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还有数车粮草,足够维持一段时间,还有半车古画、古董、金饰等,变卖后也有不少钱。
“当然!只是暂时离别而已!”
接住剑殇的钱袋,姜曜爽朗一笑应道,同时从钱袋中取出一枚金币,又把钱袋扔给剑殇,扬了扬阳光下金光璀璨的金币接道:
“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维持一支军队更难,你自己更需要钱,相信小计也是这么想。一枚金币,足矣!”
“呃……”
剑殇微楞,不过想想也是,对于原住民来说,一银可以吃一个月,一枚金币足够安安稳稳过三五年了,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
“相信你们也清楚,小计为什么几次难得机遇,都执意留下,所以我不能丢下他一个人。如果你们还当我是大哥,就不要跟来,跟着剑殇,我相信他不会亏待你们。”
姜曜极为不舍、嘘吁、郑重看向高龔、高虹等人缓缓说道,话落,朝江胜、麻强等人握拳捶胸说道:
“各位兄弟,保重!”
话落,手中缰绳一抖,马蹄翻飞,直朝跑出数百米远的孙计追去……
“剑殇!”
剑殇正看着姜曜逐渐远去,一个低沉娇柔的声音起,就见到姜青策马靠近,双眼含泪迷蒙盯着自己,令剑殇心中悸动,连忙出声道:
“姜大哥让你们不要跟去的,前途未卜,他们最大的可能是参军,你一个女孩子,还是不要跟去了!”
“谢谢,我很开心!不过,他是我哥哥,不是我大哥!”
姜青绽颜一笑,眼中泪珠沿着光滑脸颊流落,破涕而笑说道,顿了下,扯下腰际绣着蝴蝶戏花丛的荷包,扔给剑殇说道:
“勿忘我!”
话落,回头深深看了高虹、养凝等人一眼,秀腿一夹,缰绳一甩,纵马直朝前方奔去……
“……”
感受着江胜、麻强、罗升、史锦等人的怪异眼神,剑殇手中拿着芬芳萦绕,体温依旧的荷包,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高龔、史冀、养凝、史锦四人身形一动,脑际响起姜曜的话,又看向剑殇、江胜与及最近并肩作战,驰骋大地的两百黑狼骑,终究还是没跟上。
唯有高虹樱唇紧咬,泪珠迷离看着渐行渐远,已经就剩身影的姜曜,脸上又是失望,又是痛苦,又是解脱……
“原来,他心中真的没有我……”
“走!”
要走的留不住,人生还得继续。剑殇迅速收拾多愁善感的情怀,缰绳一抖喝道,率先一骑冲出,直朝城门而去。
众人纷纷跟上,全都一骑双马,声势浩大,引得不少路人讶异观望。
幸好剑殇早把天狼战旗收起来了,否则会令人更为惊异。
“来人止步,来者何人?”
眼看城门在即,宽达十余丈,高数丈的雄伟城门之前,一个大队,百名长戟兵纷纷持戟相对,其中那百夫长更是拔出腰际朴刀高喝道,眼睛却是不瞄向那些北原骠。
蛮夷和华夏人,还是极好区分的,那百夫长不过是例行公事而已,不过对于如此阵容的队伍,还是颇为好奇!
“唏呖呖……”
剑殇手中长枪一举,所有战马,包括那些没人骑乘,只是牵着的战马,齐齐停步,动作如一,展现出绝佳骑术,令人惊叹叫绝。
“在下剑殇,我们都是来自史庄和灵平县,仰慕神侯威名,特聚集一批义士,前来投军,抗击北狄!这些战马便是我们沿路所杀蛮夷而得。”
黑狼骑停步,剑殇手握长枪,拱手朝那百夫长一礼,客气汇报道。
如今剑殇,包括那些黑狼骑,都是无官无职,也不属于任何势力,只是剑殇的私人武装,所以只能算义士。
“原来是抵御蛮夷的义士,请问是直接前往军营,还是自己入城择地居住?”
那百夫长眼神热切看向黑狼骑后方的七八辆马车,不过,能在担任守卫城门的百夫长,还是有点眼力,虽说这队伍是义士,领队的还是个异人,但其中士卒明显都是身经百战,训练有素的精兵、老兵,百夫长倒也不敢借口刁难,而是惯例请示,毕竟这种队伍,一投军很容易往上爬,
至少就这阵容,投军后的职位也不只是个百夫长,万一成了他的直属上司,那就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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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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