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不行,这衣服实在太别扭了,而且穿上就冒汗,简直要热死个人。”
嘴里说着,就笨拙的解起了西服外套的扣子。
旁边的周余见状,并没有阻止,而是再次转身朝着外面走去。
就在刚刚,他竟有种吕布骑狗的感觉。
没错。
那套西服是吕布。
李二是那条土狗。
“兄弟,我承认刚才的话说太满了。要不……你们去其他地方看看?”
再次见到李二,地摊老板的脸上,竟浮现出一种生无可恋的感觉。
自己今天到底是造了什么孽,上天竟派这么个玩意儿为难自己?
不只是地摊老板,就连小奶团子等人,也全都是一脸的生无可恋。
只有周余,始终坚持不抛弃,不放弃。
将西服外套归还给地摊老板后,就语重心长的拍着他的肩膀道:“老板,胜利就在眼前,你难道想半途而废?”
地摊老板:( ̄□ ̄;)
“好吧!那就再试试我的镇店之宝吧!”
就在周余以为,这家伙要准备放弃的时候,他却从一个包裹里面,扒拉出来一个塑料袋。
随着塑料袋展开,一件印刷着水墨山水图案的中式长衫,也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周余:(#-。-)
神他喵镇店之宝。
这是一直都没能卖出去的库存吧?
看那白色的面料,都已经开始发黄了好不好。
就在他准备拒绝的时候,旁边的李二却一脸兴奋的抢了过去。
“这件衣服不错,想来应该很符合我的气质。”
说完,都不等周余开口,就急吼吼朝着公共卫生间跑去。
只是没过多大一会儿,这家伙就又垂头丧气的走了回来。
衣服倒是古风十足,可李二却不是翩翩公子。
这套水墨长衫穿在他的身上,硬生生穿出了地主家傻儿子穿儒衫的既视感。
“阿耶,要不还是穿回之前的衣服吧!”
李丽质纠结半晌,这才小声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系吖,系吖,介件衣服好丑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