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格在试驾过马文那辆车后就让塔尔主持开始造他们自己的车,而且是用卡车改装。
眼前这辆覆盖着钢甲,长满棘刺,画着火山口LoGo涂鸦的卡车就是下一辆。
马文怎么看怎么眼熟……疯狂的麦克斯?
“怎么样?”塔尔晃荡着乱糟糟的卷发,一脸得意地炫耀:“我的宝贝帅不帅?全装甲,重机枪,火焰喷射器,大撞角,超大尺寸轮胎,就算装进去50人都能跑得比麦卡伦还快,30度爬坡跟玩一样……”
相比眼前这个大家伙,马文的越野车就像个玩具。
比寻常越野车还小一号的车身上没有车壳,没有玻璃窗,没有变速器,没有倒车,没有手刹,没有安全带。反正在废土上没用的东西统统没有。除了发动机有一层厚厚的装甲和备胎保护,全车没有其他防护和武装,连机枪都没装。
发动机是从湖畔庄园车库里一辆轿车上拆下来的,底盘是一块空间站的外墙改的,四个轮子一个备胎是从废卡车上拆的,液压杆是马文从挖掘机上拆的,车灯是从拾荒者手里买的,车架是用废钢管焊的,2个座椅也是从废车上拆的,所有零件都是东拼西凑得来。
这正是马文想要的车,能跑到华盛顿就够了。
“帅,很帅。”马文配合着塔尔的炫耀,走向自己的越野车,从车顶翻进去,打开座位旁的盖子,插进去一枚聚变核心,启动。
指示灯亮起,但车子一点动静都没有。
正常,这辆越野车是核动力,和电动车差不多,根本不是燃油发动机,当然不会嗡嗡响。
“这就走了?”塔尔把手搭在车顶的钢管上问,“不和梅格老大他们打个招呼?”
马文沉默了一下,如果真的去和其他人告别,那场景……算了吧。
“没必要……”他拍拍方向盘,示意塔尔退远点,踩下油门,车子前行,巨大的轮胎碾过地面发出轻微的嘎吱声。
“再见。”
塔尔笑着摆手,“祝你好运,白头发小子。”
越野车猛然加速,冲出火山口。
……
从火山口向东,是一片崎岖的荒原,马文得先越过这片荒原,再沿着盘山公路翻过山脉,才能离开阿帕拉契亚。
还好这辆车的越野性能真心不错,即使40度以上的陡坡一脚油门也能冲上去。
以数十公里的时速飞驰在荒原上感觉相当不错,尤其是甩开一群辐射蝎撞飞两只狂尸鬼后,就更好了。
马文从白泉地堡里弄来了全国公路交通图,学习机的地图也同步更新。只要大方向不错,总能开到华盛顿,找到鸦岩基地。
众所周知,漂亮国是个车轮上的国家,核战前的合众国同样也是。
公路几乎遍布这个国家的每个角落,即使核战摧毁了部分路段,沿着公路行驶依旧是最省力的旅行方式。
翻山,穿林,下山……
越野车在山里的速度快不起来,缺乏养护的公路损坏得比想象严重。
马文也不急,摘掉头盔,吹着山风慢悠悠地开。
期间还遇到了一伙儿从金伍德来的流民,准备去阿帕拉契亚定居。
对这种无害的平民,马文既不会为难也不会照顾,指了路并让他们去找基金会或平林镇的响应者。这两个组织对平民最友善。
下山后找到州际公路速度就快起来了,但也快不了多久,时速五六十公里而已。
一是因为攥起来的车也就凑合,二是路况确实很差。
常年缺乏养护的路面被疯长的植被破坏的很严重,路上还时不时有杂物和沟沟坎坎,甚至有的地方能裂开几米宽的裂缝,只能在荒原上绕路。
幸亏马文力气足够大,车翻了也能凭一己之力掀回来,否则非得把车丢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