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折腾了一夜,此时天已将明,城门刚开,书生拿了金子,便去城里买猪头。到了城内马屠户的肉铺,见刚好宰杀了一口大肥猪,血淋淋的猪头挂在肉案钩子上。儿子拿出金元宝交于马屠户说要买猪头祭祖。
马屠户见这么一个穿着破旧的年轻书生拿出好大一锭元宝,觉得十分古怪。但是古代人认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人纵然穷酸落迫,但是到哪里仍然都被劳动阶层高看一眼。马屠户虽然奇怪,但是并没有认为他这钱来路不正。便把猪头摘下来递给他。
书生出来得匆忙,并未带东西包猪头,血淋淋的不知如何下手。马屠户见他束手无策,觉得好笑,便拿了自家用的一块油布把猪头包上。书生谢过屠户,抱了猪头便往家里赶。
那京城重地,做公的最多,有几名公差起得早,要去衙门里戍职,见一个穷秀才抱着一个血淋淋的油布包,神色慌张,急匆匆的在街上行走。
公人眼毒,一看此人就有事。于是过去将他拦住,喝问:“这天刚蒙蒙亮,你这么着急要去哪里?”
书生昨夜得了一大桩富贵,正自心惊,被公差一问,顿时惊得呆了,吱吱呜呜的说是赶早进城买个猪头回家祭祖。
公差见是如此老实年轻的读书人,就想放他走路。书生正要离去,一个年老的公差突然说道:“你这包裹里既然是猪头,不妨打开来让我等看看。”
书生心想猪头有什么好看,你们既然要看,就打开给你们看好了,未成想打开油布,却哪里有什么猪头,里面包的是血肉模糊的一颗人头。
一众公差大怒,稍微有些大意,险些被这厮骗过了。不由分说,将书生锁了带回俯衙。
京畿俯伊得知情由,向书生取了口供。把卖肉的马屠户和王氏都抓来讯问。
马屠户一口咬定,从未见过这个年轻书生,而且今日身体不适准备休市一日,不曾杀猪开张。
又差人把书生家中床下埋的箱子取出来,里面也没有什么金珠宝贝,上面满满的装着很多烧给死人用的纸钱纸元宝,在箱子底下是一具身穿红袍的无头男尸,男尸手中紧握一本书,正是昨晚书生在院子里读的那本。
经杵作勘验,无头男尸同书生所抱的人头系同一人。死者口鼻中满是黑血,应为中毒而死。
俯尹见此案蹊跷异常,便反复验证口供,察言观色,发现那王氏母子并不似奸诈说谎之徒,反而马屠户看似神闲气定,置身事外,却隐隐显得紧张焦急。
俯尹按口供述,盘问马屠户:“书生说用一锭金元宝向你买猪头,你说早上刚开市,没有散碎银两找钱。于是他便把金元宝留在你处,约定过两日来取买猪头剩于的银两。可有此事?”
马屠户把头连连摇头:“绝无此事,自昨晚以来小人一直在家睡觉,小人老婆可以作证。”
俯尹命办差官前去马屠家里仔细搜查,在其家肉铺中搜出一枚纸元宝。俯尹再问,马屠户无言以对,只是摇头,连呼:“冤枉”
当日办差官又从王氏家不远的河边找到一柄屠刀,杵作检验死尸,确认人头就是用此刀割下,经马屠户邻里辨认,确为马屠户所有。俯尹命给马屠户施以酷刑,马屠户承受不住,只得招认:
一月前,马屠户去城郊采购生猪,因为回来得晚了,城门关了进不了城,只得与一山西客商共同借宿于一处空宅之中。马屠户见财其意,便下毒谋害了山西客商,又用杀猪刀割下了山西客商的人头,把死尸埋在屋里床下,凶器与人头扔在房后河中。他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冥冥中却有天网恢恢。
臭鱼说:“这事也真是有趣,相当于死者自己想办法报案,而且自己还给自己准备了多半箱子纸钱。以前看过京剧《乌盆记》,也是说谋财害命,受害者的尸体被碾碎做成了瓦盆,瓦盆中的冤魂求人带他去找包公告状。跟阿豪讲的故事差不多。”
我说:“这个案子我好象以前也听过,是在包公案的评书里讲的,和阿豪所说的大同小异,只不过是包公最后用阴阳枕审问了受害者的亡魂,才查得水落石出。其实这种公案故事多半是后人演义出来的,为的是突出官员的英明,宣扬因果报应,好让老百姓不办坏事,也是政府愚民的一种手段,当不得真的。”
阿豪问什么是阴阳枕,我说:“传说包龙图日断阳,夜断阴。晚上睡觉枕在阴阳枕上,就可以到阴曹地俯断案了。如果真是这样,能让死人开口说话,这世上也就没有悬案了。”
阿豪说:“这种奇案还是有的,只是古代办案技术手段落后,有些案件无法自圆其说。所以扯上些神鬼显灵的事,以便服众。在当时怨魂显灵也是一种重要的呈堂证供。”
臭鱼说:“我听老一辈的人讲,凡是命案,不管过多少年,没有破不了的。”
阿豪总喜欢和臭鱼开玩笑,从不放过任何贬低臭鱼见识的机会,连忙说:“那倒也是屁话,我还是那个观点,这些都是为了让人们不要杀人,在道德上把人约束住了。不过从古到今也不知道发生了几千万起凶杀案,看来这些与人为善价值观对人类的影响不大。人性的原则在财色的诱惑面前是不堪一击的。没有结果的凶杀案多了,更有些恶人光明正大的乱杀无辜,也没见他们有什么报应。”
臭鱼问我的观点,我说:“杀了人不一定有报应的,不过我很愿意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世人如果没有了道德观念的束缚,连因果报应都不能相信,那这社会和地狱就没什么区别了,那就该人吃人了。”
臭鱼点头说:“听你们这么讲,我也突然想起以前曾经看过一件悬案的记载,悬案就是没有结果的命案,这件公案在清代野史笔记中多有记载,看来绝对是确有其事,不然不会流传这么广,这比阿豪那演绎小说里出来的案件真实得多,我讲给你们听听”
第二个故事
清朝的时候在山左县有个妇人,不知其名姓。有一日从娘家回来,丈夫因为有事在身,便使其弟去接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