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的后面是空荡荡的客厅,没有一个人。
特案组的精神高度集中,他们知道变态的掏肠凶手就躲藏在里面。包斩指了指那个放有花盆的房间,画龙点点头,抢先冲了上去,其他人随后叫喊起来跟着往里冲,场面非常混乱,手电筒晃动着,画龙一脚踹开门,大家冲进那个放有花盆的房间。
屋里铺着块塑料布,角落里,一个旧茶缸子上放着半个吃剩的锅贴,墙面的钉子上挂着个破帆布包,里面露着一卷绳子,这里是一个简陋的临时住所。
别过来,一个颤抖的声音说道。
画龙伸出手臂拦住众人,手电筒照过去,大家看到一个老头坐在窗台上,背对着身后的人,他的身体前倾,随时都可能跳下去。
大家喊话劝阻,试图让老头冷静下来,谁知道他将花盆挪向一边,纵身一跃,从四楼窗口跳了下去……
警方事后查明,跳楼自杀者名叫孙胜利,他是胖厨子的父亲。这个老头患病多年,在养老院苟延残喘,他悄悄返回雨门市,没有告诉任何人,以惊人的决心和犯罪技巧完成了最后的心愿:复仇和杀人。
这个临死前连一盆花都不忍摔碎的老头,竟然制造了三起令人震惊的掏肠血案!
给花浇水的手也是掏出肠子的手。
每个人都是如此,左手属于恶魔,右手属于天使。
老人从四楼跳了下去,在空中的短暂时间里,一些旧事沿着枯井壁爬上来,他仿佛又回到了自己长大的那条偏僻小巷。偏僻之巷里,墙角的扁豆开了花,榆树上长着黑色的树瘤,在回忆的迷雾中,少年时的好友与他擦肩而过,他们都还没有长大,他看到了自己。
那是一个互相残杀的年代,那是一个人人犯罪的年代,每个人都是凶手,每个人都是受害者。
1967年,孙胜利上高中,他没有打过一次架,没有骂过一句脏话,他犯下的罪仅仅是因为他穿了一件西装,更不可饶恕的是——他喜欢读普希金的诗!
在那个变态的年代,一个人穿西装和读普希金的诗等于大罪。
罪名有:“走资派”、“苏修特嫌”、“敌特”、“黑帮分子”、“右派”!
学校革命委员会对孙胜利进行了审讯,其中一个叫张红旗的同学负责主审。
张红旗:西装哪里来的?
孙胜利:这个不是西装,是中山装,衣服放在煤炉边,烧掉了一块,就改成了这样。
张红旗:还敢狡辩,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给我狠狠打。
很快,孙胜利的脸肿了起来,嘴角流出血。
张红旗:家里有中山装,不是富农才怪呢,你是什么成分?
孙胜利:我交待,我是“黑五类”子女。
“黑五类”即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
张红旗:交出敌特名单。
孙胜利:我不是特务。
张红旗:不是特务还穿西装,还读普希金的诗?
孙胜利:诗集是我爸爸的,衣服也是我爸爸的。
张红旗:一家都是反革命,把他关起来,我们去抄他家,找找有没有发报机。
孙胜利家被抄,所有东西都被砸烂,父亲遭到毒打后,跳井自尽。父亲受不了这种屈辱,邻居家的男孩,昨天还乖巧的喊他叔叔,今天却恶狠狠的向他挥舞皮带。母亲被剃了个阴阳头,母亲的麻花辫本来有两个,只剩下左边的一个,脑袋的右半边光秃秃的,没有头发。
那时候,孙胜利家的院里有一口井,父亲死了,他和母亲也不敢把遗体掩埋,只好任由父亲的尸体在井里浸泡着。从此以后,他们喝的每一碗水里都有父亲腐烂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