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漠很聪明,他虽然没有上当的回头,却也没敢轻敌,他再次扬起手里的刀,却没像前几次那样直接落下。
他抬头朝扬在头顶的砍刀看去,月光凄冷,一张阴森的脸正倒影在刀面上。
下一刻,他身体朝边上一倾,躲过了来人的致命一刀,就当他想回头全力对付那个真正隐藏在暗处的内奸时,本来倒地,已经失去三根手指的替死鬼,忽然站起来。
他死死抱住他的腰,看他挣扎,他用尽全部力气,把他转过来,朝黑衣阴森男推去。
凌漠再怎么已经有些身手,毕竟年纪还小,再加上腰被人紧紧挟制着,还真是挣扎不出。
替死鬼看凌漠挣扎不出,越发来劲,想起自己刚才的断指之痛,更是横生出几分蛮力,凌漠挣扎不出,眼快锋锐的刀刃离他的喉咙只有半尺不到。
一个黑影从边上飞扑了过来,随之响起的是肉被撕裂的声音。
“李叔!”看到倒在地上的李建国,凌漠感觉自己浑身的血液在瞬间都开始逆流。
人在悲愤到极点时,总会有超人的爆发里,凌漠也不例外,他很快解决掉那两个男人,然后背起李建国下山。
那刀砍的虽然很深,却没伤到要害,只是从那以后,李建国的那条受了重创的腿,再也没法长时间站立,轮椅,或许将成为他后半辈子,无非缺失的东西。
回忆到这里打住,李建国朝那条每次一碰,就会钻心疼的腿摸去,“红芬啊,其实明珠虽然心机重了点,毕竟也算是救过我们的命,你刚才,真的不应该那样说她。”
看明珠失落伤心的样子,他很心疼。
“你都听到了。”裴红芬拉过丈夫的手,放到自己手心里,轻轻拍着。
“嗯,都听到了。”当年,他腿伤很严重,世界上最顶级的外科专家不是在某个医院里,而是在“狂世”,也只为“狂世”服务的zy。
那时凌漠不是叫不动他,只是他还没有让只效忠佳的zy为他保密。
保住腿固然很重要,但是在李建国看来,顺利离开“狂世”更重要。
那天晚上,凌漠的公寓里,来了一男一女,男的,三十多岁,黄发白肤,典型的美国人;女的,十五六岁,黑发黄肤,一看就是亚洲人。
“明小姐……”对明珠带着zy出现在他眼前,他很惊讶,“你怎么来了?”
明珠看了他一眼后,当着他的面,径直和zy用英语开始谈话。
他来美国已经很多年,再加上“狂世”的兄弟,可谓是哪个国家的人都有,平时基本都是用英语交流。
明珠和zy的对话,他都听懂了。
原来,zy是明珠带来帮他治腿伤的。
zy不愧是全世界顶级外科医生,硬是把他那条几乎不可能保住的腿给保住了。
似乎是猜到他的顾忌是什么,明珠当着他的面,命令zy对给他看腿的事发了毒誓。
zy在“狂世”的地位,和古代宰相差不多,几乎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整个“狂世”他除了听佳的,就是这位明小姐的。
说到zy对明珠的言听计从,就不得不提明珠在“狂世”的真正地位。
既然“狂世”是为保护一个女人而繁衍出的组织,那势必也会有个相对权利大于其他男人的女人存在。
在“狂世”内部,他们把这样唯一一个地位高于男性的女人称为“圣女”。
不同于一般,只能独自一人,一生是处女之身,不能生情,不能有欲的圣女,“狂世”的圣女,可以有情有爱,可以和其他正常的女孩子一样结婚生子。
不过,却有条规定,“狂世”的圣女,一旦结婚就必须离开“狂世”,而且她生的第一个孩子,一定要送给“狂世”。
那个孩子如果是女孩,将会是“狂世”的下一任圣女;如果是男孩,就必须以他的鲜血祭天,而“狂世”的老大,也要按照命格去找到新一任的圣女。
这一代的圣女——明珠,就是同样这样的方式被佳寻到的。
“其实……”看丈夫的眼睛定定看着茶几发呆,裴红芬就知道,他又想起往事了,轻声叹息道:“明珠是很爱凌漠,但是,凌漠却不爱她,凌漠是我们看着长大的,以他的性格,不爱,就是不爱,只怕拿刀架在他脖子上,也不会改变自己的主意,我这样说,其实是为了明珠好。”
看丈夫不说话,她伸出手到他眼前晃了晃,“建国,我们找出当年那个枪手后,就能弄清当年的真相,帮我们的小海报好仇,我们就回乡下,过田园生活。”
李建国凝神看向裴红芬,“过田园生活?”
“是啊,我们可以种几亩地,再养几只鸡。”想到那种惬意轻松的生活,裴红芬眼睛里泛出异样柔和的光,“如果你想,我们还可以去领养一个孩子,好好的把他养大,我们可以给他起名念海。”
“红芬,我累了,真的好累,自从小海离开我们后,我每天都感觉很累。”李建国把头靠到妻子肩上,慢慢闭上眼睛,“念海,念海,思念我们的小海。”
“不累,你看我们现在身边就像是有三个孩子,看着他们,就像看到咱们的小海一样。”裴红芬轻轻摸着丈夫的头发,嘴角勾着轻和,温柔的笑意。
叶晨是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的市公安局,她心里早想好了,如果事情真的很大,她就打电话给叶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