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来,她还能怎样呢?只能抱着心碎、怨恨、悲凄,忍气吞声地活下去。夜夜失眠,不然就是从恶梦中惊醒,整个人生全为了钟文庆一人而改观。唯一让她快意的事,就是梦见她拿起刀子,把全部怒火刺入他的心脏,一刀、两刀、直到他淹没于血泊中。
那晚她回家看到杨亚艺怒气冲冲地离开,突然冒出趁机谋杀钟文庆的念头。她回到家之后就开始细想如何杀人,以及回忆看过的连续剧和电影。过了一会儿,她找出所需的用品,然后到厨房随手拿了一把刀,来到四楼。
她在楼梯间没有听到任何声响,随即戴上还没用过的白色防晒手套,穿上便利雨衣,潜入钟文庆的住处。她打算一见到人就先下手为强,让他猝不及防,更不愿跟那个贱人多啰嗦一个字。而且她在裤子的后面口袋里还藏着一把修指甲用的长锉刀,以防万一。她会准备这么多杀人的用具,就是非致他于死地不可,就算同归于尽也心甘情愿。她认为这辈子已经被他狠狠撕毁了,如果他没死,这个世上只有永远的苦痛与悲哀等着她去背负。
在她们相好之际,为了方便,王秀娟就私自打了一把钥匙,钟文庆当时就怀疑她偷偷复制了一把钥匙,也因为她从来没有使用过,分手时他也就忘记这把钥匙的存在。不过,当晚钟文庆并没有锁门。当他在楼梯间骂完之后,气愤地用力把门甩上就忘了上锁,因此王秀娟是直接开门进去。
那时钟文庆已经把视讯的窗口最小化,正看着色情照片手淫,原本就恨之入骨的她见到这一幕更加气恨、怒火狂烧,直想着自己用心付出一切,居然比不上一张色情图片!她龇牙裂嘴地一手将胶带贴在他的嘴,再使劲压住,发疯似的一手拿刀奋力刺了下去。
只是她没有发现那张色情图片的尺寸是640480,没有占据整个画面,图片的外围则被黑色背景所填满,在灯光着照射下,她的身影就映在屏幕上,钟文庆也看到了。若不是他正处于射精前的全身酥软状况,又半睁着眼睛享受快感,不然一场激烈的反抗是无法避免。
王秀娟是个鲜少运动的女人当然不敌男人的气力,又气到浑身发颤,尤其钟文庆发现她怒不可遏地站在后面,已有了警觉,她才无法一刀就结束他的生命,甚至让他有机会反抗,在指甲里留下自己的肤屑。
算是钟文庆幸运吧,因为他的抵抗消退了王秀娟的怒火,最后只刺了他三刀。不然在盛怒的情况下,狂砍十刀是跑不掉的。
屏幕上正好是看图软件,她杀人之后便走到屏幕前面,找寻里面是否有自己的裸照,但是遍寻不着,她便安慰自己肯定是钟文庆骗她的。既然钟文庆是在自慰,她就随便选了一张做爱的照片最大化(警方所看到的那一张)。她在房子里兜了一圈,发现桌上有一张sd卡,就随手拿走,以防万一。
为什么把手表戴在右手?纯粹是故意的。就算被人瞥见,也能误导案情(实际上,也是如此)。
她在大门里仔细聆听外面的动静,没有任何声音,才小心翼翼地打开门,迅速脱下雨衣,蹑手蹑脚地上楼。
王秀娟回到房间之后,那股杀人的勇气和狠劲也随之消失无踪,只有惶恐、惧怕与悲伤,浑身颤栗地卷缩起来。裸照的恶梦同时也将她吞噬,惧怕果真有那张照片,她想再去钟文庆的房间查看,但已经没有那个胆量。
她看过连续剧,一旦发生命案,警方一定会四处访查,以及询问不在场证明。现在她已经来不及制造不在场证明,而且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她狂乱地在屋里踱步,但是紊乱的脚步更让她的思绪打结,再加上杀人的恐惧,她发疯似的抓扯头发。
忽地,心慌意乱、惊惧颤抖的她想起回家之前所看的鬼片,便异想天开地幻想。
倘若警方问起,可以说自己在楼梯间看到人影飘过,警方肯定认为那是观看鬼片的后遗症,再加上胆子小,才会疑神疑鬼,因而不当一回事(警方也的确这样认为),警方就不会怀疑自己了。说不一定,警方还会认为那个人影是凶手,那就更不关自己的事了。
另外,她从一些电视节目得知法医会推断死亡时间(她不知道时间只是个大概),又害怕刚才杀人时有人听到钟文庆的房间有声响。因此她忖度若要编出那段谎言来为自己脱罪的话,就必须把回家的时间延后才行。
晚上小妮又躲在狗屋,自己平常又很疼惜她,因此她就下楼教导小妮如果警察来问话时,该怎么回答。她回到了房间,把那见沾了鲜血的便利雨衣和手套装进小塑料袋,再夹进杂物里,丢进垃圾桶。
但是,她没有发现穿在雨衣里面的衣服,在她脱下雨衣折迭时,已经沾到钟文庆的血液。
她根本就没想到要利用杨亚艺来脱罪,只是在门口听小妮说起有个男人和钟文庆发生争吵,当下想到钟文庆为人那么欠揍,肯定有许多人想杀他泄恨,警方应该不会怀疑上她才对,因而下定决心杀死钟文庆为自己报仇!事后又太过紧张,才胡乱编出一套说词为自己脱罪。
老林那些复杂的推测,全是想太多。好在侦讯的刑警不知道他的臆测,只运用侦讯技巧突破她的心防,不然循着老林的推论做侦讯的话,可能就不会顺利让王秀娟认罪。
侦讯之后,警方怀疑当晚她所穿的衣服可能沾有血迹,便立刻到她的住处搜索。最后在她的衣橱最底下找到这件没有丢弃的衣服。在深蓝色的薄罩衫上面有几点干涸的泛黑污渍。经过化验,的确是钟文庆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