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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第3页)

很紧很紧,也许下一秒,就会断掉。

握着手机,我屏气倾听,周围的嘈杂喧闹瞬间都离我远去了。

“林立伟。后天他结婚,你要不要来?”

心头骤然一松,呼出一口气,眼前一团白雾,这时,才发觉在几度的低温下,手心竟然出了汗。

原来,我这么怕吗?

“你来不来?”电话里,谢丰还在问着。

“……来,我去定明天的机票。”

还是只会逃

我是在夜里到的A市,拒绝了谢丰要接我的提议,我说,我自己来,自己找住的地方。

我到的并不是一个陌生的城市,我才离开了它半年。半年,不应该改变很多,就算是深夜,我也能很容易找到落脚的地方。

从机场的大巴上下来,立在A市的街头,耳边飘来许久未听过的方言,我才有了真实的回来的感觉。

真的,我离开它,将近两百天了。

两百天,数着过来的,当初是那样决绝的弃它而去。

想起对表姐说,我要回A市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表姐当时就说,你早晚都要回去看看的。

就连表姐,都知道我不是为了婚礼而来的。

我又是为了什么回来的?

夜里十一点,这个城市还是让我有一种亲切的感觉,就连的士,也像是久违的。

第二天,我在离商场不远的一家机关招待所里醒了过来。不是本地人,是寻觅不到这种好地方的。这里的单人间一天只要八十元,但其实是远远的物超所值,原因,大约是因为沾了政府机关几个字的光。

走上熟悉的街头,吃了想念很久的很庸俗的漂着辣油的牛肉米粉,我去了商场。

何丽“啊,啊”叫了两声之后给了我一个拥抱,然后皱着眉向我抱怨:“真是没良心,说走就走了,现在圣诞啊,元旦啊的都找不到人替我代班了。”

我笑:“陪我逛逛,我要买件衣服,你要给我拿个最低价。”

“过年穿吗?”她问。

“不是,晚上要去参加一个婚礼,半年没买新衣服了。”

“活该!谁让你辞职的?”她一点都不留情。

是啊,我原来最多的就是衣服,特别是冬装,走的时候,很多都装不下,都留在了原来公寓的衣柜里,也不知后来的房主是怎么处理它们的。

选来选去,结果只买了件浅粉色的高领毛衫。A市的冬天很阴冷,即使是宴席上,脱了羽绒服,也必须穿保暖毛衣吧。

晚上六点,我才步出招待所在街头招了辆的士。

不想去那么早,似乎有点怕。

简单的装扮了一下,结果发现和没装扮是一个样。只是把及肩的头发梳的很顺,穿上新买的毛衣,涂了看不出的口红。

脸色依然有点苍白。

在路上,接到谢丰的电话,说他先到了,“我不陪你了,免得那小子继续误会,你自己来吧。”他说。

婚礼现场又是在梦湖酒店,离它越近,我就越想起许多回忆,只是这次再见东霖,他大约是恨着我的。

会是怎样的一个见面?

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莎莎肯定在他身边。

也许,我不该来。

我大约是最后几个到的宾客了。特意晚来,就是想淹没在客人里,没想到的是,在门口就看见了东霖和莎莎。

他们是伴郎和伴娘,在帮忙迎客。

东霖穿着黑色的礼服,里面衬着雪白的衬衫,打着精致的领结,长身玉立在门口,莎莎站在他身边,一袭绣着荷花的白色紧身旗袍,完美的身材被勾勒的淋漓尽致,如果不是他们胸前别着“伴郎”“伴娘”的小小缎带,所有的人,大约都会以为这是他们两个人的婚礼。

一对璧人,比新娘新郎更夺人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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