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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第1页)

“蠢货!”关琳娜恨恨地骂了一句。

气愤过后,她智商回笼,她知道,夏氏虽然蛮横,但却是个古板的老太太,就想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做土皇帝,她就是接她到城里她都不愿意,平时也不怎么出村子,怎么可能特地去镇上,甚至找人去城里查曾氏饭店?

“关雪莉。”关琳娜呢喃了一句,很轻很浅,却似地狱里的回音,让人毛骨悚然。

她这些天一直定不下心,脑子里挥之不去的都是步萌带给她耻辱的记忆,偏偏她总是如附骨之蛆般,阴魂不散地出现在她的生活中,甚至还要来她的学校!

这怎么可能,原来的关雪莉不仅没有上过高中,后来不知靠什么手段拿到了大学的入学资格,还因为文化成绩太差,遭人白眼,吃了不少苦头,拖了两年才拿到毕业证的,她怎么可能通过一中的入学考试?!

关琳娜觉得现实似乎陷入了一个怪圈,她挣脱不开,那前世的记忆已经狸獭远去,像个光怪陆离的梦,剩下的只有痛苦和折磨……

有时候,恨一个人,更痛的是自己。

……

陈茉莉每天都去打听老关家的八卦,回来就兴致勃勃地说给步萌听,步萌的兴趣不大,这种小打小闹也只是膈应关琳娜,她并不将曾记饭店放在眼里,如今关琳娜在香港娱乐圈的名声那叫如日中天,她的产量少,只出了四首歌,却都是精益之作,一发行就好评如潮,和她合作的要么是天王天后,要么是后起之秀,甚至有人云,是她的歌将人捧红!

呵!来自大陆天才作曲家,一个才华横溢而又神秘的少女!

关琳娜在老关家呆了两天,也不知她用了什么方法,搞定了偏执狂一样的夏氏,连没皮没脸的棒槌三房都收拾了。

曾记饭店,在夏氏的拍板下改名叫‘关记饭店’,又重新开业了,由关忠国和关忠华两兄弟管理。

不用想,这样的组合扑街是必然的,两人因为利益扯皮,甚至鸡毛蒜皮的事都能打起来,加之关忠国的名声,臭得是‘香飘十里’!

且曾氏又重新开业,还是原来的厨师,原来的配方和味道,口碑早已攒下,客源也不缺,长此以往,关记在曾记的打压下,很快就成了苍蝇馆子。

曾氏从日进斗金到如今的赔本,她觉得这些都是夏氏的错,恨意一上脑,她就不怕夏氏了,反正夏氏人老体衰,打都打不过她,至于名声什么的,早就败光了,婆媳俩就这样死磕着,夏氏觉得自己的威严点滴不剩,对曾氏亦是恨得咬牙切齿,两人就这么相看两相厌。

其实关琳娜并非没有力挽狂澜之力,可她并不愿意,因为她觉得关家那群人就是太闲了才会给她找事!再则,她真的很忙,忙于学业,忙于竞赛,且暑假之时,她要前去香港接受采访,她得做准备。

她并非万能的重生女,前世她也没有上过高中,后来北漂之后又港漂,唯一学会的就是现实的残忍,阿谀我诈,和人性的丑恶。一切重来,她也得重头学起,她必须要比别人付出好几倍的努力,才有如今的成就。

除此之外,她还要经营自己的名声,所以她花心思参加竞赛,写词写歌。做这一切都是为了提高自己的身份地位,因为周家的门第太高,她必须有能匹配的身份和实力,这也是她为什么将曾记饭店的经营权给别人,对此也不上心,一是因为做个体户辛苦,要是像关雪莉母女一样每天拉着几百斤的油渣,坐火车千里迢迢拿货摆地摊,那她重生还有什么意思?况且,周家不需要一个做个体户的儿媳妇。

……

步萌的第一篇小说连载完了,成绩斐然,这种惊险刺激,且烧脑的悬疑侦探小说很吃香,【青年杂谈】的出版社内还收到了很多她粉丝的来信,主编都都给步萌寄了过来,步萌都很友好地回信了,还寄了些自家做的糖,结果还真交了几个聊得来的笔友。

张展宏爱上了步萌写的小说,每天都催更,张海山也觉得很自豪,在他这种大老粗眼中,能将文章刊登在国家发行的杂志中,那是了不得的成就,简直就是文豪的壮举,他高兴得花钱买了好些杂志,在村口处见人就发,还带吹嘘一番,搞得步萌有种被强行装逼的尴尬!

天气渐暖,步萌又抽空陪陈茉莉去羊城,买了一大批丝袜和一些时下流行的春装,丝袜都是走私的,两元一双,在陈茉莉的眼中,一双薄薄的袜子两元一双那简直是丧心病狂。

“雪莉啊,咱们拿这么多袜子能卖得出去吗?”陈茉莉忧心忡忡道。

“舅妈,相信我,我什么时候做过错误决定了!”

步萌没有过多解释,要知道这个时代女人对连裤丝袜的执念,就好似后世女人对名牌口红的执念,哪怕收入再低微,也要拥有一支。

因为现下的人受西方文化的影响,普遍认为正式场合光着腿是不礼貌的,丝袜就代表着知性,时尚和地位,好似拥有了一双丝袜,就有了更高的层次,接触到她们无法企及的精神领域般。

果然,丝袜空前的好卖,及时步萌卖六元一双,只比百货大楼里的便宜一点,依旧供不应求,只要是有固定收入的城里女性,都会咬牙掏钱买上一两双。

“这丝袜这么好卖呀,光卖这个就能发家了!”陈茉莉兴奋得满面红光,一双眼跟小太阳一样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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