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晴也火了,拍桌子叫道:“你管我喜欢做什么?反正又没人在乎,我就烂掉了又怎么样?!”
叶念撑着桌子,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我是管不了你喜欢做什么想做什么。不过你就打算为别人活着,没人在乎你就不活了吗?别人看见这件景阳的校服就鄙夷地说,又是景阳中学的流氓,然后你就真的觉得自己是流氓?”
她也是在说服自己。
叶念知道自己在走弯路,甚至可能与她本该走的那条正途越来越远,可是总有一天她还是要绕回去的。
她只是,暂且被自己遗失在了错综复杂的迷宫里面。
留在景阳的最后一年很快到来,又很快结束。陆晴有时候也会跟着她去教室里上晚自习,叶念说起那时候她硬灌下的啤酒,她那时候怕别人把她当作胆小鬼的心情,虽然表现得很悲壮但是最后还跑去厕所吐了。
陆晴笑得前俯后仰,然后把手上的烟给丢进垃圾桶里,从此戒了烟。尽管其中也有一部分是李斯梵的功劳,因为他有一回在无意中说过,女孩子抽烟很难看。
爱情的力量总是伟大。
高考过后,叶念的高考总分远远高出第一批志愿的录取线,最后被J大录取。J大是本市,也是全国都很出挑的一所重点大学。
她卖掉房子,还清所有人情债后,还剩下一笔较为充裕的结余款,足够支撑她读完高中三年,再读完大学,或许节省一点多做几份兼职还可以读完研究生。和J大里很多来自中部偏远地区的学生相比,她的条件其实已经很好,起码衣食还算宽裕,每年可以按时交纳学费,平时只需要做些兼职。
她周末都会去附近的教会帮忙,按时做礼拜。
人们需要的是一个信仰,一个心灵的归属和依附。
叶念觉得自己也需要这些。
她喜欢那个诺亚方舟的故事,当全世界被洪水淹没的时候,方舟载着人类和飞虫走兽驶向另一方彼岸,船上会有老虎、狮子、长毛兔、斑点狗——也会有苍蝇之类的、十分卑微的生物。
上帝不会真的将谁给遗失了,而人们却常常在无意中遗失了自己。
林修轻触她额头的手向上移了几寸,极是温柔地将有些遮住眼睛的发丝往后一掠。叶念看见他的笑容,明明灭灭,很是动人。
“我以为你很清楚,”林修微微低下头看她,“所以不必特别提出来说,你今天很漂亮之类的话……”却突然发觉,没有事情会如此简单。
我就是来凑热闹的
今日天气晴好。重新站在阳光下面,眼前淡白色的冬日阳光,同样明晃晃得炫目。常青的藤蔓温柔地缠绕缝隙,爬满了整面墙壁,然后把绿色的触手伸向窗台。
叶念看着从礼堂里散出来的人群,低声说:“我打算回去了,你怎么样?”
下面都是昔日同学聚会的时间,她凑过热闹,也该退场。
林修走在她身边,语声低沉温和:“现在差不多中午了,不如在附近吃了饭再走,我送你回去。”
叶念想了想说:“这回换我请你,上次说过的,过了实习期就请你吃饭。”
这样说来,她今天出门一趟的唯一作为,就是在外面吃午饭。叶念摇摇头,走出几步,忽然听见身后响起刚才在演讲台上说话的那个声音:“林修学长!”
她下意识地转过头,那个穿着淡灰色套装,显得十分素雅的女子款款走来。易云初的身边还挽着一个年轻女孩子,那女生朝林修一点头,露出大大的笑容:“林修学长,我叫许沫,是云初的同学,我们现在也是很要好闺蜜噢。”说着,俏皮地伸出一只手来。
叶念立刻识相地退到一边当背景。
林修伸出手,任由她握了一下,然后抽了回去。
易云初看了看林修,再缓缓把目光转向他身边的那个女子,略微有些迟疑:“叶念……?你是叶念吧?”
叶念微微一笑:“是啊,很久不见,最近情形还好么?”
易云初受到她的感染,也微笑起来:“还不错,你呢,还好吗?”
叶念还没回答,许沫已经惊讶地开口:“你就是叶念?我知道你,也常常听别人说起你,大家都说你很清高的。”
叶念有一瞬间的尴尬,随即微笑以对:“看来我还满失败的,真的要好好检讨一番。”
许沫大大方方地伸出手来:“我们以前不认识,现在就来正式认识一下。”
叶念不由想,这未免也太过正式了吧,这里又不是什么正式场合,没有衣香鬓影,更没有鸡尾酒会。她伸出手去和对方握了一下,许沫惊讶地说:“叶念你的手好冰,是冬天特别容易这样,还是一年四季都是这样?”
叶念笑笑说:“你读的是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