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在某方面都是一张白纸,但也许是期待由来已久,整个过程虽然漫长,两人却又十分默契的非常有耐心。
似乎每一分钟,都夹杂着蜜糖,掰开来、揉碎了,混进他们的骨血里。
无怪乎有人说,和有情人做快乐事,给神仙都不当。
一整夜,顾沉像是不知疲倦。
翁千歌起初还是挺配合的,但奈何体力上招架不住,先是哭着求他,顾沉连骗带哄,根本没用。
气的翁千歌最后没办法,又是哭又是骂。
“臭流氓,你也不怕累死!”
“不怕!”
顾沉一字一句,和他本人一样有力。
“千歌,我愿意就此……死在这一刻。”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吗?
顾沉不觉得,一个男人,如果一辈子都没有遇到过让自己昏头的女人,那也算是白活了。
诚然,这世上许许多多人,一辈子都没有遇到这样一个人。
而他何其幸运,在年少时,便已遇到。
而这一天,他终于达成夙愿。
翁千歌用尽方法,全部无效,她总算是知道,什么叫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第二天,翁千歌理所当然的没能起来。
从头到脚,每个细胞,都是酥麻的,一直酥到了骨头里。
中途醒过来一次,原本想起来洗个澡,但身上是清爽的,顾沉已经替她洗过了。
而顾沉已经不在了。
他走的时候,亲了亲她,也跟她打了招呼。
于是,翁千歌骨头一软,重新躺回了床上。
这一闭眼,睡到了下午。
醒过来时,是下午两点。
她是饿醒的。
空气里有股诱人的食物香气。
“顾沉!”
翁千歌掀开被子,也没顾上穿鞋子,爬起来冲向厨房。
果然,顾沉背着身子,正在流理台前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