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寒烟并非是一个爱财之人,但是听到他这话亦是被触动了好几下。
哭不出来,亦是笑不出来。
就在这苦笑之间,陆寒烟深深地体会到何为生活,何为互相扶持,何为患难与共不离不弃!
她在心里说:“我愿意!”
*
2月15日这一天,大年初二。
整个嵘城还处在热闹的新年气氛里,处处皆是张灯结彩的喜庆模样。嵘城地处南方,长江三角洲地带,有大城市里的生活节奏,亦有作为一个鱼米之乡该有的风土人貌。
这天,莫寰霆抛下了所有的一切,将向豌带到了一个简朴古镇。古镇看上去很悠长,向豌若不是亲眼所见,她难以相信在嵘城这种满是混凝土的城市里,竟然还有幽静之地。
他们投宿在一家镇上的普通人家里,从言语间向豌可以看出,莫寰霆与这家人似乎很是熟络。
古桥,流水,人家。
这根本就是古诗里的烟雨江南,美得让人心荡神怡。
刚到古镇时并未下雨,只是在下榻后的一个小时内,雨就淅淅沥沥的下起来了。雨势不大,是零星散点。
整个上古镇里的建筑物皆是保留着原貌,置身其中就好似穿越到了古代。
他们这次前来,未带任何换洗的衣物,一切都是简到不能再简。
当向豌撑着下颚趴在窗棂旁的红木桌上时,莫寰霆端着一碗热腾腾的面条从楼下上来。木质楼梯,有点狭小,特别是碰上像莫寰霆这样高大的男人时,它亦是显得娇小极了。
楼梯发出“吱呀”声,牵引了向豌转过身来去看。
彼时,莫寰霆已经上了楼来,他单手端着青花瓷碗,同时拿着一双银筷,在向豌疑惑时,他已经走到了她的身前,“这是老婆婆煮的宽面,你试试。”
向豌很喜欢面食,可以说是极度喜爱。
那确实是一碗面条,可是却跟平日里的吃的不太一样。面条略宽,更是厚实,上面撒着青绿绿的葱花,恰到好处的汤水,仅是看见就觉得格外诱人。
向豌接过,“怎么就一碗,你不吃吗?”
莫寰霆回道:“我在楼下已经吃过了。”
“哦。”
又接过筷子,挑起了面条,吃了一口,瞬间双眸发亮,像是觅得了稀释珍宝般,“真好吃,这个面条好像跟平时吃的不大一样,很有嚼劲,也很滑溜,特别香,最主要是这汤头好鲜,老婆婆的手艺真好。”
莫寰霆解惑道:“汤头是这里的一种菌类跟乌骨鸡熬制而成,都是纯天然的食材。”
“我见你跟这家人好像很熟的样子,你经常来这里吗?”向豌觉得眼前的男人是越来越看不明白了。
之前她以为他只能生活在华尔街,金钱窟,纸醉金迷里,不想他竟然还有如此青衫落拓的一面。
“一年中大概会有两三次的样子,会在这里住上十天半个月。”
向豌吃得津津有味,很快她就将面条都吃完了,连汤水都喝得干干净净,若不是考虑到晚饭时候不能吃太饱,她肯定还会再要一碗,。
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突然带她来这里,这里好像与世隔绝一样,说实话,她有点来了就不想走的意思。
或许是因为这里太过静谧,似乎来了以后情绪一直很平静,满眼的青色烟雨,竟然有着化掉戾气的力量。
至少,此时的向豌看着眼前的男人时,她已然可以心平气和,不复激动。
此时,她突然意识到,或许他经常来这里的原因亦是因为这个……
他看着窗外的烟雨朦胧,突然问道:“还记得我给你讲的那个故事吗?”
“嗯,当然记得,现在是准备继续讲给我听吗?”一提起,向豌便有点激动起来,“快点讲吧,我想听后面怎么样了。”
莫寰霆眼神遥望过来,像是隔着无尽山川,摇头,“这次要讲的并非是续集,而是前篇。”
“前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