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直动个不停的双手这时突然安静下来。“混蛋,”他几乎自言自语地又骂了一声。“卑鄙透顶的混蛋!”
我当然完全同意他的评价,但却没作声。我发现在房间角落上还有一双运动鞋,一双很旧的耐克运动鞋。他在上课时曾经对我们说过,他从前穿康佛斯牌的运动鞋,但现在他却由于自己一贯的原则,正对这家公司进行抵制。他正和实行公司制的美国,打一场小小的私人战争:只要哪家公司让他哪怕是稍微生了点儿气,他就决不再买哪家的产品。他不肯为自己的生命、健康或财产保险,但听说他家十分富有,他可以承受由于不肯买保险而产生的风险。另一方面,我却由于明显不同的原因,生活在不买保险的人中问。
给我上课的教授,大都是古板的学究,打着领带进教室,钮着上装讲课。马克斯几十年都没有打过一次领带,而且他根本不是讲课,而是表演。我真不愿他离开法学院。
他的双手又恢复了活动。“我想今天晚上把材料研究一下。”他说道,眼睛并没有望着我。
“没有问题。我明儿早上来,行吗?”
“行。什么时候都行。”
他的电话响了,他一把抓起听筒。我微笑着退出了房间,心上一块石头落了地。明儿上午我来见他,听取他的意见,然后给布莱克打一封两页纸的信,把他给我的建议一字不落地复述一遍。
现在我要是能找个聪明人,帮我研究一下包娣小姐的事,那就太棒啦。我心里有几个候选人,几位讲授税务的教授,也许我明天可以找他们试试。我下了楼,走进图书馆隔壁的学生休息室。整座大楼里只有这儿可以吸烟,因而电灯下面永远有蓝色的烟雾缭绕。这儿有一台电视机,以及各种各样破旧的沙发和座椅。墙上挂着班级的集体照,镜框里那一张张表情专注的面孔的主人,早就被送进堑壕,在法律的战场上冲锋陷阵。在休息室空无一人时,我常常定睛望着我的这些学长,心里思忖着:他们中间有多少人已被取消了律师资格?有多少人但愿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个地方?又有几个会真的以起诉别人或为别人辩护为乐?有一面墙专门用于张贴通知、海报和招聘启事,上面花样之多,令人惊讶。这堵墙的后面,是一排出售软饮料和食品的自动售货机。我在这儿吃过许多次饭,因为机器出售的食品价格便宜。
我看见那位可敬的F.富兰克林·唐诺尔森四世正蜷缩在一边和3位哥儿们交头接耳叽叽咕咕。他们都为《法律评论》写稿,对我们这些不投稿的人总是侧目而视。他也看到了我,而且似乎对我的什么事颇感兴趣。我从他身边走过时,他不同寻常地微微一笑。平时,他可总是板着面孔,紧蹙双眉的。
“喂,鲁迪,听说你要去布罗德纳克斯和斯皮尔事务所,是不是?”他大声问着。这时电视机关着。他的哥儿们都直瞪瞪地瞧着我。坐在一张沙发上的两位女学生竖起了耳朵,朝我的方向望着。
“是呀。那又怎么样?”我问。他要去工作的那家事务所,久负盛名,有钱有势,比布罗德纳克斯和斯皮尔不知要强多少。此刻和他呆在一起的几位小兄弟当中,W.哈珀·惠特森是个傲慢无知蛮横无礼的小家伙;谢天谢地,他将离开孟菲斯,去达拉斯一家大事务所上班。另一位叫J.汤森·格罗斯,他也在一家大事务所找到了工作。还有一位是詹姆斯·斯特雷耶毕克。此人有时对人倒颇为友好,可是在法学院吃了3年苦头,却没有能像富兰克林那样,在名字前面加个字母,在姓后面加个数字来提高自己的身份。由于他的姓名这么短,在大事务所当一名律师的希望目前正处于危险之中。我怀疑他能否获得成功。
F.富兰克林四世满面笑容,朝我的方向跨了一步。“喂,给我们谈谈目前的情况吧。”
“目前的情况?”我一点也不明白,他在讲什么。
“是啊,你知道的,就是兼并的情况呀。”
我板着脸。“什么兼并不兼并?”
“你难道没有听说?”
“听说什么?”
F.富兰克林四世斜眼瞟了瞟他的哥儿们,他们全部乐滋滋的。他望着我,笑呵呵地说:“哎,鲁迪,就是布罗德纳克斯和斯皮尔被延利·布里特兼并的事嘛。”
我静静地站在那儿,脑子飞快地转动,想找出一句明智的或者聪明的话。但此刻我却找不到一个恰当的词。显然,我对兼并一无所知;而且显然,这个可恶的家伙对此却颇有所闻。布罗德纳克斯和斯皮尔是个小小的事务所,只有15位律师,而我是他们从我们班级聘用的唯一一员。两个月前我和他们谈判时,兼并的事他们连一个字也未提过。
另一方面,延利·布里特又是本州最大、最为自负、声望最高、而且最富有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达120位之多。其中的许多人毕业于常春藤名牌大学,许多人的家族中有人在联邦政府任职。这家势力很大的事务所的客户,都是实力雄厚的公司和政府机构。它在华盛顿还设有办事处,向名流大佬进行游说。它是强硬的保守政治的堡垒,合伙人是位前任参议员。它的职员每周工作80小时,他们全都穿着海军蓝或黑色的套服和领尖钉有钮扣的白衬衫,打着条子领带,头发剪得短短的,脸上谁也不准留胡须。从他们昂首阔步的姿态,从他们的服饰穿着,你就可以从人丛中辨认出谁是延利·布里特事务所的律师。由于这家事务所的人员是清一色出生于社会中上层的男人,又都毕业于名牌学校,参加著名的宗教团体,因而孟菲斯法律界的同行们一直把它戏称为特伦特与布伦特。
J.汤森·格罗斯双手插在袋中,对我嗤嗤地笑着。他在班上名列第二,穿着浆得笔挺的波洛牌衬衫,开一辆宝马轿车,因而不费吹灰之力便被特伦特与布伦特搜罗到麾下。
我的腿在发软,因为我很清楚特伦特与布伦特决不会录用我。假如布罗德纳克斯和斯皮尔真的与这个庞然大物合并,我怕是在洗牌过程中就已经输定了。
“我没有听说,”我有气无力地说。沙发上坐着的两个姑娘在凝神观望。谁也没有吭声。
“你是说他们没有告诉你?”F.富兰克林四世怀疑地问。“杰克今儿中午听说的嘛,”他说,头朝J.汤森·格罗斯指了指。
“是真的,”J.汤森说,“不过事务所的名称并不改变。”
事务所的名称若是不用特伦特与布伦特,那就要叫廷利布里特克拉福特迈耶兹和圣·约翰。多亏若干年以前,早就有人慈悲为怀,选择了简短的形式。通过声明事务所名称保持不变,J.汤森向这为数很少的听众传送了一个信息:布罗德纳克斯和斯皮尔是如此之小,如此无足轻重,延利·布里特可以把它一口吞下,连一个小嗝也不会打。
“这么说仍旧叫特伦特与布伦特了?”我问J.汤森。对这个稍微有点过分的绰号,他报以轻蔑的一笑。
“我不信他们会不告诉你,”F.富兰克林四世继续说。
我耸了耸肩,仿佛这并没有什么了不起。走到门口,我说:“你对这件事恐怕过分关心了吧,富兰基。”他们得意洋洋,放肆地哈哈大笑,似乎他们已经胜利完成了预定的任务。我离开了休息室,走进图书馆。前台后面的那位管理员在向我招手。
“有人给你留了个条,”他说着给了我一张小纸片。布罗德纳克斯和斯皮尔事务所的主管合伙人劳埃德·别克要我给他打个电话,不久前就是此人录用我的。
休息室里有付费电话,可我不愿再见到F.富兰克林四世和他那伙恶棍。“我可以借你的电话用一下吗?”我问管理员。他是二年级学生,可那副模样就像图书馆是他的私有财产。
“付费电话就在休息室里,”他边说边用手指着,好像我现在已在这儿学了3年法律却仍然不知道学生休息室在哪里。
“我刚从那里来,里面的电话都忙着哩。”
他皱了皱眉,四面看了看。“可以。不过你得快点。”
我用力按着布罗德纳克斯和斯皮尔事务所的号码。现在已近6点,而秘书们5点就下班。电话铃声响了9次,我听到一个男人简单地说:“喂。”
我背对着图书馆的前台,尽力缩在备用书架之问。“你好,我是鲁迪·贝勒。现在我人在法学院。有张条子通知我打电话给劳埃德·别克,说是事情很紧急。”条子上并没有说紧急不紧急,但此刻我已顾不得那么多了。
“鲁迪·贝勒?你有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