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朱富酒店里加班生产,按李云出发的人数准备了掺药的吃食。两兄弟、两伙计凌晨一点在山路口等李云。李云带的熟手,看着被捆的李逵并不紧张,到曹太公庄上误了晚饭,正好吃酒,吃饱了才回程。返程一路是夜里山下道路,李云队伍敲锣大概是惊吓驱赶猛兽。等了五个小时,农历八月底天亮大概是早上六点多,朱富朱贵才听见李云队伍的锣声。
朱富来拦李云,声称给师父贺喜,补充体力。我看到的版本朱富一会儿自称小弟,一会儿自称徒弟,不知道这个“师父”有没有正式名分。李云称“贤弟”,下马以示尊敬,“跳向前”可能是略显急切;“何劳如此远接”,则可能朱富以前有过接李云的类似行为,只是没有走这么远来到偏僻地接的。朱富以殷勤揭过。李云完全不喝酒。朱富下跪,以礼勉强李云喝了点;又殷勤劝肉。地位最高负责押送的都头李云先动过了口,手下的土兵、并行的上户人员、里正、猎户就好放开来吃(李云地位较高,他如果不吃,别人不敢先吃)。李云对朱富没有防范心理;边上也只有模样和朱富相近,应该是亲戚的朱贵和两个可能在朱富那见过的伙计,放心让走了大半天路的手下和原告们用餐。李逵看见朱贵,心里明白,主动加戏,演得更真;朱贵对李逵不完全放心,配合到位。
蒙汗药发作,李逵挣脱绳索,先认“理魁”直奔李云。朱富赶紧阻拦,让李逵“你只顾先走”。李云是朋友的朋友,李逵可以不杀,但也不走,再转向忘恩负义的曹太公、恶毒陷害自己在先的李鬼妻子。之后则是也算忘恩负义、本次捉自己的对头里正、猎户,最后是捉捕自己的军士。这些都算是有罪愆的,而军士则是吃这碗饭的,只不过这时都被麻倒,没有还手之力。李逵杀的性起,还要杀人,被朱贵喊住。剩下应该算无辜人士。李逵接受朱贵意见,停手不作追杀。
三人从死尸手上拿了朴刀,应该还有两个火家跟随,准备从小路离开。朱富朱贵的本意只是麻倒众人救李逵,计划里没有杀人这一项,但李逵真动了手,朱富只能救护李云一个,对曹太公、李鬼妻子、里正、猎户这些忘恩负义的,朱贵朱富拿不出什么理由阻拦,也没有能力约束李逵复仇。被麻倒的军士论道义应该不至于死,但身份在那,李逵杀了应该也不算有损道义。这些人杀完,原先朱富走了就行,李云法律角度罪责应该不大;但现在李云除了走了李逵,还成了损失土兵、大户、里正、猎户等被杀的责任相关人,罪责就要大的多。甚至还有一堆围观逃跑的人,因为无辜、朱贵李逵没有追杀的,就成了李云问题的见证人。李云的境地比朱富计划中的要惨的多,朱富此时再走,心里已过不去了。
这里朱富的话,前头说“我送了师父性命”,后头说“免得教回县去吃苦”,我不懂当时律法,不知道应该哪个算实。朱富要请李云上山,朱贵做主同意,李逵并不反对。朱贵判断这边问题不大,留下李逵做打手,以免李云愤怒之下伤了朱富;前面预先安排的车子等了六小时,朱贵先去安排、直接主持启程,防止逃散的无辜群众报官出现意外;朱贵交待了时间限制。朱贵等人与李云关系不深,给了选择,李云如果坚持他路,不会耽搁时间死劝。朱富认可这点,则不至于有安全问题。
朱富李逵应该离开了案发现场,但并不走远。李云按时苏醒,见了满地血腥,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可能是沿着血迹指示方向找来;并不多远,见到朱富李逵在路边。李云愤怒之下孤身一人来捉李逵。李逵用朴刀,二人过了不多几招,看不出胜负。朱富解斗,申明自己的处境原由;并申明李云未死是自己阻拦的结果。朱富点明自己两人在这里,是念李云恩义的证明。再说明李云的处境,邀请李云入伙。有“崔道成”知县在,李云确实不敢回头,只怕梁山不收。李云此时的顾虑,大概是自己身份毕竟是都头、严格来说自己没有犯罪,和朱富朱贵的关系也不算亲密。朱富以宋江的名声说服。李云对宋江名声信得过,孤身没有牵挂、愿意去梁山,三人一并出发。
快到梁山时,梁山上算着李逵正常归期应该已到(李逵出发时走的慢耽搁一两天,在沂岭被抓耽搁近一天,总路程原计划可能是十二至十五日,至此应该是到了第十五日,考虑带了朱富一家,也可能超过),安排马麟、郑天寿出发探听消息,两边撞见,大概离梁山五七十里。马麟、郑天寿没有拖家带口,先回山报信;朱富一行又走了一天。
朱贵先介绍李云,后介绍朱富,次序分得清楚。这阶段的好汉名字喻义,大概是诛富理匀,诛杀富家的道理是要均匀。这阶段起名和目前的事情发展关系并不密切,但有欧鹏等人名字在前(欧鹏等人的名字兼具两种以上含义,有过渡提示的作用),杨林等人名字在后,阶段性风格还是连续的。这阶段作者起名用意似乎不在事理,而是在叙事之外不便明写,用名字来揭示梁山上的状态。毕竟有些事情明写出来,对不理解的人来说,是损害梁山形象的。
比如“殴朋、骂邻、奖尽”这些事情,在此时梁山上发生是再正常不过的。如果用文字篇章去写,则梁山形象不容易被理解、可能在平民中的声望大跌。用名字隐语来带,则能看出的人容易对世事足够理解,知道这些是这个阶段梁山管理难以回避的问题。只不过如果只有晁盖,没有解决办法、纯粹无为,则事情容易愈演愈烈;有宋江之后,可以相信这些问题应该能逐渐得到妥善处理。处理方案在后面也是以隐语方式来交待完结。
至于李云上梁山的责任,朱富翻脸是一因,李逵扩大杀戮是一因,背后的“崔道成”知县只管推卸责任,明显不会明辨是非、担责办事、善待手下,这也是李云没了回头路的重要一环。参考秦明损失了五百精兵,并不至于一定反叛。当然,李云的损失承受能力远低于秦明,但外在见证条件也远好于秦明。既然面对这个知县,李云还要怀疑下自己有都头身份、无明确罪状、缺少亲密关系人员,上山可能不被接纳;那么如果把知县换成时文彬,李云可能宁愿选择受惩戒(不知当时的法理,可能都未必吃流放),不见得一定上山。
李云能和拿朴刀的李逵过个五七招,加上抓捕李逵过程办事基本妥当(挑选精干人员、到地方吃饱喝足、连夜返回、走夜路带了锣驱赶野兽),其能力在都头里应该可以算个人才。所以这个官方人才损失和知县的行为方式依然脱不开干系。这里还是在用循环回响的手法在隐隐变奏朝堂失才的故事,这次管理人员的主要问题在于推责,既要又要,属于崔道成的一种。
当晚朱富酒店里加班生产,按李云出发的人数准备了掺药的吃食。两兄弟、两伙计凌晨一点在山路口等李云。李云带的熟手,看着被捆的李逵并不紧张,到曹太公庄上误了晚饭,正好吃酒,吃饱了才回程。返程一路是夜里山下道路,李云队伍敲锣大概是惊吓驱赶猛兽。等了五个小时,农历八月底天亮大概是早上六点多,朱富朱贵才听见李云队伍的锣声。
朱富来拦李云,声称给师父贺喜,补充体力。我看到的版本朱富一会儿自称小弟,一会儿自称徒弟,不知道这个“师父”有没有正式名分。李云称“贤弟”,下马以示尊敬,“跳向前”可能是略显急切;“何劳如此远接”,则可能朱富以前有过接李云的类似行为,只是没有走这么远来到偏僻地接的。朱富以殷勤揭过。李云完全不喝酒。朱富下跪,以礼勉强李云喝了点;又殷勤劝肉。地位最高负责押送的都头李云先动过了口,手下的土兵、并行的上户人员、里正、猎户就好放开来吃(李云地位较高,他如果不吃,别人不敢先吃)。李云对朱富没有防范心理;边上也只有模样和朱富相近,应该是亲戚的朱贵和两个可能在朱富那见过的伙计,放心让走了大半天路的手下和原告们用餐。李逵看见朱贵,心里明白,主动加戏,演得更真;朱贵对李逵不完全放心,配合到位。
蒙汗药发作,李逵挣脱绳索,先认“理魁”直奔李云。朱富赶紧阻拦,让李逵“你只顾先走”。李云是朋友的朋友,李逵可以不杀,但也不走,再转向忘恩负义的曹太公、恶毒陷害自己在先的李鬼妻子。之后则是也算忘恩负义、本次捉自己的对头里正、猎户,最后是捉捕自己的军士。这些都算是有罪愆的,而军士则是吃这碗饭的,只不过这时都被麻倒,没有还手之力。李逵杀的性起,还要杀人,被朱贵喊住。剩下应该算无辜人士。李逵接受朱贵意见,停手不作追杀。
三人从死尸手上拿了朴刀,应该还有两个火家跟随,准备从小路离开。朱富朱贵的本意只是麻倒众人救李逵,计划里没有杀人这一项,但李逵真动了手,朱富只能救护李云一个,对曹太公、李鬼妻子、里正、猎户这些忘恩负义的,朱贵朱富拿不出什么理由阻拦,也没有能力约束李逵复仇。被麻倒的军士论道义应该不至于死,但身份在那,李逵杀了应该也不算有损道义。这些人杀完,原先朱富走了就行,李云法律角度罪责应该不大;但现在李云除了走了李逵,还成了损失土兵、大户、里正、猎户等被杀的责任相关人,罪责就要大的多。甚至还有一堆围观逃跑的人,因为无辜、朱贵李逵没有追杀的,就成了李云问题的见证人。李云的境地比朱富计划中的要惨的多,朱富此时再走,心里已过不去了。
这里朱富的话,前头说“我送了师父性命”,后头说“免得教回县去吃苦”,我不懂当时律法,不知道应该哪个算实。朱富要请李云上山,朱贵做主同意,李逵并不反对。朱贵判断这边问题不大,留下李逵做打手,以免李云愤怒之下伤了朱富;前面预先安排的车子等了六小时,朱贵先去安排、直接主持启程,防止逃散的无辜群众报官出现意外;朱贵交待了时间限制。朱贵等人与李云关系不深,给了选择,李云如果坚持他路,不会耽搁时间死劝。朱富认可这点,则不至于有安全问题。
朱富李逵应该离开了案发现场,但并不走远。李云按时苏醒,见了满地血腥,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可能是沿着血迹指示方向找来;并不多远,见到朱富李逵在路边。李云愤怒之下孤身一人来捉李逵。李逵用朴刀,二人过了不多几招,看不出胜负。朱富解斗,申明自己的处境原由;并申明李云未死是自己阻拦的结果。朱富点明自己两人在这里,是念李云恩义的证明。再说明李云的处境,邀请李云入伙。有“崔道成”知县在,李云确实不敢回头,只怕梁山不收。李云此时的顾虑,大概是自己身份毕竟是都头、严格来说自己没有犯罪,和朱富朱贵的关系也不算亲密。朱富以宋江的名声说服。李云对宋江名声信得过,孤身没有牵挂、愿意去梁山,三人一并出发。
快到梁山时,梁山上算着李逵正常归期应该已到(李逵出发时走的慢耽搁一两天,在沂岭被抓耽搁近一天,总路程原计划可能是十二至十五日,至此应该是到了第十五日,考虑带了朱富一家,也可能超过),安排马麟、郑天寿出发探听消息,两边撞见,大概离梁山五七十里。马麟、郑天寿没有拖家带口,先回山报信;朱富一行又走了一天。
朱贵先介绍李云,后介绍朱富,次序分得清楚。这阶段的好汉名字喻义,大概是诛富理匀,诛杀富家的道理是要均匀。这阶段起名和目前的事情发展关系并不密切,但有欧鹏等人名字在前(欧鹏等人的名字兼具两种以上含义,有过渡提示的作用),杨林等人名字在后,阶段性风格还是连续的。这阶段作者起名用意似乎不在事理,而是在叙事之外不便明写,用名字来揭示梁山上的状态。毕竟有些事情明写出来,对不理解的人来说,是损害梁山形象的。
比如“殴朋、骂邻、奖尽”这些事情,在此时梁山上发生是再正常不过的。如果用文字篇章去写,则梁山形象不容易被理解、可能在平民中的声望大跌。用名字隐语来带,则能看出的人容易对世事足够理解,知道这些是这个阶段梁山管理难以回避的问题。只不过如果只有晁盖,没有解决办法、纯粹无为,则事情容易愈演愈烈;有宋江之后,可以相信这些问题应该能逐渐得到妥善处理。处理方案在后面也是以隐语方式来交待完结。
至于李云上梁山的责任,朱富翻脸是一因,李逵扩大杀戮是一因,背后的“崔道成”知县只管推卸责任,明显不会明辨是非、担责办事、善待手下,这也是李云没了回头路的重要一环。参考秦明损失了五百精兵,并不至于一定反叛。当然,李云的损失承受能力远低于秦明,但外在见证条件也远好于秦明。既然面对这个知县,李云还要怀疑下自己有都头身份、无明确罪状、缺少亲密关系人员,上山可能不被接纳;那么如果把知县换成时文彬,李云可能宁愿选择受惩戒(不知当时的法理,可能都未必吃流放),不见得一定上山。
李云能和拿朴刀的李逵过个五七招,加上抓捕李逵过程办事基本妥当(挑选精干人员、到地方吃饱喝足、连夜返回、走夜路带了锣驱赶野兽),其能力在都头里应该可以算个人才。所以这个官方人才损失和知县的行为方式依然脱不开干系。这里还是在用循环回响的手法在隐隐变奏朝堂失才的故事,这次管理人员的主要问题在于推责,既要又要,属于崔道成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