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天,地面被晒得滚烫。
我们两个说了很多话,最后他问我:“你愿意和我走吗?”
“你要做我爸爸吗?”
他点头,说他很喜欢我。
从来没有人说过喜欢我,于是我跟他走了。
那时候我的性格已经非常扭曲了。
我经常烦躁,喜欢抓些流浪的猫猫狗狗来打折它们的腿,掰掉它们的牙齿。哀嚎和血会让我冷静下来,还能激发一丝丝的愉悦感。但孤儿院里的活物实在有限,我找不到能虐待的东西,只能自残。
我经常想,是不是亲生父母早就看出来我是个疯子才会把我扔掉。
这个男人没有问我是不是有什么病,没有提及我的身世,也没有问我为什么要在这么热的天气里穿着长袖和长裤,他只是把我领到院长办公室,办理了领养手续。
那年我七岁。
我又一次走上了小时候走过的那条路,不同的是,这次我没有追着车跑,而是坐在车里笑。
家门是女主人开的。她看到我以后非常高兴,不停地夸我长得好看,拉着我梳洗打扮,语速很快地说了些我没记住的话,把我带进了自己的房间。
我穿着崭新的衣服,头发和身上都是香喷喷的,但女主人看我的眼神变了。
刚才洗澡的时候,她看到了我身上大大小小的伤,有一半伤口都在手腕上。
“我在孤儿院里经常挨打。”
她很明显不信这套说辞。
养父依然很喜欢我,每天会和我说早安晚安,还会在上班前向我索要一个亲吻。
后来他们让我去上学。学校里的孩子并不比孤儿院里的可爱多少,我经常和他们打架,没有一个人能打得过我。
父亲来学校的次数越来越多,但他从未教训过我。他给了校长很多很多钱,多到我可以在学校里横行霸道。
可即使是这样,我也不想上学。
最可怕的是,我越来越看不得他和母亲亲热。
我黏着父亲要和他一起睡,霸占着他的拥抱和接吻并以此为乐。
其实没有多喜欢这个男人,也没有什么不抱着人就睡不着的怀习惯,我只是喜欢看那个女人生气。
我对女人好像有一种天生的厌恶。
讨厌她到什么地步呢?大概是我在门外看到屋里有火光的时候把门锁上了吧。
可是我万万没想到,本来已经上班去的父亲又折返回来拿东西,然后义无反顾地冲进了滔天的火海里。
我最喜欢的颜色吞掉了我最喜欢的人。
我又什么都没有了。
不想进孤儿院,就得赶紧跑。
我在街上晃了三天,饿得站都站不住的时候,两个男人走过来问我,我的爸爸妈妈在哪。
“都死了。”
养父曾经给我起过一个名字,但是也被大火吞掉了,所以我告诉他们,我没有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