他们征伐天下,第三部讲诉他们的分别,还有各自的谢幕。我写完了第一部,还有两部书的残稿都被搁置在我的硬盘里。我想过要放弃这个题材,因为它的格局太过庞大,而且故事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新鲜感了。那些故事在我脑海里演练了几十遍上百遍,我也反复地给人讲诉其中的精彩桥段,我自己已经享受过构建故事的快意了,未必非要写出来给人看。

再后来就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赵萍主任和她年轻的同事们找到我,说人民文学出版社准备做这部书的再版。大概二十五岁的时候,我曾经非常希望能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出一本书,因为贪图它的盛名。可人民文学出版社似乎并不出版畅销小说,座上嘉宾都是追求文学价值的老师,我自认我对写小说还算有些研究,对于文学所知不过尔尔,也就放弃了这个念头。如今十年过去,我获得过名声也失去过名声,渐渐地对多数名誉都免疫了。这是我曾贪图的东西终究来到我面前。赵主任说,这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历史上第一次做中文的畅销小说。

人生就是这种捣蛋的东西,你汲汲于名利的时候,名利远在天边,你想把浮名换了浅唱,又听大明宫中传你作诗。

于是我最终还是坐下来了,重整这部书稿。它在我心里徘徊了十几年,一度令我饱受蹉跎之苦,却也让我念念不忘。

王家卫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过去的歌已经唱罢多年,回声才从山谷尽头遥遥传来。

翻开过去留下的文字,又机器了圣路易斯带回的孤独和无端爱情,还有上海赋予我的雄心和野心,有时候热泪盈眶,只觉得当年自己在眼前依稀闪过。

我对这部书做了不大的修订,主要是文字方面,再度把它呈给诸位亲爱的读者,无论你们曾经读过它或者第一次翻开它。

故事依旧是那个故事,只不过以前的字里行间充满了要冲破什么东西的欲望,现在想描绘留住什么东西的渴望。我的姬野啊我的羽然啊,我的吕归尘。阿苏勒。帕苏尔,我梦中的王朝和江山。

我写过不少书了,每本书对我的意义各不相同,有些事一场盛宴一场痛饮,有些是邂逅和别离,有些是我跟大家开的一个玩笑。

这本书是我的一场修行,书里见得我少年时杀人放火的心,见得我青年时的梦,也见得我现在以后的种种形状,我曾在这本书里悟出很多,也把它呈给亲爱的诸位。

世界永不足够

——《龙族大画集》序言

标题出自1999年的007电影《The Word is Not Enough》,主演是皮尔斯。布鲁斯南和苏菲。玛索,同名主题歌曲由Garbage乐队演唱。

这句话也是邦德家族的座右铭,拉丁文是Orbis Non Sufficit,也是我的座右铭。

我真喜欢这句话,它好像在说我对梦想和未来的渴望。

世界永不足够,即便我已经走到世界尽头,面对坚不可摧的墙壁,我也会试图用头在上面撞出出路。

前些天媒体采访我说:“到底什么才是你写作的灵感源泉和动力呢?”

我回答说,那源于我对这个世界的不满足,我对这个要求我做这个做那个服从很多规则的世界讨厌透了,我要走出去。

所以我写作。

1999《The Word is Not Enough》上映的时候,我22岁,正在美国TOP 10的一所大学读博士。我毕业于北大,一所不错的中国大学,我在美国的导师也很有名,我多读的医药分析在美国算是很好找工作的,我的未来已经注定:五年后我会博士毕业,通常我会读两年博士后,然后在某个大型医药公司里谋到一份Junior Scientist(初级科学家)的职位,几年后我会升到Senior Scientist(资深科学家),再过几年我也许能升到Principle Scientist(首席科学家),再然后可能我可以转行成为一名管理人员……因为我优秀的背景和不错的收入,会有一个不错的中国女孩愿意跟我结婚,我们一起生孩子和申请绿卡,我变成半个美国人,慢慢老了之后把我父母也接到美国去,在乡间的大房子里其乐融融。

1999年,那就是我的世界,我的世界好比一个温室,我就想温室里的小黄瓜,足够的肥料、水分和温暖的阳光能让我茁壮成长,但我不能走出温室,温室外是狂风暴雨。

可我涛谈那注定的未来,我有时候想对这世界屈服,有时候则又会大声说:“我要出去”。

是的,我很想出去。我并不那么喜欢我很有前途的职业,我在夜里大口喝着啤酒,期待着更加盛大的未来:我的人生里应该包括一项巨大的成就,让我的名字呗很多人记住;我要跨越整个世界去找那个我喜欢的女孩,跟她在望不到边的绿原上举行婚礼;我要乘坐巨大的邮轮去南极,船从山一样高耸的冰川峡谷中行过;我和我未来的夫人一起去威尼斯,在圣马可广场上看潮汐,住在巴尔扎克写作过的屋子里;我还想组织一支乐队;我还想拍一部电影……

我很贪心,想要无限可能的人生,但我觉得自己不算贪婪,因为我不怕历尽艰苦。

如果我因为畏惧而呆在我的小小世界,小小的温室里,我永远只是那根小黄瓜。

世界对我而言,永不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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