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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1页)

1911年6月22日

英王乔治五世在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加冕那天,比利?威廉姆斯在南威尔士的阿伯罗温下了矿井。

1911年6月21日是比利的十三岁生日。他是被父亲叫醒的。爸爸的方法很管用,但不温柔。他拍着比利的脸颊,节奏平稳,坚定执着。比利睡得很深,一开始不打算理会,但那拍打无情地持续着。他觉得很生气,但马上意识到必须起了,甚至自己想起床,于是他睁开眼睛,一个激灵坐了起来。

“四点了。”爸爸说了一句,转身离开了房间,靴子当当敲击着木楼梯下了楼。

今天比利要开始他的职业生涯,成为一名学徒矿工,镇上大多数男人都是在他这个年龄开始的。他希望他像个矿工,拿定主意不要让自己出丑。大卫?克兰普顿上工的第一天在井下哭鼻子,为此到现在大家还叫他“戴哭宝”,尽管他已经二十五岁,是镇橄榄球队的明星球员。

正值仲夏,明亮的晨光透过小窗口照射进来。比利看了看躺在自己旁边的外祖父。外公的眼睛是睁着的。每次比利起床他都醒着,他说老人没多少觉可睡。

比利下了床,只穿着衬裤。天冷的时候他穿衬衫睡觉,但时下英国正值炎炎夏日,连晚上都很暖和。他从床底拉出那只钵子,把盖子揭开。

他的阴茎大小没什么变化,他称它“小鸡儿”。那东西还像以前一样,只有那么一小截,那么幼稚。他原指望它能在生日前夜开始变大,哪怕它四周的什么地方长出根黑毛毛也好,可他还是失望了。他最好的朋友汤米?格里菲斯跟比利同一天出生,他就不一样:嗓音已经变沙哑了,下嘴唇底下也长出一片黑绒毛,小鸡儿也长得跟大人一样了。这真让人丢脸。

比利一边往钵子里撒尿,一边望着窗外。他只能看见那堆矿渣,这座深灰色的矿渣山是煤矿留下的垃圾,大部分是泥岩和砂岩。比利琢磨,上帝创世的第二天世界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然后上帝说:“地要长青草。”一阵微风将细小的黑色灰渣吹向一排排的房子。

房间里就更没有什么可看的了。这是一间后卧室,狭窄的空间刚够放下一张单人床,一个衣柜,还有外公的旧箱子。墙上挂着一块刺绣图样,上面写着:

信主耶稣,你必得救

屋里没有镜子。

房门通向楼梯口,另一扇门通向前卧室,那间卧室只有这一个入口。屋子大一些,能放下两张床。爸妈在里面睡觉,几年前比利的几个姐妹也挤在里面。大姐艾瑟尔已经离开了家,另外三个姐妹都死掉了,一个得了麻疹,一个是百日咳,最后一个死于白喉。他还有过一个哥哥,在外公来这儿以前跟比利睡一张床。他叫韦斯利,是在矿井下面被失控的道车轧死的,就是一种带轮子的运煤桶。

比利穿上衬衫。这件衬衫是他昨天上学穿过的。今天是星期四,他每次都是星期日才换衬衫。不过,他有一条新裤子,这是他的头一条长裤,是用厚厚的防水棉布做的,人们管那种厚斜纹布叫“鼹鼠皮”。这种裤子是进入男人世界的象征,他很自豪地穿上裤子,享受织物带给他的那种沉甸甸的阳刚之感。他戴上厚厚的皮带,穿上皮靴,这些都是从韦斯利那儿继承下来的。穿戴整齐后,比利下了楼。

底层的大部分空间被客厅占据了,不足两平方米,中间是一张桌子,一端有个壁炉,石头地面上铺了自家编织的地毯。爸爸正坐在桌边读一份过期的《每日邮报》,他的鼻子又尖又长,鼻梁上架了一副眼镜。妈妈在沏茶。她把冒着热气的水壶放下,吻了吻比利的额头,说:“生日过得怎么样,我的小男子汉?”

比利没有回答。这个“小”字很伤人,因为他确实小,而“男子汉”这个词也让人痛苦,因为他还不算是个男人。他走进后面的盥洗间,拿一只铁皮钵子在水桶里舀了点儿水,洗了把脸,然后把水倒进浅浅的石头水槽。盥洗间里架着一只热水锅,下面是火炉,但只在星期六晚上洗澡时才用。

自来水据说马上就通,有的矿工家里已经有了。比利觉得这简直是个奇迹,你只要一拧龙头就能接到一杯清水,再也不用提着桶子去街上的水塔接水了。但室内水管还没有通到威廉姆斯家住的威灵顿街。

比利回到客厅,在桌边坐下。妈妈把一大杯加了奶的热茶放在他面前,里面已经放了糖。她切了两片厚厚的自制面包,又从楼梯下面的餐具室取出一片厚油脂。比利双手合十,闭上眼睛,说:“感谢上帝赐予这食物,阿门!”然后他喝了点儿茶,把油脂涂在面包上。

爸爸那双淡蓝色的大眼睛越过报纸看着他。“往面包上撒点儿盐,”他说,“在井底下你会出汗。”

比利的父亲是一名矿工代理人,受雇于南威尔士矿工联合会,这是英国最强大的工人同盟——一有机会他就会这么说。他被人称作“戴同盟”。很多男人都叫“戴”,跟“死”[1]字同音。在威尔士,人们把“大卫”和“戴维德”简称为戴。比利在学校学到,之所以“大卫”在威尔士十分流行,是因为国家守护神就叫这个名字,就像“帕特里克”之于爱尔兰。区分这些“戴”并非靠他们的姓氏——整个镇子的姓氏不外乎就是琼斯、威廉姆斯、埃文斯和摩根这几个——而是根据他们的绰号。一旦你有了滑稽的诨名,正式的名字就很少有人叫了。比利的本名是威廉?威廉姆斯,于是大家叫他“比利乘二”。女人一般随丈夫的绰号,所以妈妈的称呼就是“戴同盟太太”。

比利吃第二片面包的时候,外公下了楼。虽说天气很暖和,但他还是穿了外衣和背心。他洗了洗手,在比利对面坐下。“别显得那么紧张,”他说,“我十岁的时候就下井了。我父亲是被他的父亲背到井下的,那时候他才五岁,从早上六点一直干到晚上七点。从十月到第二年三月,他就没见过太阳。”

“我没紧张。”比利说。这不是真话,他已经害怕得浑身僵硬了。

不过外公心眼好,没再往下说。比利喜欢外公。妈妈把比利当个小孩子,爸爸又严肃又尖刻,外公却十分宽容,把比利当成大人一样跟他说话。

“你们听听这个。”爸爸说。他从来不买邮报,说那是右翼的破烂抹布,但他有时会把别人看过的报纸带回家,用轻蔑的声音读报,嘲弄统治阶级愚蠢虚伪。

“戴安娜?曼纳斯夫人被人批评在两场不同的舞会上穿了同样的礼服。拉特兰公爵的这位幺女曾在萨沃伊舞会上获得‘最佳女士服装奖’,当时穿的是低肩骨质胸衣和带箍长裙,凭此拿到二百五十金币的奖金。”他放下报纸,说道,“这笔钱至少是你五年的工资,比利。”他继续念道:“但在温特顿勋爵和F。E。史密斯于克拉里奇酒店举办的聚会上,她穿了同一套礼服,这让鉴赏行家面露不悦之色。常言道,好事过了头也就变成坏事了。”他从报纸上抬起头来:“妈妈,你最好把那条裙子换掉。”他说,“你不想让鉴赏行家面露不悦吧。”

妈妈没觉得有什么好笑。她穿着一件旧的棕色羊毛连衣裙,肘部打了补丁,腋下有一片污渍。“我要是有二百五十金币,看上去绝对不会比‘大粪夫人’戴安娜逊色。”她不无挖苦地说。

“那当然。”外公说,“卡拉总是那么漂亮,就跟她母亲一样。”妈妈的名字叫卡拉。外公转向比利:“你外祖母是意大利人。她的名字叫玛丽亚?亚费罗娜。”比利知道这个,但外公总喜欢重复别人听过的故事,“你母亲就是从她那儿继承了乌黑发亮的头发和可爱的黑眼睛,你姐姐也是。你外祖母是加地夫最漂亮的女孩——是我把她娶到手了!”他一下子又显得伤心起来,“那真是美好的时候啊。”他平静地说。

爸爸不以为然地皱起了眉头,这种话题让人想到情欲和肉体——但妈妈被自己父亲赞美得高兴起来,她笑了,把他那份早餐摆在他面前。“哦,可不是嘛,我们姐妹几个都被人当成美人。要是我们有钱买丝绸和蕾丝,我们就可以让那些贵族知道什么才算漂亮女孩。”

比利很吃惊。他从来没想过自己的母亲漂不漂亮,虽然星期六晚上她打扮好去礼拜堂时显得很动人,尤其是再戴一顶帽子。他猜想她年轻时有可能是个漂亮女孩,但这种事情很难想象。

“我告诉你,”外公说,“你外祖母家的人也很聪明。我的大舅子是个矿工,可他脱离了这份行当,去滕比开了一家咖啡馆。那种日子你想去吧——海风吹着,整天无所事事,除了冲咖啡就是数钱。”

爸爸开始读另一个栏目:“作为加冕筹备的一部分,白金汉宫出版了一本指南,长达二百十二页。”他抬起头,“把这个消息告诉井底下的人,大家就没什么担心的了。”

比利对皇室的事不太感兴趣。他喜欢的是邮报经常刊载的冒险故事,私立寄宿学校那些玩橄榄球的硬汉抓捕鬼鬼祟祟的德国间谍。报纸上说这类间谍在英国的各个城镇出没,不过好像阿伯罗温连一个都没有,简直让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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