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幻想过无数次不入流的画面,情色的,肮脏的,贪婪的。但当这些感情被放到明面上提及,用那么纯净的“喜欢”一词形容时,羞涩、胆怯的“浪潮”哗啦袭来,轰进我的耳畔嗡的一声。
真是特别奇怪。
“那你打算跟他告白吗?”边林哥问。
夏夜凉风裹挟的清香似乎又萦绕入鼻,万家灯火饰演的流星似乎又划过眼际,手背上的余温似乎还没散尽。
“我……”
我想起包厢内起哄声下的吻,想起教室里那道多情的晚霞,想起霍景琛的车,霍景琛的家,霍景琛家的亲切的阿姨。
“我不知道。”
“这有什么知不知道,“边林哥似乎不能理解,“想了就告白,不想就不告白,最多是渐行渐远,然后幸运的话会在同学聚会上上演一场久别重逢。”
这哪里幸运。
同学聚会?久别重逢?
听起来是很糟糕的结局。
在时间的打磨下,我会不会在霍景琛记忆里变成和其他人相同的模样。
同学聚会上,他会不会看看我,又看看梁淼,无所谓地想起自己和这俩人接过的吻。
-篮球场,来吗?
嗡。
我划开是霍景琛的消息,下面附加了一个位置信息。
-来,我现在就去。
“那什么,哥——”我匆忙起身,打算和边林哥说一声。
“去吧去吧,”只是还没等我把话说完,他就像什么都看透了一样挥手打发我。
“弟大不中留啊,有了恋人忘了哥!”
我被他逗笑,哄道晚上回来给他带他最喜欢的那家铁板炒鸡。
“还没去就知道晚上才能回来啊?”他调侃。
我脸一红,一时不知道怎么反驳,只能拿起手机快步离开酒吧。
篮球在空中飘忽不定,堪堪擦过球网,垂直砸落,砸出咚咚几声闷响。
“你不能手臂用劲,要用手腕。”霍景琛将球拍回掌下,他站在距离三分线多出几寸的地方,举起,压腕,球精准没入球王。
霍景琛回头看我,嘴角带笑,他站在阳光下,发丝发光。
“过来。”
我走到他身边。
咚咚。
这样亲密的距离让我不禁担忧被他听去心跳。
我厌恶汗味,酒味汗味烟味,充斥我肮脏悲哀的童年。但我不讨厌霍景琛出汗后的味道,裹挟着高级的清香,有种世俗的性感。
我退后几分,脑袋虚空抵在他的肩弯。
“看好了。”耳边的呼吸,沙哑,我的后腰不受控制地抽动了下。
阳光从我们交叠的指缝透出,映在我偷笑的脸上。
手腕被轻巧一带,篮球一记漂亮的弧线后精准坠入篮筐。
“你好厉害。”
我笑盈盈地看着他。
霍景琛挑眉,又做了个流畅的上篮。
太阳又向西落下几分,日光打在少年的身上,摇曳着性感流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