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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把这些隐患全都解决完,他才能安心离开。
季清月勉强止住了眼泪,小声道:“要真是这样的话,我宁愿这件事永远都无法了结。”
季凌云没听清他说的话,正要再问,房门被轻轻地敲响了。
袁铭的声音在外面响起:“饭好了,要不先趁热吃饭,吃完了再聊。”
季清月应道:“这就来了。”
季凌云站起来,挑眉揶揄地看着他:“走吧,让我尝尝这位小秀才的手艺。”
三个人坐在了堂屋的圆桌上,这还是他们住进来以后这张桌子第一次派上用场。
草哥儿和大力端着饭回房去吃了,就剩下他们三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没有先说话。
季凌云清了清嗓子:“你就是袁铭,我弟弟的夫君。”
袁铭乖巧点头,站起来行了一个晚辈礼:“袁铭见过大哥。”
季凌云点点头,沉声道:“当初你只是十方镇一个村里的穷酸书生,只是偶然见了月哥儿一面就对他展开追求,一年之中无间断的信件交流,月月都是如此。月哥儿说你对他好,可我却觉得你是别有用心。”
季清月有些着急:“大哥!”
袁铭抽了抽嘴角,要不是季凌云提起,他都快忘了这茬。
那次是学堂组织的游学活动,地点就在成县。
季凌云说得一点没错,彼时他只是一个穷酸书生,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和季清月初见时,对方就像一只浑身插满金色羽毛的孔雀,热烈、美好、高高在上。
惊鸿一瞥却让袁铭辗转难眠,住在最便宜的客栈房间里,袁铭忍不住想,要是能娶到他,自己是不是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就是这一晚,他做了一个决定,彻底改变了两人的命运。
回忆中热烈大方的季清月和眼前端坐着的人逐渐重合,袁铭发现自己更喜欢后者。不知道是他变了还是季清月变了,亦或者他们二人都变了。
袁铭说道:“我承认,我确实对清清有企图,我对他一见钟情,想方设想引起他的注意,就是为了将他拐回家。”
季清月的眼睛亮了:“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就喜欢我了?在郊外马场。”
袁铭一怔,随后摇了摇头:“那不是我们第一次见,是在前一天,东大街上,我坐在茶楼里,往外看的时候正好看见你走过去。”
季清月茫然道:“什么时候?”
袁铭摇头:“你应该不知道。”
对季清月来说,那一天只是他人生中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一天,丝毫不知道自己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动作,直直撞进了另一个人的眼里,烙印在了心底。
“那天在马场偶遇……”
袁铭道:“是我故意的,我想在离开成县之前再见你一面,不然清清以为当时的我有钱去马场吗?我连马都没见过。”
他说的极为坦荡,让人完全生不起气来,季清月更是感动非常,要不是季凌云还在这里,他可能直接就扑上去了。
季凌云坐在他们中间,莫名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多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