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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微光汇于黎明30(第1页)

“你去哪,枫?”

拽住廖慕枫的女人异常的漂亮,她拥有西方女郎传统的金色长发,和一双像天空一般碧蓝的双眼,穿着一身十分考究的衣服,想来并不会很便宜,姣好的身姿让人叹而生畏,尤其是眼中那抹清澈如晨曦的露珠般的纯净,想必见过她的人都会忍不住一眼沉沦。

此刻这个女人却满脸委屈又用着略带卑微的腔调说着别嘴的华夏语言询问眼前的男人,可明显她的心思并不在于男人想去哪,而是她并不想要男人离开这里。

廖慕枫的神情却异常的不耐烦,他在这个西方国家已经生活了许多年,准确来讲,是十五年,他在这里完成了小学初中高中甚至大学,虽然西方的生活悠哉快乐,但他一直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个华夏人,并且坚持学习华夏的语言。

可惜那些人并不告诉他关于华夏那边的更多事情,许多事都是他自己猜测出来的,事实上,他早已经完成了全部学业,就在去年的某一天,日子太过无聊,他甚至记不住具体的时日,反正就是去年,这个崇尚自由与爱的国度为他这个‘东方的天才’颁布了毕业证书,只是因为自己只有学分满了,学制还没有到年限,所以这些人一直以这些为由不放他走。

这不,他已经完成了毕业典礼,必须该走了,他心里也明白,那些人早已经蠢蠢欲动,若是再不走,指不定还要耍什么招数来找他的麻烦呢。

并且一直挽留他留在这里,他一边顺从的打着哈哈,一边在与一直解除自己的那些人商量什么时候把他给带回去,可是那些人吱吱唔唔的就是不肯,于是他肯定明白,华夏那边出事了。

只要他还老老实实的活着,这些人就不会具体的管他的行为,以他多年的观察来看,他们更是不会事无巨细的监视他,也不会把他一天的吃喝拉撒报告回去那头,他们只负责保护他的安全,仅仅而已。

也是,北平的那些人都自顾不暇了,怎么可能还来管他一天吃些什么呢?

眼前的这个女人,是主动缠上来的,在廖慕枫来看,无论是样貌,还是谋略,他都不如他的哥哥,甚至不如他的父亲,他的样貌是遗传自家族,他到底是有什么方面吸引了这些像是围着恶臭的腐肉的苍蝇般的女人的呢?

而且扇也扇不走,真是堪比小时候暖肚脐的狗皮膏药那样粘人,不仅粘人,还会在肚脐上,内衣上,留下许许多多的黑色粘腻的污渍,洗也洗不掉,招惹了她们的后果就是这样,可恨的是,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怎么招惹的这些苍蝇,否则他一定改。

“爱丽莎,请把你的手放开,我去哪里,用不着跟你汇报,请记住你不是我的谁,还有,下次别再让我听到你在外面用我女朋友这种不要脸的自称去做事。”廖慕阳直接大手一挥甩开了女人的手臂,就算他的身体再2孱弱,总不可能连女人都甩不开。

随后也不管身后的女人面色如何惨败,眼中是否有垂涎欲滴的泪水,直接穿上外套离开了这间公寓,不管这个女人是怎么知道他的住址,怎么进入这个房间的,这里,他不会在回来了。

外面的天阴沉沉的,这个国家的气候很潮湿,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总有三百六十六天在下雨,生活在这里的人早已习惯出门带伞,就连廖慕枫也习以为常了,不过这次走的匆忙,除了那被抓的可怜的皱巴起来的衬衫,和一件兜里面装了些零钱和一片丝滑布料的毛呢外套外,他什么都没来得及拿。

关于证件这些,不用着急,一份在那些暗中与他联络的人手里,还有个备份在他不同的哥们手里,嗯,起码在他看来这些人是可靠的,所以他无论住在哪都不需要带着证件,也方便了他总被骚扰随时能走的习惯。

这个国家的季节要比华夏早一点,华夏的树应该还没有黄呢,这边已经落叶飘满天了,不过没人管就是了,扫大街的以美之名拒绝打扫这些落叶,所以一大堆的堆在街上,就像上帝突然心情好往下撒了一大把金黄的钱币似的。

没来得及拿围巾,冷风卷着叶子飘飘悠悠晃到了廖慕枫的眼前,虽然不是红色的,但他突然觉得这个场景和自己的名字好像。

虽然很感谢秋风的赠礼,但他还是没忍住瑟缩了一下脖子,实在是有些寒冷的。

路过的人纷纷探头,虽然他没有全副武装起来,但穿着上并不像流浪汉,最多只能算是和父母吵架一气之下离家出走的小朋友那样吧。

“这个你来带吧,你不嫌弃的话如果?”一个男人把围巾放在了他手中,他满头的金色发丝就像一个小太阳一样散发着温暖,廖慕枫并未拒绝,“谢谢。”

“哦,不用客气,我亲爱的朋友。”说着,他也没想留下自己的姓名,转头便走了,路过探头的人才纷纷把头给缩回去。

不得不说,这个不算特大的西方的国度很好,廖大帅是会选地方的,而这也是廖慕枫犹豫了一年也没有答应或者拒绝导师的原因,这里的人让他感受到了家乡的温暖,这种不属于西方国家而是华夏人独有的温暖。

可越是接触这样的温暖,他越是思念自己的家乡,就算再像,不是终究不是,两边都好,但这里不属于他。

他此时前行的目的地,就是他和那几个人的‘秘密基地’,如果这次洽谈还是不愉快的话,就别怪他私自做决定行动了。

他已经待够这个地方了,他迫不及待回归祖国的怀抱,去完成他该完成的事,去完成他应有的使命。

廖慕枫裹着自己的棕色毛呢外套迎着片片落叶推开并不明亮的玻璃门,相较于外面,屋内的温度就十分适宜了,只不过环境不是那么的好,准确来讲,讨厌的酒鬼有点多。

这是一家并不是开在市中心但生意又意外的不错的一家酒吧,里面的人脸都红扑扑的,往嘴里灌着白色清澈的液体一边嘟嘟囔囔的说着些胡话,当然,也不是没有人发疯,只不过那样的人都被老板请出去了。

这个崇尚自由的国度当然不会禁止酒吧这样的场所,甚至十分的倡导,像是路边必须有绿化带一样,每条街道上都必然有一家酒馆,或大或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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