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没看到嘛。怎么了叶子?”
“12点了,你起了没?出来一起吃还是我买了带回去?”
“我在网吧修图呢。还有一会儿忙。你要不先吃?”
“我下午没课,等你一起吧。你在哪个网吧?我去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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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如捂着鼻子出现在文竹身后时,后者正在保存文件。
文竹回头看了一眼,道:“来了。”
叶如在文竹身旁落座,她看着文竹给新娘磨皮,帮新郎去除西服上的褶皱,漫不经心地问:“你之前的电脑呢?”
“大学那台卖掉了。后来一直用公司的。”
“那你不考虑再买一台?不见得以后每次修图都来网吧吧?”
“不确定,县城有个摄影工作室拉我去,他们有电脑。”
“诶,不对啊。”叶如突然想起了什么,“我记得你之前公司的电脑也是你的啊,离职的时候干嘛不带走?”
当初文竹入职后不久,和公司签订了电脑购置协议。她精心挑选的那台电脑由公司支付了70%的费用,而她自己只掏了3000多块钱,那3000多块钱还是分期从公司发给她的工资里扣除的。根据协议,她在职前四年只对电脑享有使用权,所有权归公司。在职满4年则彻底归她了。但她只待了一年零几个月就离职了。
“我如果想带走电脑,要按照折旧后的价值补齐剩余款项。”文竹将协议向叶如解释了一番。
“那你干嘛不补?那样也划算啊。”叶如不解。
文竹沉默了一瞬,道:“手续太麻烦。”
其实也没有太麻烦,只需要人事、财务与林屿的签字即可。
但当时基于对林屿的抗拒,连离职申请她都只发了条微信消息,便不管不顾地再也没去过公司,后来外出旅游,再后来径直回了安城。
文竹觉得,她这一生中最任性的事情就是这一桩吧。以至于时隔一个多月想起来,她开始检讨那个我行我素的自己是否太过不负责任了。
回过神来时,她已经向叶如问出了这一句。
“你是上班又不是卖身,林屿跟他未婚妻这样对你,你还给他打工,想得美吧。炒他鱿鱼就炒了,你这不是不负责任,你这是帅气!”叶如通过控诉林屿的方式安慰文竹。
“但那时候好几个客户约了我的拍摄。”文竹道。
虽然她后来一一发消息向客户说明了自己离职的情况,她们也在表示遗憾后又表示了理解,但文竹始终有种自己辜负了别人期待的负罪感。
“大姐,她们定金是给了公司,又不是给你。最后没拍定金也会退给她们。你别想那么多了。”
“我也这么想的。”文竹笑了一下,“但总归是给她们造成麻烦了。”
“别想了。”叶如打断道,“说到底还是林屿太狗了。”
接下来的半小时,文竹伴随着叶如痛骂林屿的声音修完了剩下的图。两人起身去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