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山:“……qaq!”虽然看了觉得对心目中的剑神是一种亵渎,可还是好,好可爱!
董婉笑眯眯画画哄了孩子,就手拉手一起出去吃饭,只是看看刘山这痴迷的样子,就知道自己的书在外面现在有多么受欢迎。
事实上,以前董卿这个笔名,读者来信也不算少,但大部分都是寄给编辑部,编辑部随意就能处理掉了,可现在,几乎是一眨眼的时间,董卿便成了大名人,各种读者来信让编辑部那边人手都开始有点儿不够用。
连拆信简直都成了危险的事,一般的读者来信,表达崇拜之情啊,表达倾慕之心啊,这些还无所谓,但还有一些追问董卿的身份,地址的,就很让人头痛,你不回,对方就一封接一封地寄信,京城的人甚至去堵编辑部的大门。
要知道,这里可是京城,闲来无事只会四处消遣玩闹的纨绔子弟数不胜数,一块儿砖头下去,就可能砸到个把权贵,编辑部能很简单地‘轰走’那些一般的读者,对于权贵家的公子哥儿们,却是好言好语劝不走,只能想尽办法躲避了。
不到万不得已,编辑部也不乐意泄露作家的个人信息,万一要是惹恼了人家董卿,得罪了摇钱树,岂不是得不偿失!
还有人把董卿这个笔名,和那本《开眼看世界》的编者联系在一块儿,只是两本书属于完全不同的风格,实在不能确定,不过,还有人专门在报纸上分析,两本书的作者,有些语言习惯很相似,而且虽然一个文字朴实,一个较为华丽,可认真读的话就看出来,一本朴实中也透着华丽,另一本华丽中也有质朴。
董婉看了报纸上的报道,写这篇文章的也是个作家,好像还是写的推理小说,算是小有名气,看人家分析的一板一眼,相当像那么回事儿,不由脑洞大开,下一本小说或许写个,利用统计学,统计一下习惯性使用‘的’、‘吗’之类感叹词的数量,,确定两封信出自一人之手的梗。
这种分析在眼下的时代一定很新颖。
她想着,就在自己的小本子上记了一笔。
董婉前些时候,自己拿指尖裁了个小本子,只有巴掌大小,还弄了牛皮纸做的封皮,认认真真装订好,平时就揣在身上,灵感爆发了就记下一笔,现在已经写了大半本,估计很快就需要新的。
要是有外人无意间看到她写下来的东西,说不定也会因为她的脑洞而吓得以为这姑娘是个疯子。
一边吃饭,刘山一边叽叽喳喳地问有关‘大金鹏王’的问题,稀奇古怪的问题一大堆。
“上官飞燕不会出事吧?她好漂亮,好可爱,要是花满楼能早点儿找到她就好了。”
董婉笑眯眯,太天真了。
不知道那些读者们看到结局,会是什么表情!
小说报那边每天连载,大概正好过年的时候,能连载完这第一部大金鹏王,不知道读者们喜不喜欢她送出的年礼!
最近报纸上的评论,貌似有不少是喜欢上官飞燕的,喜欢上官丹凤的也有些,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喜欢飞燕姑娘的多。
当然,也有读者发表批判的评论,称上官丹凤一个公主,居然当众勾引男人,实在太不要脸云云。
董婉看了之后连连点头,哈哈大笑,觉得甚合她的心意,把孙妈妈都给吓到,好几天给她做最喜欢吃的煎排骨。
第14章 年节(改)
虽然煎排骨这种东西,因为‘物美价廉’,向来是孙妈妈改善家里伙食的最高选择。但董婉觉得,这会儿她提出要吃半肥不瘦的红烧肉,被答应的可能性也很大,只是孙妈妈做出来的合不合她的口味,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大金鹏王连载中,一日比一日火爆。
终于到连载完成,读者们跟着出了一口气的同时,抓狂的也有不少,可大部分读者对这个故事表示接受,觉得每一处都写了伏笔,相当不错。
花满楼,西门吹雪,陆小凤的人气都很高,颇有些平分秋色的意思,连董婉自己创作的主角龙城,也有很多读者喜欢。
小说报显然是把这篇小说作为重点推荐作品在推荐了,光是有关它的评论,就给了整整一个版面来连载。
有个留名‘剑雨’的读者,评论说,陆小凤是浪子,西门吹雪是剑神,花满楼是人间一切美好的象征。
只有龙城,他是个人,和我们大多数芸芸众生一样的人,他也有私心,也有**,受到家族的影响,把忠君爱国写在骨子里,愿意为了自己的**,弄脏自己的手,欺骗自己的朋友,耍各种阴谋诡计,但大家不能不爱他,他的私心也和他的人一样可爱。
这个评论一出,后面便如雨后春笋似的,冒出很多关于龙城的评论。
实在是这个人物一开始太不起眼,看到最后,他又成了最后的赢家,反派人物都让他给耍了,连陆小凤那些人,即便知道他的行为,也只有无奈一笑,并不反感。
读者们都没觉得龙城这个角色有违和感,还很喜欢,董婉也觉得高兴,看来她这部同人作品算是创作的比较成功。
只是最近董婉发现,街边上卖那种白袍的人多了起来,她前天出去逛街,就看见好几个男人,像是读书人,一身书卷气,却都穿着一身白衣服,冷着一张脸,腰上还佩戴乌鞘剑,在街边走来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