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踩脚这个词,任幸的脚尖立即有些隐隐作痛,心里却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以自己切身体验过的惨痛经历,他完全相信沈晓婉刚说的那一套能让任何男人撒手。
但看到少女亮出来的那支白玉般的皓腕上印着的一圈淡红色箍痕,任幸心中的怒火却变得更加难以抑制了。
一个正常的男人,都会对自己身边的女生怀有着天然的责任感,尤其是厌恶别的男人来侵害她们,即使原本没有什么亲密的关系,也会感觉像是独属于自己的珍宝被抢夺了一般。
这就是所谓雄性的领地意识,任何性别被标注为“公”的动物所最不可触碰的逆鳞!
何况,沈晓婉还是自己的员工,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少女,而且还没有成年……
从各种意义上说,对她的侵犯都让任幸无法容忍。
“那混蛋在哪?我这就去捶扁他!”
任幸咆哮着问道,少女小心翼翼地探出点身子,指了指巷子的另一头,说变态刚才还在那里搜寻她。
怒气冲冲地马上跳进巷子里,已经做好了打架准备的任幸,找来找去却始终没有发现变态的踪影。
这个巷子不长,两旁虽然有些店面,但现在正是上班时间,基本没什么人经过,很容易就能够看清楚全貌。
又重新寻找了几遍,还是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人,任幸牵挂着沈晓婉的状况,只好转回到她藏身的地方去了。
女孩依然可怜巴巴地缩在那个角落里,但她的脸上却露出着比之前更加惊恐的神情,眼睛也直愣愣地看着身前不远处——
在那里,正有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看着她。
男人的右脸上很明显地印着一个掌痕,不用说,这自然就是沈晓婉遭遇到的那个变态了!
所谓变态见变态,分外眼红!
任幸想都没想,直接就冲了过去,恶狠狠地想要一巴掌就把对方拍成一摊肉酱,让这个渣滓名副其实,变得连吸尘器都没办法完全回收!
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变态之尊位,又岂能容他人觊觎!
身材高大的男人,见到气势汹汹冲过来的任幸,略微一愣,然后迅速反应了过来,只一侧身,就避开了任幸的凶狠攻势,同时闪电般地抓住了他毫无章法乱舞过来的手臂,顺势一拽、又一推……
“嘭~”
身体与坚硬地面亲密接触的滋味,实在感人至深!
这一瞬间,任幸充分体会到了什么叫眼冒金星、什么叫跌得个发昏十二章!
尽管眼泪都无法自控地淌出来了,作为一个男人,却不能就这么算了。
于是,任幸强忍着眩晕感和浑身火辣辣的疼痛,咬紧了牙站了起来,再一次发动了攻势。
这一次,他的目标现实了很多,只想要狠狠地抽上对手一个耳光,先找回点面子。
至于对方烂不烂、碎不碎的,已经不那么在乎了。
就像很多大人物说过的那样,成功需要一步一个脚印,刚才的挫折已经让任幸充分意识到了需要积小胜为大胜的道理。
然而,这个小目标还是没能实现,那个高大男人非常娴熟地把他又重重放翻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