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炮作文网

博炮作文网>林寻安妙汐的叫什么名字 > 第1章 签订遗体捐献协议书(第2页)

第1章 签订遗体捐献协议书(第2页)

“算了,我不多问了,上车,送你回去。”

邓辉掏出一根烟丢进嘴里,转身进入车内。

“谢了,辉哥。”

两人是同事,从上班开始,邓辉就特别照顾他,初到公司,邓辉教了林寻很多,一来二去,两人成为了最铁的哥们。

林寻坐上副驾驶,脸上又恢复了往日的笑容。

“辉哥,照常把我放到前面的超市就行,今天麻烦你了。”

闻言邓辉嘴唇动了动,想要说话,最终却没有开口。

林寻下车后,邓辉情绪失控,猛然一拳砸在了方向盘上。

“什么东西!自己男朋友得心脏病都快死了,还要他去买菜做饭,有钱就可以不把别人当人了?”

林寻和安妙汐是男女朋友,但在邓辉看来,林寻更多的时候像是一个佣人,每天回家包揽所有家务,出门在外就是安妙汐的跟班。

五年了,林寻甘愿充当这样的角色,任劳任怨,从未有过一句怨言。

邓辉真不知道,安妙汐这个女人到底给林寻下了什么迷魂汤。

“对不起,辉哥,我还不能跟你说事情的真相。”

看着离去的车位,林寻眼神落寞,又充满了无奈纠结,只剩喃喃自语。

他和安妙汐实际上毫无男女感情。

两人是雇佣关系。

五年前,安妙汐送白月光出国,她哭成了泪人。

当时街边林寻的歌声深深感染了她。

那天恰好林寻的穿着跟她的白月光极为相似。

她从林寻身上看到了白月光的影子。

另一方面也为了摆脱每天上门的追求者,这才让街边卖唱的他来充当男朋友。

两人签订了一份5年的保密合约,对外名义上两人是男女朋友,但在家林寻就是男保姆,负责家里面的一切起居,月薪3万。

这份薪水对于街边卖唱一天挣百块的林寻来说很夸张,他想都没想就直接答应了。

换句话说,林寻被当做了一个替代品兼佣人。

“辉哥,用不了多久,我会告诉你真相的。”

林寻苦笑一声。

昨天林寻听到安妙汐和她的白月光通电话。

好像说那位“正主”要从国外回来了。

这样一来,林寻这个“替代品”就没用了,合同自然可以终止了。

但在此之前,林寻仍需扮演好属于自己的角色。

半个小时后,林寻提着两袋子买好的菜站在一栋别墅门口,熟练的输入密码。

刚打开门,就感觉眼前明晃晃的。

坏了!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