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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找爱之前

以前念书的时候听老师损过某位女同学:“换了那么男朋友,可以当情感专家了。”

当时心里一阵阵坚定:“恋爱一定要慎重,千万别被人这样说我。”

男朋友换得不算多,但是,多年后“情感专家”成为冠在我名前诸多称谓中最显眼的那个。

和所有人一样,我爱错过人,用错过方法,糊涂过,狼狈过,悲伤过……成为专家的必要条件,不是不犯错误,而是知道怎么用最快的时间纠正错误,减少痛楚。

没有老师和家长在我们初涉世时教我们爱情,我们靠文艺作品和流行歌曲学习谈恋爱……真糟糕,它们都不约而同的喜欢濒临过度,如果不爱得死去活来,就得疯疯傻傻,如果不失去自我,就得完全忘我……

这本书,尤其是。

只是,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都不是文艺作品,而是你们自己。

估计有人会说:“这哪里是找爱的人,明明都是来找抽的。”

呵, 找抽的人,也是找爱的人。只是,不知适可而止,不知见好就收,于是越了界,过了度。

所以,用我的盐在爱的边界密密撒下一层障碍。

如果,看我书的你感觉痛苦,芒刺在脊,那么,快退回边界里。

如果,看我书的你感觉安然,不痛不痒,那么,真好,你懂得爱的分寸,懂得爱自己。

PS:我不能说它比我以前的书们都写得更好,但是,我很肯定,对于爱情,它更有实用性。感谢刘青松和她带领的团队,因为有了她们,找客们的资料和故事得到了最好的整理。

感谢杨小刀,他给了我极大的创作动力;

感谢很多人,家人,米迷……

如果每本书隐匿了作者的每个阶段的私人时光,毫无疑问,这是得到最多支持和关爱的时光,我最好的时光之一。

辛唐米娜2008…10…29于长沙

EX和ET是同个物种

Zhao Ke |找客001584号:

身边好友一对一对都是分了再找,找了再分,唯有我和璟一直坚持了三年,就在朋友们认定我们一定能够走到婚姻的红地毯时,我却越来越不懂璟了,很多时候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偶尔一起出去玩,总觉得他心不在焉,但一旦接到他那些狐朋狗友的电话,便如遇大赦一般兴致高涨地去了。我终于忍无可忍,他却说我无理取闹,他在我眼中不再完美亦如我在他眼中不再洁白。我们开始彼此猜忌,彼此伤害,直到我们真的觉得累了,他说出分手的那一刻,三年的恋爱还是让人留恋,让人伤感,于是说好:分手以后,还做好朋友。

为了这个承诺,我一直在努力,每次见到他或者每次跟他联系,我都故作开心,故作轻松。我想这是做朋友的基本要求吧,恋人有义务承担你的痛苦,而朋友没有。但是,我的努力却没有换得我想象中的友谊,相反,他一直在误会我,或者故意误会我,说些诸如“我看错你了,原来以为你是一个重情的人,现在才知道你从来都没有对这份感情认真过”“你不要以为你是情场高手就能玩弄我”之类的中伤我让我难以接受的话。

那天当他又这么讥讽我的时候,我跟他彻底闹翻,把三年里他送给我的所有礼物都还给了他,忽然间觉得三年的感情竟是如此脆弱,脆弱到连友谊都留不住。

后来,他不再搭理我,哪怕是看一眼,我们成了再熟悉不过的陌路人。为什么,这么多年的感情,现在却是如此冷漠?为什么,一定要形同陌路?是我错了,还是他错了?还是本来就是一场错误的缘分?

Mina |米娜:

如果这一生连个EX(前任)都没有,那么,真的白活了。

我从来不认为和初恋结婚生子白头是令人向往的事情——我们都是在爱情中学习爱,在失败中总结经验,慢慢清晰什么人适合我,而我又适合什么人——别企图反驳我,除非你连骑自行车都是一摸到车就骑得稳,而且从来不摔跤。

都承认吧,有的多,有的少,但是,人人都有EX。

唉,流行歌真是教坏小朋友,动不动就拿歌词来卖酸:我和他真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陌生人?最好是。

熟悉?别自以为是了。你们熟悉彼此的只是交会时的那段日子,一旦分手,就不再熟悉,就像雪糕离开冰柜就会从固体变成液体。

少女时,有一首流行歌很风靡,一个苦巴巴的男生在唱:“分手,并不表示不能做朋友,是吧?分手,并不表示不能够再有,是吧?”那时候的我对于这种问题的回答一定是Y,现在,只能是N。

请求大家不要亵渎“朋友”这个词——它不是爱情不成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也不是从依恋到遗忘的过渡,它是……(此处省略吧,参见大家在同学录上留言时关于友情的歌颂。)

分手了,最好老死不相往来,和EX的距离与和ET(外星人)的距离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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