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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部分(第1页)

在家里就能看着那金子往家滚,敢情我是娶了一只会下金蛋的生财鸡。  看来我老刘虽是兄弟里最没本事的,可架不住生来有福气,天降横财专砸我,躲都躲不开。  这日子过得那叫爽。吕家的进门后也没闹着分家,悄没吱声的自个儿掏钱盖了间大宅院,连地上铺的石头用的都是最上乘的,踏在上面脚底心都舒服得发痒。我算是知道有钱人是怎么花钱的了,这每块石头都抵得上我家的半年粮啊,用力踩踩都觉得心痛。  新房子新老婆,老子活了半大年纪也没这么风光过。老实说,以前和樊哙那帮兄弟混,总是蹭吃蹭喝的居多,如今老刘我有钱了,请大伙儿到家里来喝,管够,不喝躺下不准走。  当然也有不爽的事,为了我娶老婆,曹家的把我儿子往我老妈那儿一塞,自己卷巴卷巴回了娘家,过了几个月后听说嫁了个当地的老实汉子。她跟我这么多年也没修成个正果,说起来真有些对不住她,不过这种事你情我愿,我也没拿刀逼她不是。  抛开这些不论,我心里还是喜欢这个老婆的,又漂亮又能干又识大体还会赚钱,没亏待我儿子,也没在兄弟面前落我的面子,家里外面更是一手打理得妥妥贴贴,让我这么多年来头一次觉得闲着居然也难受。虽然性子淡了些,不像曹家的成天和我痴缠,让我既得意又觉得有点腻味。可人家是大小姐的出身啊,这叫矜持,叫有贵气,和曹家的不是一个档次。  再后来,她给我生了个丫头。好,我喜欢,丫头咋啦,只要这丫头能有她娘三分,那咱刘家也能出个大小姐了。  可惜的是好日子不长久,许是我安逸得让人嫉妒,那一干子小人居然撺掇新来的县令大人抽我出去服役。那可是骊山,去一整个人还不知能不能回来半个。不过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我如今虽然也是有钱人了,可还在县令辖下,他只要不高兴照样能一句话就送我进牢房,估计那些动手的人还不带慢半拍的。  就这样,我去了咸阳。  一句话,乡下人进城,大开眼界。  到今天才知道,原来这世上竟有这么大的城,这么漂亮的房子,这么多的人。  还有就是,我老婆竟然在咸阳城里还有那么大的铺子,难怪她花起钱来眼都不眨一下。  后来有人拿我那句“大丈夫当如是”做文章,其实我当时和满街的人一起被秦军喝令着伏在路边,哪里敢抬头,直到车驾走远,才敢偷偷用眼角瞄瞄,干咽口唾沫,咕哝一句,“男人当到这份上,值了。”  在我心里,当女人就得像我老婆那样,当男人就得像皇帝这样,不过我用脚趾头想,也没想到过老子有一天真能混到皇帝那个位子上。那可是皇帝啊,是天上掉下来的神,哪会轮到我这种小混混。  在咸阳玩了一把震撼,依旧还得回老家乖乖过我的小日子。老婆又给我生了个儿子,叫如意,不错,自从我娶了这个老婆后,有钱有地,有儿有女,确实如意得很。而樊哙这小子倒有本事,居然泡到了我老婆娇滴滴的小妹子,艳福好像也不比我差多少。  不过这天下似乎要变了,味道怎么闻怎么不对,有时候和老萧说起来,他也说是。但我也没啥想法,变就变呗,老子如今一有钱人,各处都有铺子,哪儿不打仗去哪儿,饿死别人也饿不死我,等天下太平了,养得白白胖胖再重出江湖。  不过人要倒霉喝凉水都塞牙,自从知道县里又要老子押人去咸阳,我就知道这条命玩完了,没戏了,到头了。回来和老婆一说,我还以为她准得大哭一场,拽着我的衣角不让我走,可她压根儿连眉毛都没挑半下,只吩咐下人替我收拾行李,好像我不过是出门走个亲戚,让我请教老萧之后才准备好的满肚子安慰话生生憋在肚子里,化作了胀气,撑得我整晚上只喝了半碗粟米粥。  我这老婆啥都好,就是太矜持,矜持得有时让人觉得冷得很,她要和曹家的取长补短一番就好了。我那天晚上躺在榻上瞎琢磨,又想,都这地步了还想啥呢,随她去吧,她这性子也好,以后我如果没了她也没那么伤心。就是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像我这样的人,动心思去勾引我老婆这个新任小寡妇,若那样,老子可就亏大发了。  一夜胡思乱想,第二天照样得出门。  路上走了一天又一天,人是跑了一个又一个。  我没追。  跑吧,跑掉一个和全跑光了也没啥区别。我一边喝酒一边想,我老婆要真当了小寡妇,又有钱又漂亮,那可比曹家的撩人,看来我吃亏的可能性大得很啊。  当时满脑子尽想这些个,哪想过我老婆居然会追过来,而且……还把自己家的房子一把火烧了,那都是钱啊。我看着她拎着条死蛇一本正经有说什么赤帝白帝,那不就我刚宰的一条破蛇嘛,至于忽悠得那么悬乎?  不过篝火映照之下,她的脸红润诱人,仿佛一个冰美人突然活了,让我的心一阵的砰砰乱跳,忍不住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别说,我老婆生完两个孩子以后倒比刚成亲的时候更有风韵了。  那天晚上,我发现我老婆吕大小姐有当神婆的潜质。当然,过了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她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对未来的预知。于是我稀里糊涂的落草当了土匪,带着手下这帮人开始从事这份看似很有前途的职业。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觉得老婆除了漂亮能干以外,还有些神秘,这让我隐隐产生了些许的不安。但不管怎么说,从那夜开始,我刘季就不再是沛县城里的一个小混混了,而是个有理想、有追求、有身份的土匪头子。带着沛县和我一起混大的兄弟们,东拼西杀,在乱世里为自己搏前程。  现在想一想,那段日子要钱没钱要人没人,辛苦得很,但人却活得有滋有味。以前,家里内外事务都被老婆悄没声息的一手料理掉了,我知道自己不是那块料,也懒得往前凑,每天只是闲得发慌,好饭好菜吃得让人心虚。直到起兵之后,我才终于觉得老子也是个能护家的男人,讲出话来有人听,吐口唾沫就是个钉,对老婆说话气都能粗些。  我和老婆在家里的重要性正在对调,这种感觉让人心里很痛快。  如果就这么下去,我老婆总有一天能从大小姐变成小女人,我刘季的小女人,虽然她心里的那些事,我还是弄不太清楚。不过这不重要,女人脑子里还能有什么,家长里短罢了,就算我老婆比别的女人能赚钱,骨子里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不同。  不过,事实证明我实在是过于乐观了。  虽然我从小小的沛公一步步爬到了汉王的位置,无限风光,但却始终没有让骄傲矜持的吕家大小姐俯首低头,乖乖做我的女人。  也不知道她到底在坚持什么狗屁东西,这一面似乎是在为我尽心谋划,那一面又背着我搞东搞西。不是我疑心变重了,实在是自从我知道她有那种莫名其妙的预知本事后,就忍不住要想,当初她嫁给我,是不是因为早就知道了什么。要不然,她一个漂漂亮亮的大姑娘怎么甘心把终身交给我这个破落户。  当时只以为是飞来的艳福,现在却觉得处处都是古怪,再联想到她在芒砀山做的那些安排,竟像是事先排好了个套子让我钻似的,让人脖颈子后面一阵阵的冒冷气。  女人还应该傻点才好,像是当初曹家的,小手段耍个不歇火,一哭二闹三上吊,其实真正的心思一眼就让人看穿了。不像我现在的这个老婆,深得摸不到边,永远搞不清楚她究竟在想什么。  直到听到有人私下里议论我老婆去咸阳会帅哥的事,我才猛然醒转,她既然心思不在我身上,定然就是有了别人。妈的,老子还没死,她还没当小寡妇呢,就和别的男人勾勾搭搭。转而又想,要不是她出嫁之前就有了那些事,又哪会便宜老子。只有错买的,没有错卖的,我既然买了,就得打落牙齿和血吞,认了。  但自从知道那些事后,我就很少和老婆睡在一起,没法子,心里像有无数只苍蝇在爬,难过。憋得很了,宁可去找别的女人,反正我如今最不缺的就是女人,招招手就能扑上来十几二十个,完事以后我连她们的名字都不知道。  生平第一次觉得委屈,扪心自问,我刘季对她不错,比对曹家的好。曹家的跟我那么多年,白给我生了个儿子,最后啥也没落着,而她如今都已经是王后了,地位尊崇,难道不比沛县乡下一个富婆强得多。再说女人吧,我刘季确实好色,但自从有了她以后,还真没对别的女人动过多少心思,也不过是偶尔招来解解闷罢了。若要依我以前,肯定早就娶了百八十个姬妾回家,哪还能让她这么省心。  这个姓吕的女人,怎么就不这么不知好歹呢。  不过虽然和老婆越闹越僵,我的地盘倒是大了很多,除了巴蜀,还一口气拿下了关中,又指挥着五十多万兵马一举攻下了彭城,把项羽赶得无家可归。  在彭城的时候,我真有种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感觉,除了老婆,还是不肯投降,而且看我的时候越发没有表情,像是用一副死人面具盖住了下面的七情六欲。  我开始想,算了吧,天底下的女人又不是死绝了,我非要一门心思的对她下功夫,不值得。有这时间,我早把项羽赶回江东去了,谁耐烦还和她磨磨矶矶。  但事实上,被赶走的人却是我。  彭城,好一场惨败。什么五十六万军队,在项羽面前就是一群离死不远的羊,只能慌不择路的乱蹿。  老夏侯驾车,后面只坐着我和老婆、儿子三个,再后面就是穷追不舍的项氏铁骑。  逃不掉了,我可以想象项羽捉到我以后会有什么手段对付我,脑子里“砰”的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断掉了。老子不想死,只要能活下来,让我做什么都行。  我回过头,看见老婆用一种警惧的神色看着我,仿佛当前大敌不是后面的追兵而是面前的我。我的目光在她们母子俩中间游移,每次看向老婆,都觉得心里闷痛得想吐血。我不敢看她,最后,我的目光停留在了如意身上。  我有两个儿子,肥儿已经长大了……  “不!”我老婆发出一声极其尖厉的叫声,像一只母兽一般抖起了全身的锐刺。  “刘邦!”她在叫着一个奇怪的名字,“你不就是想让车子变轻吗?我比如意重,我下去。夏侯!”她又叫了一声,“我把如意交给你,他要有什么好歹,我做鬼都不放过你。”她的眼神透着种逼人的灿亮,推开了已经呆掉了的如意,扶着颠簸的车壁吃力的爬到车后。  “不要!”我不禁喊了一声,伸出手去,却不知为什么又在半空中顿住了。  她最后看了我一眼,然后用力撑起双臂,将身子挪出车外,落地时一阵翻滚,转眼被烟尘淹没。  我看着她消失,呆呆地想,就这么走了。我的老婆,就这么走了。  好干脆。  注:因正文情节发展所限,刘邦与其它女人的故事暂未写到,请大家继续关注《吕汉》的最新更新。

弹指拈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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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女频编辑的约稿,一个十世轮回的传说,由十个万字的小故事组成,这篇《弹指拈花》写的是最后一世。先发一小段上来请大家看看,听听意见。  内容纯属虚构,请勿以历史或现实的地理代入  ——————————————————————  拈花有意风中去,微笑无语须菩提。念念有生灭四相,弹指刹间几轮回  ……  那幽幽的低吟声仿佛还在耳边回响,意识却已从黑沉沉的梦境里慢慢挣脱了出来。费力的睁开眼,一张简陋的案几跳进眼帘,案几下垫着粗毡,上面则放着盏铜油灯,大约灯芯短了,只有一点淡黄微弱的光芒。原来是在军帐里呢,迷迷糊糊糊的这么想着,知道自己这后半夜又没办法好睡了。  失眠是我这一世的痼疾,在家里常年用药调养着还好些,逢到必须率军出征就会犯得很严重,全靠精神勉力支撑,可是等仗打完一放松,通常就会或大或小的病一场,这已经是惯例。所以每次回京,奶娘都要预先把吴医官请在家里,进门坐定第一件事,就是将他拖到面前替我把脉开方。  药总是奶娘亲手煎好,然后端过来看我喝下去才肯罢休。“看看,好容易养了点肉,这一出去又瘦没了。”她看着我喝药,絮叨着,“小姐,依我说,你就放手让小影带兵就是了,这么些年,他也该历练出来了,偏偏你回回都这么硬撑,这身体总有一天得垮不可。老王爷也是,好歹该替你多生两个兄弟,也省得你一个人这么苦熬。眼看都奔双十了,顶着这么个名头,嫁都嫁不出去,王妃娘娘若在地下知道你现在这样,眼睛非得哭瞎了……”  我只微笑不语,一口口将苦药饮尽。  这世上很多事情都由不得自己选择。  因为我姓白,塞上白家的那个白。  我的父亲是上一代的白虎王,而他,只有一个女儿。  塞上白家是大陆人尽皆知的名将世家,自曾祖振武公追随北汉世祖皇帝起兵开始,百余年来,白家不曾有过一个未上过战场的男子。三任北汉大将军也俱出自白家,内平叛乱,外御强敌,凡“白虎王旗”所在之处,敌人无不闻风而逃。可以说,若没有白家,那北汉早就像所有的短命的王朝一般转瞬便被历史的波涛吞没了。  与之相对的却是白家人才的迅速凋零。将军从来阵上死,既然上了战场就要是死亡的觉悟。到了北汉立国百年之后,白家只剩下了父亲一个男丁,其余的男子则成了一块块小小的牌位,被供奉到了祠堂之中。  母亲体弱,这一点我随她,真是不幸。能把我生下来已经是九死一生,父亲虽是武将,却更是个情种,满朝文武中,不肯纳妾的只有他。见到母亲生育这般艰辛,他竟不肯再要第二个孩子。“白家这百余年来死的人已经够多了,这孩子还是让她过自己的日子去吧。在白家,一个不能上战场的女孩子,倒是幸运呢。”他对虚弱的母亲说,然后将尚在襁褓中的我送回到家乡交给老仆照料。  至今还记得父亲抱着我时又是欢喜又是忧虑的表情。对他来说,最深沉的父爱就是让女儿远离朝政,远离战场,像个平民女子一样长大。这使得我常常庆幸那具婴儿的躯体里装的是一个穿越而来的灵魂,否则也许这一生,父亲,那个威名赫赫的“白虎王”将不会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任何的印象。因为仅仅八年之后,他就被南唐的刺客毒死在家中。而母亲,殉情身亡。  那是北汉帝国建国以来最大的危机。宿敌南唐得到父亲死亡的确切消息之后,立刻调集了五十万大军大破荆紫关,一路北进,直杀到离京都仅有三百里远的制胜关外。  平静的童年生活终被打破,那个从京都风尘仆仆赶来的人展开手中的一卷黄绫,宣我进京。读后圣旨后,他突然跪倒,以头抢地,咚咚有声,泣道:“小王爷,若无虎王重振军威,北汉就完了,请您速速回京吧。”我有些诧异,他竟看不出我是女子?转而想到自己现在只是八岁的幼童,身着绿衫,梳着两只扎髻,确实没多少明显的性别差异。白虎王的孩子自然是男子,每个人都会自然而然的这么想。  “请容我更衣。”我垂眉道。然后起身至内室换了一套白衣素袜,额上扎上白带。回到厅堂,对那依旧跪在堂前的使者道:“大人请起,我随你们回京就是。”  回到京都,还未及进宫面圣,旨意已到家中。第一道,册封白寒枫为虎王,第二道,拜虎王白寒枫为镇南元帅,不必进宫谢恩,于接旨之时起,带同王府私兵赶赴制胜关抵御南唐大军。两卷黄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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