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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鬼山林屋27(第2页)

燕时洵几次看到的幻觉里,包括丁茜在镜子里看到的鬼影,袭霜都穿着那件血红玫瑰旗袍。

民间一直传说,在午夜十二点穿着红衣红鞋死去的女人,最凶。她会化作厉鬼归来,向她怨恨的人复仇。

但袭霜死的时候,尸体已经被土匪头子剁成了十几块尸块,拼都不好拼,如果她想要成为厉鬼,必须让自己的魂魄找到可以依附的媒介才行。

一般来说,鬼魂会依附于生前最常使用,或是执念最深的东西上。那上面残留着鬼魂生前的生命力和魂魄,可以帮助补全残破的鬼魂,稳定鬼魂的状态,使得其能够继续滞留人间。

之前燕时洵心里有数个选项,比如袭霜粤剧名伶时期的戏服凤冠,比如袭霜的情郎送她的某件东西或定情信物。

但现在,燕时洵却将其他可能一一排除,反而锁定了袭霜身上的旗袍。

——那是袭霜想要以最美的一面等待她的情郎归家,而满心欢喜的精心挑选的。她穿着那件旗袍倚栏远眺,枯等一日却始终没能等来她心爱的情郎,反而眼睁睁的看着相熟的别墅仆从一个个死在土匪的刀下,就连她的奶妈也被摔死在花园里。

就连她自己,也被土匪头子砍死。

她穿着那件旗袍,经历了撕心裂肺的哀怮,跨过了生死之间的界限。

可以说,那件旗袍不仅充分浸染了袭霜还活着时的血液,残留着大量袭霜的生命力,更见证了她最为浓烈的情绪和最重要的转折。

它很可能是袭霜可以百年来持续以实体滞留鬼山的原因,让本作为厉鬼无法对现实世界和活人进行干扰的袭霜,能够突破鬼魂的限制,触碰活人。

燕时洵一手撑在雕花的大门上,几个画面间的不同之处让他在几秒之内想通了一切,豁然开朗。

他低低哼笑了一声,放开撑着大门的手,迈进房间。

明明袭霜就被周式在这里杀死,又被大肆翻找过珠宝,然而主人房却依旧富丽堂皇,保持着百年前的精致和美丽。

落地的西洋钟里缠满黄金的玫瑰,其上展翅高歌的莺鸟栩栩如生,仿佛下一刻就会活过来。摆钟沉稳摆动,时间流逝,一切恍然如旧。

然而燕时洵却看到那个在幻觉中多次出现的梳妆台上,作为摆件的水晶沙漏,静止不动。

燕时洵眼眸一沉,抬腿走了过去。

梳妆台上还保持着百年前那个夜晚的模样,

袅袅的熏香瓶旁边,放着一只半打开着的精致口红盒,鲜红馥郁如花。而旁边还散落着一封已经被拆开的信件。

燕时洵伸手拿过了那封信。

遒劲的笔迹应该属于一个男人,口吻却温柔甜蜜,向收信人诉说自己的爱意,并约定了回家的时间。

是那位富商。

不仅如此,信里还说道,他已经成为了滨海商会会长,用实力和利润让他的家人都闭了嘴,同意了他和袭霜的婚事。这次他前来山中别墅后,就会将袭霜接走,一起回到城里。

并且,合卦算八字,择良辰吉日,迎娶袭霜。

燕时洵通读了整封信后,一时陷入了沉默。

他从小就是个情感不够丰沛的人。

小时被师父捡走后,他就一直跟在师父身边云游四方,见过了太多鬼怪作恶下的惨事,以致于慢慢习惯了用一双冷眼观察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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