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黎:“我说了我不愿意!听不懂吗!”
“非得把人往死里逼?!”
“随你们折腾吧,我不去就是不去。我有喜欢的人,你们休想在结婚这件事上逼我。”
电话被挂断,但明黎却僵硬地杵在那儿,很久都没动。
周煜林犹豫着要不要出声时,面前的男人突然转身,发泄地狠踹了一脚墙根。
明黎胸膛剧烈起伏着:“都是利欲熏心的饿狼!没他妈一个好东西!”
周煜林半张着嘴,微讶。
认识明黎这么久了,这是他第一次,看见明黎这么失态的样子,也是第一次听见明黎带脏地说话。
大概,是真的被逼到绝境了。
一时间,周煜林有些心疼。
估计明黎也不愿意被人看到这幅样子。
周煜林正要装作什么都没看见,悄没声地离开时,明黎忽然瞧见了他。
气氛默然
好一会儿,明黎才勉强露出一个笑:“都看见了?”
周煜林:“嗯。”
明黎叹息一声:“看来师哥的好形象,是要败坏在今天了。”
周煜林摇头:“每个人都会遇到自己扛不住的难事,发脾气很正常。师哥对自己要求太高了。”
紧绷的神经,因为周煜林的这番话松懈了些,明黎随便在屋檐的台阶上坐下,望着半空也不说话。
周煜林陪着他坐下:“师哥要是心情不好,可以跟我聊聊。”
明黎安静片刻,嗓音疲惫:“好累啊……”
“我以为这么多年了,我都已经习惯这种窒息的生活了,没想到还是觉得累。”
周煜林:“如果是不好的生活,就不要去习惯它,一旦习惯了,人创造和寻找幸福的能力,会降低。”
“就好像被压弯了腰的麦子,它习惯了弯腰,那它的顶端就注定只能面朝黄土,很难再晒到太阳。”
明黎偏头看他,眼睛逐渐眯起,随后缓缓勾起一个笑:
“要不要听听师哥的故事?我觉得,你应该不会可怜和同情我,所以我愿意跟你讲。”
周煜林就是有那样的魅力,让人能安心在他面前袒露伤疤和脆弱,不用担心被他看不起。
而且相处越久,明黎越觉得这个人,像一坛醇香厚重的酒,越品越有滋味,让人回味无穷。
周煜林:“好。师哥说吧,我听着。”
明黎:“你注意过我平时怎么拿筷子吃饭的吗。”
周煜林简短回忆了下:“嗯。师哥喜欢把筷子拿得很短。”
寻常人吃饭,一般握着筷子的中上部分,但明黎不同,他喜欢握着筷子的中下部分,几乎快靠近吃饭的那一头了。
第一次看见的时候,周煜林还问过,这样拿筷子夹菜,不会不方便吗,还容易被饭菜的热气烫到,当时明黎只是笑了笑,没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