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记忆的废墟里,
猎猎的北风呼啸着朝我逼近,
而碎片却拼凑不出一个完整。
01.
我热爱生活,我热爱生命,我热爱受之父母的身体发肤,我也热爱我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向来十分鄙视电视里那些消极面对生活的情侣,我恨透了他们说同生共死的笃定。我曾这样对信信说:活着都不能相爱,死了爱个狗屁。
在这刻的阴影面前,我已经感觉到了威胁,可我还是孤注一掷,死命地抱紧了骆一舟,任无数只手把我们拉开我都不放手。
"你们要什么东西你拿走,钱,还是物!"我像野兽一样龇着牙嘶吼着,可是这并不能吓退这群亡命之徒。
骆一舟的身上有一个zippo限量版打火机,一支全新的诺基亚N8,他的钱包是Gucci的,里面最少有几百块现金和各个银行的银行卡。
可是,这些他们都不要。
"我们要这个人!"
一只手指着被我抱得太紧而皱着眉头手舞足蹈的骆一舟。
我不知道我究竟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勇气和力气,我拖着骆一舟像一头蛮牛一样朝离我们最近的那个人撞了过去,我不顾头上的疼痛,就这样没有方向不停地往前奔。
莫名的恐惧朝我袭来,我知道只要我慢一点,身边的这个人他就会有危险,虽然我知道我的奔跑都是徒劳的。
即使是这样,当那只手揪住我的头发让我感觉噬骨的疼痛时我还是不停地跑着,然后我看着他从我头上扯出一大缕头发来,将我的头狠狠地往地上撞。
骆一舟对着我笑,他说:"栗欢,你怎么变成了那么多个。"
他笑得就像小孩子一样,我的眼睛被不知道是血还是眼泪的液体模糊了。朦胧中,我看见醉醺醺的骆一舟被推倒,无数只脚和拳头落在他的身上,明晃晃的刀子一点点朝他逼近,而他却像手无缚鸡之力一样,只能用手抱住了头。
我的视野越来越模糊,骆一舟那张鲜血淋漓的脸越来越清晰,无限放大。
"不要。"
"别。"
我听到了自己歇斯底里的撕心裂肺的叫喊声混合着同样尖锐的女声。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信信已经满身是血倒在了骆一舟的身上,腹部插着刀,我遗忘在酒吧里的手机摔在他们身边,屏幕还顽强地亮着蓝光。
那个持刀的男人手又一次挥起,我不停地往前攀爬着,可是却被人禁锢在了原地。
如果不是有人路过发出了尖叫声,如果不是那几个人害怕闹出更大的事情来,如果没有如果,我不晓得事情会变成怎么样。
就在我以为这个世界即将停止转动的时候,一声"刺耳"的尖叫打断了这边的喧闹。
我努力地抬起头,有路过的年轻小白领像杀鸡一样地尖叫了起来,在这深夜里,这声尖叫就如牙医的电钻一样,让人头皮发麻,对我来说却是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
"怎么办?有人来了?"
"快走!"
我感觉到我整个人被扔到了地上,骆一舟和信信也像两团抹布一样被扔在了一边,其中一个男的临走之前还往骆一舟身上踹了一脚。
一哄而散,漆黑的巷子又回归的宁静,前方的几个人捂着嘴巴朝我们靠近。
信信的头就靠在骆一舟的肩膀处,我的手机在旁边不停地震动着,光亮照在他们脸上,白森森的一片就像死人,但他们的胸膛还在起伏着。
我的眼睛慢慢地闭上,失去意识之前我没忘记诅咒了一句:酒真他妈的不是好东西。
我说过我第二讨厌的地方是医院,可是现在它成功上升到我最厌恶的地方。
我最讨厌消毒水的味道,我最讨厌着就是这里不带一点杂质的雪白。
我坐在医院的双人病房里,身上还是那套带着破洞且沾满了血迹泥土汗水泪水以及各种不知名的污渍的衣服,头上被医生贴了一块巨丑无比的膏药,身上也涂满了红药水,就连手指头都缠了一块纱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