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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有艳淑女在闺房(第2页)

明哲为轩辕夏禹忙碌奔波,游荡江湖,有时风餐露宿,有时屋漏偏逢连夜雨,大风大浪都挺过来了,还会在乎这临门一脚?

他放下韵儿,把韵儿安顿好,再回来与玉雪详谈,“玉雪姑娘不必拘谨,大可直言!”

有了明哲这句话,玉雪就放心了,“我想请公子听我讲完一个故事,一个凄美的故事……”

每当回想起往昔之事,玉雪的眼眶里总是充盈着泪水,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回忆,亦是一段不可抹去的记忆:“我的娘亲是一位伶人,曾在临安的一所乐坊中表演剑器舞。她的舞姿优美,步调轻盈,手执一柄长剑,踩着乐调,翩翩起舞,那是我见过最美的剑器舞。每日来乐坊看我娘表演的人不下百人,他们都很欣赏我娘的剑舞,也很欣赏我娘的容颜——目似秋水而灵,眉如远山含黛,杏鼻绛唇,青丝如瀑,雪白肌肤,纤纤玉手,弱柳扶风,秾纤得中。在当时的临安城,我娘是当地出了名的美人,附近有名望的世家公子,不惜献上千金,也要迎娶我娘。我娘这人不爱慕虚荣,荣华富贵、锦衣玉食与她而言,不过浮云罢!她唯一的心愿便是将剑器舞发扬光大,这也是她常对我说的话。还记得那一天,天空飘着细雨,街上行人稀少,大多数的店铺闭门歇业,我娘出门着急,忘记带伞,走在街上,细雨打湿了她的衣裙。她光顾着赶到乐坊,一个不留神,撞到了一位路人。这位路人是一位穷书生,方才走在路上,只顾着看书,一个不注意,撞上了我娘。也就是这一撞,彻底改变了我娘的命运。书生连忙道歉,抬头一看,我娘那双水灵的眼瞳深深吸引了他,他不敢相信世间竟会有如此美丽的人,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了,他盯着我娘的眼瞳,移不开眼,甘愿沦陷于其中。我娘本想着道歉,抬头一看,她呆住了。此人的容貌虽称不上俊俏,但他眉宇间流露出的那股英气,却深深吸引了我娘。两个人就这样四目相对,彼此相望,相继沦陷。任由雨水敲打他们,衣服全湿透了,他们也不为所动。他们在雨中站了许久,方才缓过神来,彼此挪开视线,脸上露出羞涩。书生捡起掉在地上的伞,为我娘挡雨。书生一见钟情,他喜欢上眼前这位女子,但碍于面子,他不敢表白,只能旁敲侧击,说一些不着边的话,试图引起我娘的注意。”

“姑娘,很是抱歉,在下光顾着看书,没注意到姑娘,这才与姑娘无意相撞!姑娘,你没事吧?”

“说抱歉的应该是我,我方才急着赶路,没注意到公子,这才与公子撞个满怀,害得公子的书掉在地上,如今书已湿透,字迹模糊,要不然我赔公子一本书吧!”

“书乃身外之物,好与不好无所谓,只要姑娘没事就行。一本书罢,何必在乎?瞧姑娘这身打扮,应该是乐坊之人吧?”

“公子说的不错,我的确是乐坊之人,方才急着赶路,不想竟与公子相撞,真是万分抱歉!我见公子手握书卷,爱不释手,应该非常喜欢读书吧?为何不考取功名,衣锦还乡,也算是为自己谋生?”

“姑娘所言,与在下心中所想,不谋而合。在下之所以用功读书,正是想有朝一日取得功名,衣锦还乡,不再过这种寄人篱下的生活。”

“那便预祝公子,此去一帆风顺,金榜题名,蟾宫折桂!”

“我娘送上了最真挚的祝福,她把她的发簪取下,交给了书生。这发簪是玉质的,虽说不上稀有,但也是我娘的一点心意。我娘看得出他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就劝他把发簪当了,换一些银两,以便日后进京赶考。书生不肯接下玉簪,说这是我娘的贵重之物,他即便穷困潦倒,也不肯接受我娘的恩惠。我娘硬是把玉簪塞进他手中,微笑着说,这玉簪算是她撞到公子的谢罪之礼,公子是当了,还是留下,皆由公子做主!我娘急着赶路,不再作停留,书生见她离去,把伞递到她手中,体贴道,天气微凉,姑娘还是不要冒雨前行。我娘接过油纸伞,一股暖流涌上心头。书生临走前,不忘问我娘的名字。我娘望着他,脸上带着令人陶醉的微笑,轻启朱唇,公孙素云。”

“若我猜的不错,这位穷书生,便是玉雪姑娘的父亲吧!”

“公子说的不错,此人正是家父!我爹自从见到我娘,日夜思恋,辗转反侧,他暗下决心,一定要考取功名,回来迎娶我娘。我爹奋发图强,用功读书,终是不负众望,考上了状元,回到临安城的第一件事,便是找到我娘。那时我娘还在乐坊表演剑器舞,我爹硬是不知羞耻,当着众人的面,宣布他要迎娶我娘。那一刻无数双眼睛盯着我娘,我娘脸上露出绯红,带有怨气地瞥了我爹一眼。此消息一经传出,临安城中议论纷纷,大伙都不敢相信,当年的穷书生居然考上了状元,如今衣锦还乡,还要迎娶乐坊的头牌,也就是我娘。”

“确实不可思议!想当年黄巢几次应试进士科,但皆名落孙山,他那一首《不第后赋菊》,带着他的满腔悲愤。你爹倒好,一次科举,便拔得头筹,蟾宫折桂,这事说出去谁信啊!”

“诚如公子所言,当时的临安城中,不少人都不相信我爹考上了状元,直至我爹当着大伙的面,拿出了他的状元令,大伙这才相信,我爹及第登科。我爹要娶我娘的事,在临安城中传得沸沸扬扬,我娘都不好意思登台表演。其实我娘自从看见我爹的第一眼起,便爱上了我爹,这便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我娘答应了我爹的求婚,那些追求我娘的世家公子,心不甘,情不愿,他们万万没想到我娘居然会嫁给一个曾经的穷书生。任由他们有多不情愿,我娘如约嫁给了我爹。那一日临安城中热闹非凡,大伙都挤在路两旁,看着我娘的花轿抬过,一路往状元府抬去。状元府的牌匾上挂满了红绸,红毯一直从门口铺到正厅,我爹就站在门口,等候我娘。我娘的花轿到了状元府,大伙两眼放光,紧紧盯着花轿上的美人儿,凤冠霞帔,红绸盖头,那不知是多少人的梦中情人。我爹带着我娘,越过火盆,跨过门槛,走进了状元府。高堂之上,红烛赤霞,囍字当中,我爹与我娘行过婚礼,喝过合卺酒,正式结为夫妻,礼堂下掌声一片,大伙都在祝贺这对新人喜结连理。”

不知不觉,明哲如临其境,由衷感叹:“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离,可喜可贺!”

玉雪隔着屏风望着明哲,鸢儿站在明哲身边,满脸疑惑地看着明哲,“哥哥,你没事吧?”

明哲立刻回过神来,抱歉道:“对不起,不知不觉就入戏了!”

明哲嘴上说着对不起,心里却在想着别的事:玉雪姑娘的父亲既然是状元,那他们一家应当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而她为何会出现在远隔一方的汴京城?为何沦落于此,成为怡红楼的头牌?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玉雪看出了明哲的心事:“公子是想问,我爹既然是状元,我又为何出现在这儿?”

既然玉雪把话挑明了,明哲也不拐弯抹角了:“玉雪姑娘真是冰雪聪明,一眼便看穿了陆某人的心事。”

“这个问题还得从十年前说起,公子可曾听闻过一个组织,名曰秣房。”

明哲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望着屏风后的玉雪,“她是怎么知道秣房的?难不成她爹是……”

明哲暗自咽了咽口水,后背冒虚汗,一个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他开始慌张。

鸢儿从未听人提起江湖上有这么一个组织,她一脸天真地看着明哲,满怀好奇心地问:“哥哥,秣房是什么?”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该来的终归是要来的。”

明哲自认倒霉,他挤出一抹微笑,看着鸢儿,“秣房集情报、暗探、刺杀、监察、编纂于一体,共分为三处,一处监察台,职能监察百官,二处情报部,职能收集情报、编纂文稿,三处刺杀课,职能暗探谍者、刺杀除患。这个组织自第一代掌权人去世后,便消迹于世间,所以江湖上知道这个组织的人不多。”

玉雪得意一笑,她煞费苦心,只为等明哲亲自说出这些。

“陆公子说的分毫不差,秣房共分三处,遍布九州,而我爹便是临安城分舵的管事人。秣房不归朝廷掌管,隶属上官世家,由上官世家统一调度,秣房权势如日中天,甚至与六部齐名。这样的猛虎不掌握在皇室手中,始终是个祸患。果然在我即将十岁的那天夜里,危险悄悄降临在我们身边。朝廷下令,宣称上官世家图谋不轨,暗藏祸心,欲借秣房之势,权倾朝野,独霸朝纲,此野心之辈,按律当诛,连坐九族!那天夜里,南宫世家的军队奉旨血洗相府,相府上下百人皆无一幸免于难,惨为刀下亡魂。与此同时,朝廷也对秣房进行了打压,暗派地方隶属于南宫世家的军队,对九州各处的秣房进行了惨绝人寰的剿灭。我爹自然也受到了牵连,府内上下近百余口人,皆死在了南宫世家的刀下,我爹为了掩护我和我娘,独自一人面对南宫世家的追杀,我和我娘躲在暗处,亲眼看到我爹死在那些人的刀下,我爹倒在血泊之中,至死都不肯出卖我和我娘。我娘深知,临安城已不再安全,只能逃亡他处,她带着我,一路流离失所,沿途乞讨,历经千辛万苦,来到了汴京城。我和我娘化名隐世,不敢声张,生怕大祸临头。我和我娘度过了一段提心吊胆的日子,在此期间,我们遇到了一户好人家,他们找了间破败不堪的房子,让我和我娘住在这里。这房子虽然漏风漏雨,但至少有住的地方,我们已是心满意足,不敢奢望。我娘为照顾我,放下了尊严,有时上山挖野菜,有时街上乞讨,虽然日子艰辛,但也勉强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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