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梨早就知道齐烨生的好看,打从昨天第一眼瞧见的时候就恍了眼。
和寻常男生的英俊不同,他更像是一朵带刺的玫瑰,昳丽又富有攻击力。
这攻击性说的不是他的武力值,而是他给人的感觉。
冷冽,尖锐,稍微一靠近好像就会被刺伤似的。
棠梨还是头一次这么近距离打量齐烨。
她瞧着他额发被浸湿了,迟疑了一会儿,伸手将他头发给拨开。
这才真正看清楚了他的模样。
齐烨的皮肤很白,因为跑得太快太急,脸上覆了一层浅淡的绯色,扫了胭脂似的。
他的睫毛又长又密,落在下眼睑处的阴影像是扇子,莫名静谧美好。
没有醒来时候的疏离冷漠。
棠梨没有看太久,视线被他手上擦破皮的地方看去。红了一大片,看着就触目惊心。
不仅如此,她还留意到了齐烨手腕处那一圈红痕。
她恍惚了一下,后知后觉想起这是自己昨天拽他时候留下了。
明明没用多大力气,结果到现在都没消。
“……什么男主,我看你是豌豆公主才对吧。”
棠梨也不知道看了多久,最后这么闷闷吐槽了一句。
齐烨如今昏迷不醒,棠梨扶着他也走不了几步路。
这个时候上课铃已经打了,外面也没什么人,她也没多想,弯腰一把将少年抱了起来。
原以为可能会费些气力,可棠梨没想到竟然这般轻易就把他给抱起来了。
刚才只是捏了一把他的腰,其他的地方没注意。
抱起来的时候她这才感觉到对方不仅是轻得厉害,也瘦得厉害。
齐烨被她这么抱着,身体全然靠在了自己身上。身上没几两肉,全是骨头,磕得她生疼。
她说不上什么感觉,《步步逼婚》这本书里主要以他创业成功,建立了商业帝国之后开始写的。
文中大篇幅写了他与女主陈甜甜的爱恨纠葛,对于他早年时候的经历只是短短一两章就揭过,或者穿插讲述。
棠梨只知道齐烨少年时候过得很苦,至于怎么苦她并不知道。
之前说他恶心其实并不是她的本意,她只是想要问他为什么用这样看什么脏东西的眼神看着自己,结果话到了嘴边就成了伤人的刀子。
直直往人心上戳。
哪怕是人设需要,当天晚上棠梨也辗转反侧了许久都没睡着。
只要她一闭眼脑子里便浮现出少年当时看向自己的那个冰冷的眼神。
【系统,你知道他当时为什么要这么看我吗?我之前明明什么都还没做。】
【大概觉得你对他有所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