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而达到让别的相似技术弯道超车的目的。
这种想法完全是在想peach。
林灰觉得这些愚蠢的歪果人可能不懂一句话叫做:
——学我者生,似我者死。
除非是按部就班逐步复现林灰的专利里的步骤,不然就算改动一步也会走到歧路。
算法这东西走了歧路虽然不至于导致类似于练功走火入魔的那般后果。
但也会造成算法效率急剧下降或者算法可靠性急剧下降之类的诸多问题。
最坑的地方在于后来者即便是走了歧路,问题也不会马上爆发出来。
这样不仅会让这些跟风者徒劳无功,还会浪费这些跟风者大量的时间。
不过对此林灰也没必要去善意提醒。
有些人不吃些苦头永远不知道什么叫做敬畏(知识产权)。
当然了即便是这些团队按部就班的顺着林灰的思路走。
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偷师成功的。
现在这个时空里哪怕是最顶级的科研团队连带注意力机制的seence-to-seence模型都没玩明白呢。
指望着这些人在短时间内偷师成功基本是做梦。
而且即便偷师成功又有什么用呢?
他们无非是按照林灰公布的方式再造了一个“轮子”而已。
而这个“轮子”还是受到全球所有国家的专利保护的。
林灰似乎也体会到了高通的快乐。
虽然很贱,但真的很快乐。
至于海外各个研究团队,林灰甚至有点想向他们发一封公开信。
别浪费时间做无用功了。
乖乖来爸爸这里寻求专利授权专利转让吧。
不过话说回来。
是将专利授权呢?还是将专利转让?
这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