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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3章(第1页)

第313章

“既然你不愿随奴家前去,那就按照约定,送奴家要一首诗吧!”

苏铭颔首:“既是约定,自当遵守,不过,本公子今夜送你的诗,有点特别。”

“如何特别?”

“你听后便知。”

苏铭怀抱两位花魁,淡淡的说道:“若逢新雪初霁,满月当空,下面平铺着皓影,上面流转着亮银,而你带笑地向我步来,月色与雪色之间,你是第三种绝色。此诗之名,就是《绝色》!”

瞬间,现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

苏铭写的这首绝色。

比刚刚送给玉京子的那首《美人》更直白,更露骨。

却并没有让人感受到亵渎。

反倒是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若是初次研读,只会觉得辞藻简单,韵味亦浅显。

可细细品读之下,就会感觉到这首诗带给人那种空灵、唯美、心旷神怡的感觉。

就像是一杯老酒,看起来混浊,品起来却令人回味。

“这首诗,怎么感觉怪怪的!”

“是有点怪,但读起来却是朗朗上口,让人回味无穷。”

“苏公子乃我们大奉诗词第一人,他写的诗,能差的了。”

“我还是更喜欢之前的诗。”

“我喜欢这种诗,诗词一道,不就是为了抒发作者的情感吗?这首绝色,完美的将许合子的神韵体现了出来,这就足够了啊!”

“我也是同样的感觉,我觉得这首诗,会爆!”

“我也觉得会爆,而且,很有可能改变今后诗词的走向。”

“绝色?”李香君喃喃自语,眼神中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诗词一道,本就没有固定的路数,只要能让人感觉新颖,感觉到辞藻中的那种情感,就是好的。

名家名句,之所以出名。

就是因为那辞藻中带着的韵味和朗读时对作者的崇拜。

这首诗,虽然没有之前五言、七言、律诗等工整,但给人的感觉却更加的美妙。

苏铭的这首诗,是一种全新的格式,全新模样。

原来,诗也可以这么写。

这一刻,李香君深深的嫉妒了。

她在教坊司的名号为“雄狐”,在诗词歌赋、文章研读一块,她说第二,无人敢说第一。

若是男儿身,不管是进士科,还是明经科,都登上一甲的可能。

朝中大员之子,很多都让她代写过文章。

诗词,亦是她之所爱。

本以为,凭借着天魁的身份,雄狐的名声,可以吸引同样拥有诗才的苏铭。

可谁曾想,踩着花魁轿而来,竟然被彻底的无视了。

还错失了如此绝佳的诗句。

这一刻,她的眼神中露出了嫉妒、怨恨、以及埋怨。

“苏郎,许合子姐姐一直不说话,看来是不喜欢您的这首诗,要不,您就送给奴家吧?苏郎送的东西,奴家一直都很喜欢!”

说罢,李香君从腰间拿出半块玉佩。“这枚玉佩,是苏郎曾经送给奴家的,奴家一直十分爱惜,天天都带在身边。”

苏铭嘴角一撇。“将诗送给你?你觉得你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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