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真是一个老实人,我能理解您觉得‘这家伙真可疑’的心情。那我也老实说吧,我非常想推广这间店采取的服务方式——也就是由女仆来招待客人。”
“喔,您想推广女仆咖啡厅啊?”
“女仆咖啡厅?”
一听到我这么说,蒙蒙的眼神便有些严肃,嗓音也锐利地贯穿了我。
“夕老板,您说的女仆咖啡厅是什么?”
与刚才和蔼气氛的落差,使我吞吞吐吐地回答:
“那个,由女仆招待客人的店叫做女仆咖啡厅,咖啡厅就是可以边享受茶饮或轻食边放松休息的店。”
“原来如此,咖啡厅与女仆……唉呀呀,真是有趣。”
蒙蒙露出灿烂开朗的笑容,不断点头。
他到底想做什么?
“采用外表出色的人负责提供服务,这种理所当然的想法从以前就有。声色场所当然如此,而贵族会去消费的店家在以前和现在都是这样。不过,平民会去消费的店家,却没有‘透过美貌的女仆来服务’这样的创意,在不久之前的时代里,平民要和贵族一样享受女仆的服务根本不可能。
可是,在现在的时代里,这种贵族平民的阶级差异逐渐淡薄。实际上,像这间店里由女仆负责接待客人的形式,就受到大众欢迎并大受好评。换言之,这符合现在的时代需求,是饮食界的崭新开端!女仆咖啡厅!真是太赞了!”
蒙蒙举起拳头,热情述说。因为他过于热情,使我将椅子往后拉。他所说的话也因为语速过快,令我无法吸收内容。
“夕老板,您听好了,商人为了赚钱,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诞生于这里的新点子也会立刻遭到模仿。没错,再过几周,每一间店都会充斥穿着品质低劣女仆装的年轻人吧。”
“这、这样啊。”
“没错,能赚钱的话什么都做,商人这种生物就是这样。”
听他这么肯定地说,我便觉得好像是这样。
“正因为如此,我才来到这里。在被那些店模仿之前,一定要大肆宣传说这间店才是女仆咖啡厅的创始店!”
蒙蒙摊开双手,宛如沐浴在舞台灯光下的演员。
“喔,宣传喔……老实说我有点不懂您在说什么了。”
“唉呀呀,真是抱歉,我有点过于兴奋了。”
他挠了挠头,连这动作看起来也像是演戏。
“也就是说,在山寨版出现之前,要让客人记得这间店的名字和女仆咖啡厅的印象。”
蒙蒙为了也能使我了解而简单地解释。
“从现在开始的话就能充分抓住客人的心。这间店会由女仆服务,这是一种令人惊艳的体验,只要让女仆咖啡厅和这间店做连结,就算之后有山寨版出现,也不会动摇我们的地位。反而该说有山寨出现更好,‘这里才是创始店’、‘想体验真正的女仆咖啡厅的人请来这间店’,要怎么宣传都行。”
听见他的话,我不禁目瞪口呆。他的想法非常商业化,但并非负面的意思,而是拥有明确策略的行销手法。
这是现代社会中大家所熟悉的方法,“要买这个东西的话,就要买这个牌子”、“去那里就会得到愉快的体验”等等。与顾客共同建立这种信任感,便是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品牌”的重要策略。
不过,在现代社会理所当然的事情,在这个世界却非理所当然。
当我受到蒙蒙现代化思想所震撼之时,他依然继续道:
“女仆也并非穿着女仆装就好,要雇佣接受过完整训练的人,如果是真正的女仆更好,‘在这间店里,您可以享受到宛如贵族的奢华时光’……就是这个!”
“是喔……”
我不禁发出呆愣的回应。
我从未这么明确地思考过这间店的方向。
“呃,也就是说,要和蒙蒙先生一起这么做吗?”
“是的,如您所说。看来现在是由佛罗杰斯家的千金以及她的随从担任女仆接待客人,但是佛罗杰斯小姐也无法一直待在这间店里。”
我也觉得自己问了一个蠢问题,但蒙蒙没有笑我,而是认真地回答。
“的确是这样。”
“在歌姬造访这里之前,要找到餐厅工作人员非常困难吧。”
“那倒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