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万个合同,分别是人一介、努度、和乔直买入的,因为三个人是团伙合作,分配到每个人的头上,就是一个人一万合同。
为什么这样分呢?
因为乔直是老板,他没有报酬。
努度和人叔叔都是乔直的雇员,他们不能无偿劳动,是必须给他们报酬的。
二人的报酬方式又不一样!
所以这二人也都是单独算账。
再看买入价格,虽然三个人分别买入的时候,价格各有不同,但是是协同作战的原因,这些不同的价格都放在一起,然后求得一个加权平均数,就是每一个合同的买入价,所有的合同都一样。
加权平均买入价的计算结果正好是十美元。
然后,就是卖出价的计算。
这个和买入价的计算方式和理由是一样的,就是所有的合同的都是加权平均的基数,统一计算。
最后得出的结果是十八美元。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数据没有考虑一些比较小的费用,比如交易费什么的。
另外税的事情,也没有考虑,因为税要和最后的盈利人的其它收入弄到一起算账。
这样,乔直账上的钱数,就是一共三笔。
这三笔的计算公式和得数分别记载如下。
乔直:8x5,000
x10,000=400,000,000
乔直一看,眼睛大睁,嘴巴大张!这也太过分了吧!
五个亿!不可思议!难以相信!
这个事情必须搞清楚!必须非常准确!
否则会耽误大事的!
不管是低估还是高估,都是自己不能承受的错误!
高估的话,自己认为可以仗恃的东西实际上没有,那到关键时候,还不要不了命?
低估的话,自己明明已经拥有的条件,却不知道使用,关键时候,还不是也要了命?
所以,他仔细地研究公式中的几个因子。
第一个因子,8,这个显然没有错,是加权卖价和加权买价的差价。
第二个因子,更没有错,是每一个大豆合同的标准数量,都是五千桶!那些买价和卖家就是每一桶大豆的价格。
这样的两个因子相乘,实际上也是一个合同所赚的钱,也就是四万美元!
如果用合同的总价值比,还可以算出盈利率,这个盈利率就是44。44%。
要用投入的资金为基数计算盈利率呢,就更高了,是80%。
再看第三个因子,就是交易的合同总数,整整一万个合同。
每个合同四万的盈利,乘以一万个合同,没错,就是四个亿。
虽然数太大,这四亿看起来都让人胆战心惊,但是数字就是数字,冷冰冰,明晃晃地就摆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