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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部分(第3页)

春三月若不播种,

秋三月难收六谷;

冬三月若不喂牛,

春三月难挤牛奶;

骏马若不常饲养,

临战逢敌难驰聘。

虽饿不食烂糠,

乃是白唇野马本性;

虽渴不饮沟水,

乃是凶猛野牛本性;

虽苦不抛眼泪,

乃是英雄男儿本性;……

亨珠的嗓子高亢嘹亮,屋里的陆家兄妹虽然听不懂唱词,却被那豪迈的歌声吸引。

见堂妹已有身孕,事情不可挽回。既然李长风说阿奴可以安抚好刘仲,陆尘翼沉默半响道:“我本就不赞成你嫁那梁王,可惜叔叔和南阳王不听。我这趟要去高邮叔叔那里,你们的事,我去跟他说,不过只怕以后没了前程,你可甘心?”他问的是李长风。

李长风原本心心念念挣一场富贵,衣锦还乡,但是他做下这样的事,对此后果早有心里准备。他与阿奴等人相处久了,面上看着中规中矩,内里早被感染上了那种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性情。转头看见秀秀眼巴巴地看着他,心里一热,想她一个千金小姐为了自己不顾一切,这样的可心人哪里去找。难道堂堂男儿还不如一个女子么?他被那歌声激得豪气顿生,握紧秀秀的手,斩钉截铁的回答:“男子汉大丈夫,哪里不能安身立命,你放心,我会带着秀秀回西川老家。”

陆秀秀求仁得仁,一颗心总算安定下来,顿时泪如泉涌。

晚上月明如昼,他们边吃着烤羊肉,果儿和亨珠边教阿蕾的苗族侍从侍女跳着锅庄,引得客店里的左邻右舍都来围观。

见他们热情奔放边跳边唱,陆尘翼低声问堂妹:“以后你就过这样的日子,可想好了。”

秀秀失笑:“长风不是吐蕃人,五哥,我在西川住过几年。不过是再回去就是。倒是你心里怎么想的?”在码头上,这个五堂哥就盯着阿奴不放。

陆尘翼心里矛盾,他不是那种情窦初开血气方刚的毛头小子。美人谁不爱,一开始不过是为色所迷,想多看几眼罢了,渐渐地只要看见她的身影就有一种飞蛾扑火,烈焰焚身的感觉,他的直觉告诉他这样下去很危险,可是只要那白衣少女眉心微微一戚,他的心就又疼又酸,把所有的顾忌抛在脑后。

对于相思之苦,秀秀算是过来人。她那时明知道跟李长风没有结果,但是一听说他带兵追着溃逃的反贼过高邮,还是趁乱拿了一件家丁的衣服,涂黑了脸,朝着他旗帜的方向跑去,她现在仍然记得李长风在乱军之中看见她时,那种不敢置信表情。此刻想起那一幕她觉得心甜如蜜,只愿岁月静好,天下如她一样幸福。连带着阿奴也顺眼了几分。

她最后决定还是帮自己堂哥一把,当下就把阿奴的婚姻状况告诉了陆尘翼。陆尘翼狂喜:“你是说,她的丈夫出家了?”

“对,吐蕃人喜欢出家。所以你要是喜欢阿奴就趁早。她是仲哥哥的师妹。”陆秀秀顿了一下,她对他可毫无歉意,可是心中仍然有些怅然,“你知道的,他们感情极好,还有他的义兄。长风说阿奴的身份尊贵,他们自幼把她当宝贝似的供着。据说她是族长,按他们族里的规矩是一夫一妻。”自个堂哥不算风流,屋里也就两房侍妾,是打小服侍他的,外面可能还有一两红粉知己。虽然人不风流枉少年,但是这一条对于阿奴行不通。

陆尘翼灰了大半的心又重新熊熊燃烧起来,自己世家子弟,前途无量,兼年少英俊,红粉场中无往不利,对于一个涉世不深的少女应该可以手到擒来。

李长风写好了给陆炎和刘仲的信,没用阿奴的馊主意写血书,陆秀秀一闻见血腥味就作呕。

他把信拿出来,陆尘翼与阿奴都伸手去接,李长风怔了一下,最后把信交到阿奴手里。她朝陆尘翼挑衅的扬扬眉走了。

李长风狡猾一笑:“少将军,阿奴小性,要是我把信给你,她非跟我翻脸不可。”

难道就不怕我翻脸么?陆尘翼郁闷,想来这;李长风吃定了自己不会跟阿奴计较。

陆尘翼赶时间,当晚就出发了。因为往后的航程要通过两军交战之地,阿奴和赵惜装成了陆尘翼的亲兵,阿错和果儿等人则直接往钱塘而去。范文澜唯恐阿奴有失,以刘畅下了死命令为由,带着二十名大兵死缠烂打也上了陆尘翼的兵船。

一路上将军大人想献殷勤都被赵惜挡着,一直到扬州,他连个面也没见着。

此时传来消息,刘仲和陆炎的主力已经攻下了扬州,到此为止,张甾的最后防线已经崩溃,路上陆尘翼还撞见了小股反贼溃退的水军,趁机捡了个便宜。

据说扬州城打了五天,战况激烈。阿奴等人上岸时,淮左名都扬州城已经变成一个破败肮脏,尸横遍野的城池,刚刚下了两天雨,天气炎热,尸体很快散发出一股恶臭。到处是疲惫的士兵和百姓在清理街道,掩埋尸体。

他们忍着那个恶臭找到蜀冈上的牙城,刘仲就住在扬州的州衙里。陆尘翼也跟着一起前来报道。

跟着引路的小兵,阿奴刚刚走进州衙后面的郡圃,就听见鼾声一片,走廊下,亭子里,花堂内,大树底,只要可以遮住一线阳光的地方都躺满了衣衫褴褛的士兵,一股酸臭味扑面而来。

阿奴忍住掩鼻的冲动,眼角直抽搐,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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